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文明上下五千年,這是每個華夏人都應該驕傲的。這幾千年的過程中,古人在華夏大地上留下了太多的隱秘,而這也是中國獨有的文明,尤其是中國的關中道上,有人說一腳踏下去就是古墓,其實這並非虛言,陝西修一條公路就挖出上千座古墓。這在國外是不可能有的,埃及也就有一座金字塔,日本有座天皇墓。中華文明燦若星河,所以經常會從地下發現很多讓人驚喜的隱秘。
在廣東一個小縣城的村落裡,有一個綠窟潭,潭水幽深,有一男子在潭裡面潛水的時候無意間在潭底發現了大量的屍骸,幾乎將他嚇得魂飛魄散,趕緊返回地面,隨後報了警。這可不得了,不但有命案,而且還是18具屍骸。警察詳細比對之後沒有發現有命案發生,所以斷定這並非現代人的屍骨,應該是古代人留下的,於是警察向有關文物部門報告,考古專家們隨後趕過來 對十八具屍骸進行了打撈,經過詳細鑑定,這些骨骸都是女性,應該是死於殘酷的私刑,比如浸豬籠或者其他更加殘忍的刑罰。
我國古代是封建君主專制時代,漢代以後,統治者們將儒家思想作為統治天下的工具,特別是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之後,儒學統治了中國將近兩千年。而儒家思想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倫理規範人們的社會行為,男性的地位被強化,相應的女性的社會地位被無限弱化,成了男權的附屬品,尤其是宋朝程朱理學盛行之後,女性的地位變得越來越低,朱熹提出存天理滅人慾後,真正地消滅掉了女性的慾望,反而對男性沒有任何約束,照樣可以娶小妾,可以出去喝花酒。但如果女性發現了不守婦道的事,那就是放蕩、不貞,必須得死,所以民間就流傳下來了許多私刑,浸豬籠,這種刑罰也就貞操刑,就是針對女人而實行的。
在整個古代社會倫理中,如果發現女子與其他男子關係不正當,或者女子揹著自己的丈夫在外面與其他男人調情,一旦被確認成為事實,男的就會被亂棒打死,女的就會被放進豬籠扔入河中淹死。雖然國家有頒佈統一的律令,但各鄉各村仍存在自家的習俗和處理事情的方法。
在古時,鄉村中總有一位德高望重,被眾人推舉出來的族長或村長,當村中發生任何爭拗、糾紛時,這些所謂的村長族長,就會站出來擔當審判者的角色,可以決定財物歸誰家、誰人應被罰,甚至操生殺之權。這種人治社會,很容易造成各施各法,沒有統一的標準,形成社會的分裂、不完整。在古時,中國某些地區就流行對“通姦”的男女執行“浸豬籠” 這種刑罰。
浸豬籠是一種非常封建的私刑,通常在邊遠地區。即使是在古代,最普遍的對待通姦的做法,也是交由政府部門來裁判,而非由地方上的所謂“德高望重的前輩”來決定或者來扣帽子決定罪名。只是很多地方的陋習,政府也沒有辦法。所以不論是死了丈夫守寡,還是年輕男女,如果出現了越軌越禮的行為,只要被人發現,證據確鑿,那麼大家就會根據嚴重程度的不同採用浸豬籠,騎木驢或者裸體遊街等形式進行懲罰。
這次的水潭裡面發現的屍骨就是那時候所謂不貞的婦女被浸豬籠沉塘遺留下來的,這是封建禮教對女性的殘害,這樣的封建餘毒讓人害怕,幸好現在是男女平等,沒有人再會因為女性出軌或者不忠而做出這樣的行為,不然娛樂圈大部分明星估計的被浸豬籠了,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