《金瓶梅》第六回中寫了這麼一件趣事:
“西門慶又脫下他(潘金蓮)一隻繡花鞋兒,擎在手內,放一小杯酒在內,吃鞋杯耍子。”
西門慶“吃鞋杯耍子”的這個嗜好,是人在飲酒作樂時把女人的繡花鞋當作盛酒的杯子,這繡花鞋也因此被叫做“鞋杯”,它也有更為文雅的名字——“雙鳧杯”、“金蓮杯”,這一習俗起源自宋朝,盛行於明清,是當時士人中間頗為風靡的“妓鞋行酒”。
一、“妓鞋行酒”的兩種玩法“妓鞋行酒”的玩法大致分兩種,一種是類似“投壺”,另一種是類似“擊鼓傳花”。
關於第一種,清朝方絢在《貫月查》中專門講了的做法:
行酒時,推一人為錄事,叫他從陪宴妓女的腳上脫下一對小鞋,在一隻小鞋內放一杯酒,另一隻小鞋放在盤子裡,錄事拿著盤子走離酒客一尺五寸的地方,而酒客們用大拇指、食指和小指撮取蓮子、紅豆或榛松之類,對準盤中小鞋投五次,根據投中的次數多少來罰酒,即飲那杯置入在小鞋裡的酒,以此取樂。
第二種是這樣的,把小鞋在桌上傳遞,傳遞時數著初一、初二,或十五、三十的日子,而執小鞋的姿勢要隨著日數的不同而做相應的變化,或者口向下、或者底朝天,或捏鞋尖、或託鞋底、或平舉、或高舉,誰要是錯了,誰就要喝小鞋裡的那杯酒。
有一首詩是專門說這第二種玩法的:
雙日高聲單日默,初三擎尖似新月。底翻初八報上弦,望日舉杯向外側。
平舉鞋杯二十三,三十覆杯照初一。報差時日又重行,罰乃參差與橫執。
看到這裡,大家應該都明白“妓鞋行酒”是什麼意思了,簡單來說,就是在陪酒妓女的鞋子裡放一個盛滿酒的酒杯,然後以鞋代杯來飲酒。
這些文人騷客的行徑可真是“騷”得不一般啊!
二、士人的對“妓鞋行酒”的獨特愛好古時以女子腳小為美,於是便有了對其的美稱“三寸金蓮”,三寸金蓮大概是十釐米長,既然腳這麼小,穿的鞋子自然也是這般大小。
女人如果長了大腳呢?當然,現代生活中的“謝大腳”當然沒事,畢竟現在仍是個看臉的時代,在當時呢?
輕則戲謔,重則諷刺。
比如,周櫟園在《書影》記錄了“秦淮八豔”之一馬湘蘭的大腳:
“足稍長,江都陸無從(明朝陸弼)戲以詩曰:‘杏花屋角響春鳩,沉水香殘懶下樓,剪得石榴新樣子,不教人見玉雙鉤(小腳)。’”
我們再接著說“小腳之美”引來的“妓鞋行酒”,這種飲酒方式,我們看著是放浪形骸、庸俗汙穢,可在明代,卻被視作風雅之舉。
記載元朝史事的札記《輟耕錄》中曾記載,文學家楊維禎“耽好聲色,每於筵間見歌兒舞女有纏足纖小者,則脫其鞋,盞以行酒,謂之金蓮杯。”這位極有“創造力”、極富影響力的大才子興起了這股靡靡之風后,金蓮杯如病毒一般,頓時傳遍整個社會。
明嘉靖年間,散曲、戲曲作家馮惟敏還專門作了一首《鞋杯詞》。
明隆慶年間,博學多才的何良俊遇到王世貞,就從袖子中拿出妓女王賽玉的一隻鞋子以助酒興。王世貞遂賦詩云:“手持此物行客酒,欲客齒頰生蓮花。”
接下來,我們重點說說以楊維禎和何良俊為代表的明代士人,他們與“妓鞋行酒”之風的關係和因果。
1、先說楊維禎
楊維禎,號鐵崖,少年時便盛名在外,中過進士當過官,但是因不善逢迎,在父母相繼去世後,在丁憂期滿後,本應續任或另行任職,但他在十年內竟沒有得到新的委任,更別說官復原職了。
金子到哪裡都發光。
在規模高達七百人之多的文會上,主評就是楊維禎,可見他的聲名與文采之高。
沒有官職,只能寄情山水,甚至放浪形骸、耽於聲色,因為他的“妓鞋行酒”之舉便發生在這十年間。
至於深層次的原因,我們在下文中繼續分析。
2、再說何良俊
何良俊,明代戲曲理論家,與楊維禎一樣仕途不順,自稱與莊周、王維、白居易為友(口氣很大),書房名被其題為“四友齋”,還寫了一部書叫《四友齋叢說》。
再說回來,何良俊只是單純做了“妓鞋行酒”之舉嗎?
自然不是。
我們看他對待“與友人家夜集”一事,何良俊不是隻做了“妓鞋行酒”一事,還把這件事寫進了《四友裔叢說》一書,書中“重點”提到了“友人”王世貞及其在宴中作詩一事。
“妓鞋行酒”讓何良俊有面子嗎?
有,但不如“王世貞”帶給他的面子大!
我們看看王世貞的身份就知道了,他是個官三代,爺爺、爸爸都曾官至二品,還是當時天下文壇的大神。
由此也可以看出,何良俊交友的咖位是不低的,其才情也是能得到其友人的認同的,不然也不會玩兒到一起去。
何良俊做這樣的事其實不止一次了。
除了王世貞,還有一位叫趙貞吉的人,這位也是高咖,身份是中官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
因為曾在地方上的同一個部門任職,所以不乏你來我往。後來,趙貞吉做了京官,兩人便沒再來往。
對此,趙貞吉倒是沒什麼大反應,最多寫過兩首給何良俊致仕的送行詩,但何良俊恰恰相反,他把與趙貞吉的交往都寫在了《四友齋叢說》裡,就差說倆人情同手足了。
與其他人的來往也是如此,何良俊寫的書中,“默默”地把給他贈詩的人分為了“三六九等”,書中所提到的“友人”多為戶部右侍郎、南京刑部尚書、南京禮部尚書等高官顯貴,而像山人、登州太守等小官微名之輩,雖也有贈詩等往來,但並未將彼此的交往寫入自己的著作當中。
再看他自己呢,他一個有十年閒賦在家、放浪形骸的知名文人,卻看不上人家官小位低的,怎樣顯擺自己呢?借他人之名來掩蓋自己的自卑、炫耀自己的交友品味。
按照今天的話來說,就是“交友凡爾賽”吧!
他炫的是“友”,畢竟自己不是高官顯貴的身份,那他拿什麼來彌補呢?
文藝領域的聲名赫赫給他帶去了自信,這自信的程度足以彌補“炫友”的自卑心理。
在這文藝的世界裡,不必在乎他人的冷嘲熱諷,不必在乎名與利,這就是他的主場,他就是這世界的“皇帝”!
因為,他確實有這個文采,更有與莊周、王維、白居易為友的自信。
楊維禎沒有何良俊這麼多類似“炫友”的彎彎繞繞小心思,但他有“妓鞋行酒”這種行為,也是與他仕途上鬱郁不得志、只能在自己優勢領域上找到自信有異曲同工之妙。
所以說,“妓鞋行酒”這種荒誕行為的出現是雖有偶然性,但其背後也隱藏著一定的必然性。
“妓鞋行酒”這種風氣的流行有多種因素,有楊維禎、何良俊等明代士人因政治因素受到的排擠,有王陽明追求自我與利益的思想解放,有政治上的寬鬆,也有經濟發展導致的社會生活日趨多樣化因素的存在。
這樣風靡士人的生活風氣,有贊同聲,自然也有反對聲,元末明初畫家倪瓚“以妓鞋為穢”,他這種行為卻被明代文學家沈德符視為怪癖。由此可見,“妓鞋行酒”已經被當時的社會所接受。
“妓鞋行酒”,是源於小腳的魅力,是士人對金蓮小腳的偏愛,也是士人對“自我實現需求”的滿足。與妓子感不感情的先放一邊,他們在其中找到了優越感,找到了可以寄託的情懷,,也找到了屬於自己的特立獨行,這倒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