贅婿之原罪,來自遠古之思想,時至今日都還未能擺脫其本質
說到入贅,我相信很多人都覺得這是一個具有情感色彩的詞語!其實這個詞語自古至今一直廣泛存在民間,也有很多種叫法:招婿、贅婿、招嗣、招養等,我們先暫且避開其詞的褒貶屬性看看這個入贅是怎麼一回事!
贅婚之習俗,始源於周代,沿續至今日,未變其本質。
其實古代招婿的用途有很多種,大家都知道在秦漢及以前,民間百姓是要服徭役的,有的人家可能子單力薄或者沒有男丁,家中男丁不足的情況下,就會招婿用於服役,這就是“贅婿服役”,這是為了解決一個當時的社會普遍問題而存在的婚配形式。《史記·秦始皇本紀》載:“三十三年,發諸嘗逋亡人、贅婿、賈人取陸梁地。”《漢書·晁錯傳》載:“秦之戍卒,……先發吏有謫及贅婿賈人。”《漢書·貢禹傳》中說:“孝文皇帝時,貴廉潔,賤貪汙,賈人贅婿及吏坐贓者,皆禁錮不得為吏。”從秦漢到唐朝這段時間,贅婿的社會地位是極其低下的,在當時入贅的人同逃犯、商賈一個等級,屬於低等級的範疇。他們是不可以入朝為官的,也就是說政審是不可能透過的。
再後來到了宋朝往後,招婿的目的就發生一些變化,服徭役的目的已經很少了,主要是"舍居婿"、"贅婿補代"、"贅婿養老"、"招夫養子"、"贅婿承祧"等,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傳宗接代,傳承家火。中國人自古以來,家族傳承的概念始終影響著人們的觀念,以至於到現在都還是根深蒂固的植根於腦中,那就是娶老婆,生兒子!為何要生兒子呢?主要還是一個血脈延續的概念!人們觀念中只有生了兒子,後繼有人,才算完成了自己在家庭中的任務,否則都是不完整的體現。
其實這就是從古至今,自高而下形成的一種父系社會的體制的體現。比如自古至今,皇權必定要皇族中男丁繼位,家產要家族中男丁繼承。要不然中國至今為止只出現一任女皇,還被人詬病說是篡位。可見人們對男性在社會中的主導地位關係是根植血脈的一種觀念,這也是導致入贅的根本原因!
唐朝時期,人們對贅婿是很看低的。司馬貞索引:“贅婿,女之夫,比於子,如人疣贅,是餘剩物也。”顏師古補註:“謂之贅婿者,言其不當出在妻家,亦猶人身有疣贅,非所有也。”那麼什麼時候贅婿的地位發生了變化呢?其實在宋朝之前,都是地位低下,屬於等級最低的一類。到了宋朝往後雖然發生了些許變化,但是人們骨子裡對贅婿的一種輕視和鄙夷還是沒有改變,他們在入贅家族的地位始終是低人一等。在近代,福建沿海一代,對於贅婿的稱謂是“賣大燈”,大家都知道,民國以前,民間還是有在時節時期,門樓掛燈籠的習慣,如果自家門樓肯定是掛自家姓氏的燈籠,而贅婿的話是隻能掛女家的姓氏的,不能掛自家姓氏!所以稱為“賣大燈”這是一種極具侮辱性的表述!
歷史上有哪些比較有名的贅婿呢?其中比較有名的是漢朝的董偃,他就入贅當時漢武帝的姑母館陶公主,那個館陶公主,寡居多年,突然有一天遇到一個賣珠串的小商販董偃,見他年華貌美,起了愛慕之心。於是董偃就入贅公主府,成為一個入贅駙馬。漢武帝對其還是恩寵有加,成為當時少有的得勢贅婿!再有就是我們的詩仙李白,他有兩次上門女婿的經歷,也並未影響他在人們心中的熱度!
時至今日,各地都還要贅婿的做法,但是沒有像以前那樣被人鄙視,但是即使是現代的贅婿也還是有傳宗接代,繼承家產的觀念左右著,這就是我們所說的贅婿之原罪吧!其實隨著人們觀念的改變,也並非一定要招婿入門,即使是外嫁之女所生的孩子,也可以隨母性,繼承家產,贍養老人,我想這個贅婿的觀念也會慢慢的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