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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寶釵這個人,只適合與陌生人打交道相處,她接人待物確實是體貼周到又善解人意。堪稱八面玲瓏,滴水不漏。對她不太瞭解的人見過幾次,一定會感嘆她的完美與親切。

然而,當與她相處的時間久了,你就會發現:這個人整天碎碎念,實在是太討厭了。她有一個令人無法忍受的“惡習”,使人想對她敬而遠之,不復相見。那麼,薛寶釵究竟有什麼不為人知的惡習呢?

1、好為人師,標榜自我

寶釵其實是個自以為是的人,非常喜歡把她那一套做人的標準以及個人喜惡,強加給別人。讓別人都按照她的行為模式做人做事。

而且,她最擅長的伎倆就是恩威並施,棍棒甜棗,以“婦德”的名義牢牢把人控制住。

這樣的事她做了不止一次了。比如勸黛玉不要看雜書。你看她是怎麼教導林黛玉的:

“咱們女孩兒家不認得字的倒好。男人們讀書明理,輔國治民,這便好了。只是如今並不聽見有這樣的人,讀了書倒更壞了。你我只該做些針黹紡織的事才是,偏又認得了字,既認得了字,不過揀那正經的看也罷了,最怕見了些雜書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

寶釵說這麼一大堆話,核心思想只有一個——教導黛玉“該怎麼做人”,怎麼做一個“合格的女孩子”。究竟什麼樣的女孩子才算是合格呢?看看我,我就是。你眼前就有一個現成的樣板,以後跟姐學吧,姐就是標準。只有像姐這樣的女孩子才堪稱完美。你的不足要改進。

對了,我不會把你看小黃書的事情告訴別人的,括號:告訴了別人,別人就知道我也看過了呢。所以,你感激我吧,我雖然捏住了你的把柄,但卻沒有揭發你哦。

黛玉傻傻的一通感動啊,雖然先被寶釵打了一悶棍,但她接下來的甜棗還是很甜的呀。

寶釵這樣的事不是做了一兩回了,與探春一起代理家政時,也是在探春提議的改革草案上,又濃墨重彩地填上自己的一筆,刻意強調並突出了自己的功勞。

寶釵不僅教導黛玉,而且,還不深不淺地教導了一番邢岫煙,也就是她未來的弟妹。

她先是承諾把邢岫煙當掉的棉襖贖回來,卻見邢岫煙身上掛著一塊玉佩。問了是誰給的以後,寶釵的“教導癮”又犯了。

她問邢岫煙碧玉珮是誰給的,邢岫煙說是探春給的。寶釵就有了以下的言論:

寶釵道:“這些妝飾原出於大官富貴之家的小姐,你看我從頭至腳可有這些富麗閒妝?然七八年之先,我也是這樣來的,如今一時比不得一時了,所以我都自己該省的就省了。將來你這一到了我們家,這些沒有用的東西,只怕還有一箱子。咱們如今比不得他們了,總要一色從實守分為主,不比他們才是。”

這話聽著怎麼這麼刺耳呢?也別說當事人邢岫煙了,就連我這個局外人都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

寶釵這話的言下之意不就是在影射邢岫煙不配戴嗎?潛臺詞:“人要有自知之明,不能搞不清自己是幹啥滴,啥出身。你根本就不配帶這些價值昂貴的東西,人家探春是榮國府的千金小姐,你算啥,居然也跟人家比肩?

你看我,連我都沒戴呢,你就更不配戴了。咱家已經落魄了,將來也沒這些東西供你去攀比別人。即便有,也不允許,你要有個心理準備。女人嘛,過日子要踏實務實,勤儉持家。你自己都要靠當棉襖過日子了,還窮顯擺啥?以後少整這些沒用的。

寶釵這話是多麼的尖酸刻薄,犀利冷酷直刺人心。你仗著給人家把棉襖贖回來的恩惠,就可以無視別人的自尊心?就可以毫無顧忌地去教訓別人、羞辱別人?人最高的修養是懂得尊重,能夠站在當事人的角度去體諒她的心情。然而,你這是在幹啥呢?難道你自己不戴首飾,就不允許別人戴了?難道別人都要活成你的樣子?

更何況,這玉佩是探春贈給邢岫煙的,她如果不戴,不是辜負了探春的一番好意?這玉佩又不是邢岫煙當掉了自己被褥去買的,用得著你長篇大論地去給人家洗腦,並進行思想品德教育嗎?

2、不識時務,不懂尊重

看起善解人意的寶釵其實是很不懂得尊重人的,並且不識時務。她曾不止一次地當眾說鳳姐“不稱職,沒算計。”又笑話鳳姐不識字,不大通。還真是雙標啊,一面跟黛玉說“女人識字倒不如不識字的好,怕看雜書移了性情”,一面卻又笑話鳳姐是“文盲”,不通詩詞文墨。到底幾個意思呢?

寶釵的自以為是、不尊重人,還表現在三番五次“教導寶玉”上,勸寶玉要讀正經書,別不務正業浪費光陰。雖然她這話沒錯,但也要看誰來說。不能忘記了自己的客居身份。

俗話說“客隨主便”嘛,人家寶玉是榮國府的坐地霸,小主人,你一個沾親的房客指手畫腳教導人家做不做作業、用不用心讀書做什麼?以什麼身份和立場說教?人家父母雙全,上面還有奶奶和貴妃姐姐,哪裡就輪得著你了?還真把自己當成寶玉的未婚妻了,寶玉答應了嗎?

而且,寶釵這樣訓兒子似的說教是當著襲人與晴雯的面,讓寶玉臉上怎麼掛得住?寶玉也是要面子的呀,尤其還是當著美女們的面被數落,心裡怎能不生氣,不暗罵:“你算老幾?竟也敢跑來來教訓我?”

另外,還有襲人想勞煩史湘雲給寶玉做鞋那一回,雖然說寶釵是想做一回雷鋒,自己搶寶玉的針線來做,但那口吻卻明顯有些不尊重人。

寶釵笑著對襲人道:“你這麼個明白人,怎麼一時半刻的就不會體諒人?我近來看著雲姑娘的神情兒,風裡言風裡語地聽起來,在家裡一點兒做不得主。他們家嫌費用大,竟不用那些針線上的人,差不多兒的活都是他們孃兒動手……”

寶釵的言下之意是:枉費襲人素日擔著“明白人”得虛名,竟連史湘雲的苦衷都不知道,還讓人家幫你做活。人家啥境況你不知道嗎……還是我來吧,我很願意做呀!

其實,明明是寶釵想趁此機會與寶玉增進感情,親手給他做鞋。還要把一個體察不明的“罪名”強加給襲人。史湘雲又沒對襲人說過她家的事兒,襲人怎會知道?

總結來總結去,發現寶釵特別奸詐陰損。不好的事,她總是能把自己撇乾淨,好事都是她做的。而且總是不失時機地標榜自己,彷彿所有的女孩子都不如她,見縫插針的就要對別人“說教一番”。

她就像大觀園裡的唐僧。整天念著一本“以她為榜樣”的經。時間久了,誰能不煩她?寶玉就更別說了,與她在一起過日子,可以想象會有多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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