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告子章句上》第一章:告子曰:“性猶杞柳也,義猶杯棬也;以人性為仁義,猶以杞柳為杯棬也。”孟子曰:“子能順杞柳之性而以為杯棬乎?將戕賊杞柳而後以為杯棬也?如將戕賊杞柳而以為杯棬,則亦將戕賊人以為仁義與?率天下之人而禍仁義者,子之言夫!”
本章楊伯峻《孟子譯註》解讀如下:
杞柳,朱熹、趙岐均注為柜柳,證據及出處均未說明。《說文》及《篇海類編》證明,櫃同櫸字。
要想弄清本章本義,必須先搞清楚告子說的是杞柳還是柜柳(櫸柳)?杞柳、櫸柳、櫸樹是不是一種東西?這是釋讀的要點,也是本文著重要探討的。
杞柳:柳屬灌木,高可達3米,枝條可用來編織器物(具體形態特徵略,可網路自查)。
(杞柳秋後)
杞柳笸籮
櫸柳:也叫楓楊、胡楊,學名小葉櫸、大果櫸,為落葉喬木,榆科櫸屬,樹高可達20米,材質輕軟,可制箱板、火柴稈等。
(櫸柳)
櫸樹:即櫃樹,為落葉喬木,我國的櫸樹共三種,大葉櫸、小葉櫸(大果櫸,即櫸柳)、光葉櫸(櫸樹)。櫸樹質堅耐水,常用以製作傢俱、橋樑等。
由以上資料可以看出,杞柳、櫸柳、櫸樹,明顯是三種不同樹種,尤其我們現在講的櫸木(或椐木、椇木),已經把山毛櫸混淆進來,而山毛櫸則又是一個樹種,為山毛櫸目山毛櫸科,筆者手繪一表,以示杞柳、櫸柳、櫸樹、山毛櫸的區別。
楊伯峻注說,“杞柳一一舊說都以為是櫸樹,但此物不能為木材,僅可以取其新枝條之長六七尺者供編織之用。如用作杯盤,恐亦不能盛液體。疑而不能決,姑依舊說譯之。”朱熹注“杞柳,柜柳。”趙岐注“杞柳,柜柳。”其實“舊說”並沒有杞柳、櫸樹混淆,而是楊注混淆了櫸柳和櫸樹,透過筆者上面的介紹,可知櫸柳、櫸樹並不是一個概念。
第二個問題,《孟子》文字杞柳、柜柳(櫸柳)、櫸樹如何確定?哪一個才是文字需要表達的意思?楊注說“僅可以取其新枝條長六七尺者供編織之用”,可見楊老認為原文應指杞柳。但譯文卻說“人的本性好比柜柳樹”、“您還是順著柜柳樹的本性來製成杯盤呢”,杞柳、柜柳又復混淆,可見表述是混亂的,筆者讀之不明所以、雲裡霧裡。
筆者以為到底是杞柳還是櫸柳,可能不難揭示,一個小竅門,就是觀察其他章節、尋找語意貼近的章節,以此確定哪一個概念更符合文字。
《孟子•告子章句上》第二章:告子曰:“性猶湍水也,決之東方則東流,決之西方則西流。”告子以水喻人性,講的是人性的可塑性、變化性。第三章:“白羽之白也,猶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猶白玉之白與?”曰:“然!”告子這種偷換概念伎倆,同第一章如出一轍,人性=杞柳一一人性=仁義一一杞柳=仁義一一仁義=杯盤,所以杞柳可制杯盤。一切都說明《告子章句》這幾章文意是相通的。
告子既然說人性是變化的、可改變的,那杞柳和櫸柳哪個概念更符合告子本意呢?杞柳可以編織簸箕、笸籮、收納筐、針線筐、饅頭筐、揹簍、提籃、魚筐、濾器……杞柳這種可塑性、變化性,同水的變化性意義相符,所以我們說《孟子》原文字義就是杞柳而非後世理解的櫸柳、櫸樹。同時也說明杞柳用於編織,至少在那個年代就已經很普遍了(藤條用做盾牌和灰甲較早出現,也說明荊條用於編織,是社會發展的自然選擇和趨勢)。
“性猶杞柳也,義猶杯棬也;以人性為仁義,猶以杞柳為杯棬也。”人性好比杞柳,是可改變、可彎曲的;義理好比杯盤,是不變的、固然的。把人性硬性地歸於仁義,就好比用杞柳來製作杯盤(用變化的來定義不變的)。
“子能順杞柳之性而以為杯棬乎?將戕賊杞柳而後以為杯棬也?如將戕賊杞柳而以為杯棬,則亦將戕賊人以為仁義與?率天下之人而禍仁義者,子之言夫!”你能順著(依照)杞柳的自然屬性來製作杯盤嗎(杞柳制杯盤不能燒製且漏水,因為它不是製造杯盤的材料)?除非你違反它的屬性、殺害它,硬拿它來製作杯盤(筆者這裡用句號而非問號)。如果你殺害杞柳硬去製作杯盤,那是不是就好比把殺害人定義為仁義呢?引導天下人來禍害仁義的,就是你這種學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