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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心橋下春波綠,曾是驚鴻照影來。

一闋情真意切的《釵頭鳳.紅酥手》詞,深沉哀婉的《沈園二首》詩,後人讀罷,無不為陸游和唐婉的愛情悲劇而嘆息。

夫妻琴瑟和諧,恩愛非常。唐婉沒有任何過錯,陸游卻不得不聽從母親的吩咐,休掉髮妻,另娶王氏。

刻骨銘心的愛情,並沒有被忘記,只會隨著歲月的增長而歷久彌新。1199年,已經75歲的陸游,鬱鬱寡歡時,仍然懷念著髮妻倩影如驚鴻般飄來。

傷心豈獨陸放翁。

八百多年前的王獻之,和他有著類似的悲情故事。

類似的故事結局,有著不同的緣起。

陸游是夫妻倆太過恩愛了,結了婚以後,小兩口如膠似漆的,整天黏糊在一起。陸媽媽看了就很不高興,很生氣的陸媽媽不會指責兒子過於迷戀新婚妻子,只會怪兒媳婦引誘兒子沉溺於男歡女愛,影響了前程。

而王獻之就不一樣了。之所以被逼休妻,完全是因為他太優秀了。

作為書聖王羲之最小的兒子,王獻之還是個小朋友的時候,就已經才華過人,負有盛名了。

他跟著哥哥王徽之、王操之一起去丞相謝安家裡玩。兩個哥哥也許是賣弄,也許是為了迎合丞相大人,巴拉巴拉說了很多俗事。只有王獻之,寒暄幾句就不說話了,做一個安靜的美男子。

兄弟三人離開謝家後,就有客人問丞相大人:

“老王家的這仨兒子,孰優孰劣啊?”

丞相眼光毒辣著呢,回答說:“小的優。”

為什麼這麼說呢?

“吉人之辭寡,以少言,故知之。”傑出的人大多少言寡語,因為他廢話少,所以知道他不凡。

優秀不優秀,對比一下就出來了。但是對比往往會造成傷害。在丞相大人眼裡,王徽之和王操之當了背景,突顯出弟弟的優秀來。接下來,王徽之又做了一次背景。

王徽之和王獻之弟兄兩個正坐在房間裡侃大山呢,突然房子著火了。王徽之嚇得爬起來就往外跑,連拖鞋都忘了穿了。王獻之卻是面不改色,沉穩冷靜地呼喚下人,然後慢慢悠悠地走出房間。

兄弟二人的舉止氣度,高下立見。

所以《晉書》中這麼誇王獻之:少有盛名,而高邁不羈,雖閒居終日,容止不怠,風流為一時之冠。

成年後的王獻之,在父母的安排下,娶了自己二舅家的女兒、表姐郗道茂。郗鑑家也是書法世家,兩人志趣相投,幸福美滿。

婚後不久,王獻之的父親王羲之,郗道茂的父親郗曇先後去世。痛失至親的兩個人,互相安慰,互相扶持,共同度過艱難的時光,更是加深了感情。

他們有了一個女兒,取名叫玉潤,可惜早夭了。這對於少年夫妻來說,是一個不小的打擊。

不過餘生還很漫長。他們幻想著好好養身體,生更多的孩子,照顧他們成長,教他們練習書法,一家人快快樂樂,健健康康的,多美好啊!

幻想很快就被打破了。

作為琅琊王家的公子,王獻之是天底下最有權力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人之一。只是這一次,由不得他。

皇帝家的女兒、新安公主看上他了。

新安公主是簡文帝的三女兒,先嫁給大臣桓溫的次子桓濟。桓溫病重的時候,覺得自己的大兒子桓熙太草包了,就把大事託付給自己的弟弟桓衝。哥倆很不滿意,不滿意憋在心裡久了會傷身,那就付出行動,得到一個滿意的結果吧。哥倆就合夥刺殺叔叔桓衝。刺殺那能就那麼容易得逞呢,事情敗露,兄弟兩個都被流放到長沙去了。

新安公主一看老公被流放了,也做了一個很痛快的決定:離婚。

離婚了的公主當然不想做單身狗,更不想再找一個前任丈夫那樣的蠢材。這一次,要找一個更好的,最好是最好的男人。

第一次婚姻失敗,是因為別人,二次三次婚姻都失敗,那你是不是也有點問題呢?

新安公主貴為皇帝之女,也不想承擔這樣的惡名。

估計是還沒離婚的時候就惦記上了。所以離婚之後,新安公主就請求皇帝爸爸下一道聖旨,命令王獻之休掉郗道茂,娶我!

王郎,快休了你那糟糠妻,來娶我吧,你飛黃騰達的機會來了。

可是王獻之不這樣想,他太愛郗道茂了!愛到他可以放棄皇帝女兒的求婚,寧可不要飛黃騰達的機會。

為了守護愛情,為了結髮妻子,王獻之選擇了拒婚。

哪怕她沒有再給我生孩子,哪怕她孃家的勢力已經不如從前了。我還是想要守護她,繼續擁有她。在我痛苦流淚的時候,在我無能為力的時候,是她給了我安慰,給了我懷抱。我們相敬相愛,一起讀書,一起研習書法,是那麼的快樂。那些美好的日子,使我的生命變得鮮活,變得多姿多彩。

為了拒婚,王獻之選擇用艾草燒傷了自己的雙腳,甚至為此留下了終身的殘疾。

他試圖以行動不便,臥床養病的藉口,推掉這門來自皇家的婚事。可是,他還是失敗了。

新安公主一直仰慕這個被稱為“風流之冠”的男人。他為人氣度不凡,舉止優雅;他書法嚴整俊美,雄秀驚人。即使他有一點殘疾,又算得了什麼呢?他是一個女人擇偶的最優選。

此時的王導已經去世多年,王家的名望地位雖然仍在,但是多少已經滑落了。來自國家的強硬命令,為了家族的地位榮耀。他可以因為自己的意願抗拒這一切,他能不顧一個大家族的安危行使自己的主張嗎?

屈服了的王獻之,把不甘和心酸掩在心底,含淚寫下一紙休書。然後迎娶新安公主。

郗道茂會怪他嗎?也許不會,她知道來自最頂層的權勢有多大,她也知道王獻之是逼不得已。北府兵兵權旁落,郗家不是左右朝政局勢的那個大家族了。退出的那個人,只能是她。

父親不在人世了,離婚後的郗道茂,只能投奔伯父。寄人籬下的生活並不好過,被孃家休了的恥辱,始終都在。

期間,王獻之曾經寫過書信給她,喊著姐姐,訴說當年想要白頭偕老的願望,懷念在一起的美好時光,想見不能見的悲楚。

她沒有給這個表弟回信。也許她還倔強著,不想從夫妻做回姐弟。也許她明白,退出了,就不要再打擾對方。

她再也沒有嫁人,生活淒涼,鬱鬱而終。

娶了公主的王獻之,確實飛黃騰達了。做官做到中書令,死後獲贈太宰。

王家世代信奉道教。病重的時候,請來道士主持。按照道家的要求,需要坦白自己的過錯。問王獻之這一生有什麼罪過的時候。王獻之說:“不認為自己有什麼別的過錯,只記得和郗家離過婚。”

愛一個人,也許難長久,可是虧欠一個人,能讓人記一輩子。

王獻之,始終都沒有忘記那個他虧欠了太多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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