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情仁孝,神目如電。
心地純淨,嫉惡如仇。
善業審判,明查秋毫。
性情仁孝,神目如電。
三殿宋帝王:十地閻君之第三殿閻王,姓廉,一說姓餘。
《佛學大詞典》:為冥界十王之第三。據《預修十王生七經》、《地藏十王經》等所舉,此王之本地為文殊菩薩,系治人邪淫罪之冥官。亡者在冥途中,於三七日(即第三個“七日”)時至此王之大殿,接受生前所造善惡業之審判。在王殿之前,惡貓群集,大蛇並出,割破亡者之乳房,並繫縛其身,令受諸苦。此王掌管之冥界第三殿,系大海底東南沃焦石下之黑繩大地獄,此獄縱廣五百由旬,另附有十六小地獄。
心地純淨,嫉惡如仇。
據《玉曆鈔傳》、《閻王經》:第三殿,宋帝王餘,二月初八日誕辰,司掌黑繩大地獄,另設十六小獄。凡陽世忤逆尊長、教唆興訟者,推入此獄,另發應至幾重小獄受苦,受滿轉解第四殿,加刑收獄。一說司掌大海之底、東南沃焦石下黑蠅大地獄,縱廣三千里,下設十六小地獄,凡生前犯有賣國、逃軍、盜墓、不貞、偽造文書等罪者,交付十六小地獄受刑。十六小地獄為抽筋小地獄、刮脂小地獄、刖足小地獄、吸血小地獄、挖眼小地獄等。民間或以為宋帝王司掌孽鏡臺地獄、落蒸地獄。
○配圖丨三殿宋帝王,當代,畫僧·天淨法師 繪。
善業審判,明查秋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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