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答這個問題,先要弄清楚沙僧在蟠桃會上的身份。
如果你是宴會的客人,酒酣耳熱之餘,偶然跌碎了一隻餐具,這最多算是失禮,不是什麼重大事件(就像《紅樓夢》裡,湘雲玩笑時跌倒了椅子,只是增加了歡樂,並沒有讓她賠償)。
如果你是宴會的服務員,上菜、倒茶、遞餐具時失手,打碎了一隻餐具,這就是工作失誤了,恐怕除了照價賠償之外,還得扣掉當月獎金,以示懲罰(也像《紅樓夢》裡,中秋夜宴後發現少了一隻茶杯,“必是誰失手打了。撂在哪裡,告訴我拿了磁瓦去交收是證見,不然又說偷起來”。打了茶杯,需要交回磁瓦,就沒事了)。
但如果你不是以上兩者,卻是重大禮儀場合的儀仗隊員,應該一言不發、一動不動地站立的,你卻打碎了餐具——你是怎麼做到的?不是瘋癲,就是喝多了酒、酗酒上崗吧?這問題是不是就嚴重了?如果運氣不好,追究你個“意圖行刺”的罪名,也不是不可能的。
那麼問題來了,沙僧的身份,到底是什麼人?
“捲簾大將”,我就奇怪了,什麼樣的簾子要用“大將”來卷?用輕俏靈動的仙女、玉女、侍女來捲簾,不好嗎?
中國古代,有一個職位叫“站殿大將軍”,與這“捲簾大將”何其類似?而這“站殿大將軍”,就是挑身材魁梧、相貌英俊的,站在金殿四角,也就是現代所說的“儀仗隊員”了。由此及彼,推想可知,沙僧前身的“捲簾大將”,也就是類似的身份。他不是宴會的客人,也不是服務員,就是站在簾子旁邊增加威儀的。因為服務員還要傳酒送菜,他卻只能一動不動、從頭站到尾。
身為儀仗員,卻在酒宴上摔碎杯子——倒也不是沒有。《紅樓夢》裡周瑞兒子,就是在鳳姐生日時,“裡頭還沒吃酒,他小子先醉了。老孃那邊送了禮來,他不說在外頭張羅,他倒坐著罵人,禮也不送進來。兩個女人進來了,他才帶著小么兒們往裡抬。小么兒們倒好,他拿的一盒子倒失了手,撒了一院子饅頭”,這和捲簾大將在蟠桃會是打碎玻璃盞(是玻璃盞,不是人們口中常說的“琉璃盞”。雖然我不知道中國古代,舶來品的玻璃和傳統建築材料琉璃哪個更珍貴,但要尊重原著),是不是性質相同、情節類似呢?
王熙鳳對周瑞兒子的處分是“兩府裡不許收留他小子,叫他各人去罷”,開除公職。經過賴嬤嬤的雙簧式的求情,才改為“打他四十棍,以後不許他吃酒”。
捲簾大將呢,被“打了八百,貶下界來”又“七日一次,將飛劍來穿我胸脅百餘下”,看起來體罰比周瑞兒子的“四十棍”嚴重得多,但考慮到捲簾大將是天神的體質,長生不老,“飛劍穿胸”也不會造成致命傷害,所以體罰程度也比“打四十棍”重不了多少。
至於“貶下界來”,離開了天宮,卻還具備著神通法術,連天蓬元帥被貶時的“投胎”也沒有,並沒有取消編制,比起周瑞兒子“不許收留”“各人去罷”可輕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