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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緣》是張愛玲的第一部完整的長篇小說,原名《十八春》,移居美國後,張愛玲對原來的版本進行了改寫。前後算去,這部小說的創作過程歷時18年,凝聚了張愛玲女士全部的心血。

故事發生在大概二三十世紀的上海,幾對原本有緣的都市兒女,最終各奔前程。世鈞、曼楨、叔慧、翠芝他們之間的痴愛怨情早已埋沒在了時間的洪流裡了。

1 .浮生若夢,嘆相遇太美。

世鈞和曼楨認識已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從認識到分手不過就幾年光景,但這幾年間卻經歷了很多事情,彷彿把生老病死都經歷了一遍。曼楨曾問世鈞,是從什麼時候喜歡她的,世鈞告訴她:“第一次看到你的時候。”和世間所有的愛情一樣,愛情的種子在悄悄發芽,愛情之花悄然開放。

世鈞和曼楨認識還是淑惠牽線的,過年期間,淑惠帶著世鈞去飯店吃飯,世鈞看到一個少女朝外坐著,穿著件淡灰色的舊羊皮大衣,淑惠便上去打招呼,介紹給世鈞,說她是他們一個廠的同事。曼楨圓圓的臉,圓中見方,蓬鬆的頭髮,很隨意披在肩上,她微笑地朝世鈞點點頭。從這天起,三個人便經常一起去吃飯。一次,三個人去郊外拍照,回來時曼楨發現一個手套掉了,世鈞不顧正下著雨,又回去給她找手套,第二天上班,他把手套放在她面前,猶豫半天不知道該怎麼說,便也什麼也沒說,而此時曼楨的臉卻慢慢紅了起來了。

漸漸地,兩人聊的話題越來越多,有一次在話家常時,聊起了各自的家庭,曼楨告訴世鈞,她十四歲的時候,父親就去世了,全家的重擔都壓在姐姐一個人身上了,姐姐本來還在讀書,還有個初戀男友,但她為了能養活一大家子人輟學了,去舞廳當了舞女,從此人生開始走下坡路了。說到這些的時候,曼楨哽咽了。世鈞怎麼也沒想到眼前如此清純的女孩,會有這樣的家庭遭遇,心中不免生出些許憐愛。其實曼楨也搞不懂,自己怎麼會和世鈞說起家裡的事,她在別人面前從來不說的。或許,當你愛上一個人的時候,就多麼希望把自己的一切都告訴他,很迫切地想讓他走進你的心裡。或許這就是愛了。

不久後,曼楨的姐姐要結婚了,新郎卻是那個祝鴻才,曼楨一直覺得他面目可憎,不學無術,就是一上海灘小混混,她搞不懂,姐姐會何會嫁給他。她心中不免同情起姐姐來。

2.夢裡尋她千百度,那人卻在煙火闌珊處

兩人的感情迅速發展,竟也難捨難分了。也開始談論結婚的事了。不久後,世鈞接到母親的來信,說是要來上海看他,他怕母親舟車勞頓,便答應回家。離別時,曼楨問了兩遍:“禮拜一能回來嗎?”直到到世鈞給了她肯定的答案,她才放心。此時的兩人儼然是熱戀中的戀人。

世鈞回到家以後,竟發覺家裡變得越發狹小了,有種說不上來的感覺,家裡人早就在門口迎接他了。家裡開著皮貨店,家境倒也殷實。只是他一直覺著家裡舊的文化氣氛太濃了。母親一人獨居,父親在別處養著姨太太,很少回家來,哥哥早已過世,嫂嫂帶著兒子,也就這小孩才能給這個古板的家帶來些歡聲笑語。他的童年就是在父母的爭吵聲中度過的,他幾乎很少看到母親笑。這次他帶著淑惠一起回來的,小侄子小健告訴他,晚上他女朋友要來,平白多出個女朋友來,世鈞心裡很是不快,把小健說了一頓,不許他瞎說。小健口中的女朋友就是嫂嫂的表妹翠芝,是她們一廂情願做的媒。連他自己都不知道。晚飯後,他去送翠芝回家,溼漉漉的下雨天,他坐在馬車裡想起了曼楨,不由得寂寞起來。

第二天翠芝約他們出去遊玩,後來還一起看了場電影,淑惠對翠芝有了好感,但他在感情上是個保守的人,輕易不敢表白。

離開南京前,他去看了父親,父親提到已故的大哥竟流下淚來,在他的印象中,父親是很冷漠的,那一刻,他感覺到父親真的老了。他和淑惠兩個人滿載而歸,上火車那一刻,世鈞感到渾身輕鬆,家中舊的時代氣息太濃,家中女眷淒涼的命運,他的母親如此,嫂嫂也如此,那種氛圍時常讓他喘不過氣來。火車飛馳,想著馬上要見到曼楨了,他的心情開朗起來。

淑惠後來接到過翠芝寫給他的信,信很短,說是想來上海考大學,讓他幫忙寄兩份章程。其實,淑惠自南京回來,也常常會想起翠芝,想起翠芝對他的一番情意,但他只有惆悵,他只是覺得自己配不上翠芝,也就沒有了愛她的勇氣。

3.世間所有的美好,經不起無常的算計,風雲變幻,流水落花。

曼楨的姐姐曼璐病了,曼楨去看望姐姐,自從他們搬了新家,她還沒去過,房子是夠豪華,但曼楨卻覺得有點陰森森的,姐姐這次病得不清,看得出來祝鴻才對姐姐並不好,一會兒祝鴻才回來了,他色迷迷地看著出落得越發標緻的曼楨,竟起了色心。曼楨回去後,他對曼璐說:“二妹是越來越漂亮了。”曼璐看出來他對二妹還沒死心,然後把他臭罵了一頓。一次曼璐回家,母親顧太太無意間提起古代借個肚皮養個孩子的事,她回去後左思右想,覺得可以考慮,可得找個她信任的人,她竟神差鬼使地想起了曼楨,她知道自己的想法很荒唐,那可是她自己最疼愛的二妹啊!可這種瘋狂的想法一旦有了,它就像魔鬼一樣,不停地會出現在你的腦海裡。

世鈞接到父親病重的訊息,趕回家去,眼看父親時日不多了,母親又孤苦無依,他還是決定辭去廠裡的工作,他又怕打擊曼楨,就沒告訴她要辭職的事,而是先斬後奏了,世鈞覺得此刻他要挑起家裡的重擔,從父親手上接過家裡的工廠,他於是又跟曼楨提起了婚事,並願意以後貼補她家裡。事已至此,曼楨也不便多說了,世鈞在上海呆了兩三天後,又匆匆趕回了南京。幾天後又來信說是想念她了,讓她和淑惠一起來南京。

當曼楨充滿期待地去往他的家時,她明顯感覺到了他家裡人異樣的目光,他的父親說她很面熟,似乎在哪見過,原來他認識她姐姐曼璐,知道詳情之後,便告訴了世鈞母親,一家人更不給她好臉色了,她感覺到了自己和世鈞隔著很大的距離,曾經她以為,只要兩個人足夠相愛了,就能在一起。但是她覺得自己的想法太過幼稚了。愛情可以是兩個人的事,而婚姻卻是兩個家庭的事。這種門當戶對,從古至今始終存在著的。之後她便倉惶地逃離了沈府。

4.茫茫人海,我在找你,而你卻飄零在了人間

父親過世後,世鈞管理了家裡的工廠,他在去尋找曼楨時,卻發現顧家已經搬家了,於是他去找曼璐,曼璐卻告訴他曼楨不在這兒,還把他送給曼楨的戒指還給了他,告訴他說:“曼楨讓我把這個給你的。”世鈞心裡百感交集,他想著她可能嫁人了,他倉惶地離開了,回去路上,他覺得這個戒指燙人地很,便把它扔到了路邊的野地裡了。他根本就沒想到曼楨此時被姐姐和姐夫囚禁了,正生不如死,苦等著他去救她。

不久後,曼楨懷了祝鴻才的骨肉,但她始終想著逃走。而世鈞在傷心欲絕後,回到了南京,他和翠芝談起了戀愛,也許是兩個同病相憐的人,需要在靈魂上彼此安慰吧!他們倆很快舉行了婚禮,淑惠參加了婚禮,並祝福他們,他們婚後日子安穩而平靜。

曼楨難產,被送進了醫院,,終於可以離開祝府了,在醫院中她向醫生金芳求救,得到了他丈夫的幫助,終於自由了,但她聯絡不到世鈞,只好給他寫了封信,回原來自己的家,發現母親也搬走了。她知道了是母親和姐姐合謀的,她感到了無比的心寒,一個人身無分文,又無家可歸,但她想,人總得想辦法活下去的,幾天後她透過以前家教的楊家找到了一份學校的工作,一切算是穩定下來了。

兩三年以後,母親透過楊家找到了她學校,勸她回去安心做姨奶奶,也好照顧她的兒子,她絕然地拒絕了,沒多久,姐姐曼璐帶著她的孩子又來找過她,姐姐告訴她自己時日不多了,希望她能回去,她說:“她不會再回到祝家的。”為了躲避她們,她辭去工作,另外找了一份工作。

一次,她在街上碰到以前的傭人阿寶,從她口中得知姐姐已經不在了,那孩子由周媽帶,周媽待他並不好,她竟有點可憐起那孩子來了,畢竟母子連心,為了孩子,她最後決定嫁給祝鴻才,這樣將錯就錯的婚姻,從一開始就是個錯誤。婚後,祝鴻才對曼楨很失望,從前因為她總是可想不可及的,想了她兩年,就連到手,都還恍恍惚惚的。現在他感覺自己上了當,她對他而言就像一盤素蝦仁,都不是真蝦仁,一點滋味都沒有。婚後兩人自然也是爭吵不斷。

5.我們已再也回不去了

世鈞和翠芝婚後養育了一兒一女,這些年曆經變故,翠芝的心境一直很平靜,在一個少奶奶的生活中,比在水果裡吃出一條肉蟲來更驚險的事是沒有的了。

世鈞一次在整理書房時,發現了一張紙,是曼楨寫給他的:“世鈞,我要你知道,這世界上有一個人永遠等著你,不管什麼時候,不管在什麼地方,反正你知道,總有這麼個人。”世鈞看到這張紙,想起了十四年前的一切,好像是曼楨親口告訴他一般。可這已經是十四年前的事了,他們已經真的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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