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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觀園的第一個詩社,海棠詩社,是探春首倡的。說是探春“建立”、“創辦”,其實是有點言過其實。

探春起詩社,起因之一就是“兼慕薛、林之技”。寶玉贊同她的想法,也說“大家鼓舞起來,不要你嫌我讓的。各有主意,自管說出來大家平章”。也就是說,雖然探春首倡,但這是一個同人集團,不是以某一個人為主導的。

探春首倡的同人詩社,卻是李紈做了社長。這也罷了,李紈畢竟是個“大嫂子”, 有“帶著我們作針線教道理”的責任。但是迎春惜春二人,卻成了“副社長”,有了行政職務。所以探春也好笑:“好好的我起了個主意,反叫你們三個來管起我來了”。

這樣的安排,當然是有用意的。正如李紈所說:“我們七個人起社,我和二姑娘、四姑娘都不會作詩,須得讓出我們三個人去”——是因為她三人不精通業務,所以才去搞行政的。

社長李紈,“稻香老農雖不善作,卻善看,又最公道,你評閱優劣,我們都服的。”要對別人詩作進行品評定級。當然她的意見,別人不一定完全同意,比如海棠詩她定寶釵第一、黛玉第二,寶玉就替黛玉不服。但是有“大嫂子”的身份壓著,總算能得出一個結論,不至於吵吵嚷嚷、難以定論。

而迎惜二春呢,其實也不是完全不會寫詩。但是從幾年前省親之時,就有“要算探春又出於姊妹之上,然自忖亦難與薛、林爭衡”之語,可見她倆水平之低。

因為寫詩的水平低,所以給她倆找了別的事情去做:“一位出題限韻,一位謄錄監場”,不至於太過冷落。

其實“出題限韻”、“謄錄監場”這樣的工作,也不是迎春惜春所擅長的。當初省親寫詩,元春“又命探春另以彩箋謄錄出方才一共十數首詩”;劉姥姥參觀大觀園時,探春屋裡有“各種名人法帖並十數方寶硯,各色筆筒,筆海內插的筆如樹林一般”;探春的大丫頭名叫侍書——這些都指出,探春才是姐妹中最擅長書法的人,也是最適合做“謄錄”工作的人。

迎春是個沒主意的人。第一次讓她行使出題限韻的權力,她就提出“也不必隨一人出題限韻,竟是拈鬮公道”,等到別人建議詠白海棠,她“抽出一本詩來,隨手一揭,卻是一首七言律”、命小丫頭“你隨口說一個字來”——在這樣的小事上,她也拿不定主意,完全交給類似於“拈鬮”的方法決定。迎春之懦弱、不敢爭取、也不敢承擔責任,由此可見一斑。

雖然不擅長,但相比於寫詩這專業技術來說,評級、出題、謄錄這些工作,技術含量比較低。於是把這些工作,交給不擅長專業技術的紈、迎、惜三人來做,既不冷落了這三人,又讓釵黛寶探四人能夠專心作詩。這樣的安排,看似不經意,卻暗藏著人事安排的智慧。

就是現代職場,也值得學習這樣的智慧:不要一看到別人帶“長”就覺得他是領導、就認定他地位比我高、就不服氣,更要看看哪個職位更適合自己、更能發揮自己特長。

或者換一個角度:別以為提拔人才當官,才是對人才的尊重。其實讓他在專業技術崗位上,也許反倒更能發揮他的長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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