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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已經知道,讀懂《紅樓夢》,最可靠的指引是脂硯齋對《紅樓夢》的批點(簡稱“脂批”),卻往往忽略了“脂批”裡有這樣的話:

作者從不作安逸苟且文字”(第九回);“文章中無一個閒字”(第六回);“是作者具菩薩之心,秉刀斧之筆,撰成此書,一字不可更,一語不可少。”(第五回)……

也就是說,我們不能認為任何一個文字是“作者只是隨便寫寫”,它的每一個細節都有其格外的意義。它與金聖嘆所評價的《水滸傳》一樣,是“章有章法,句有名法,字有字法。”實際上,一個作者對於同一本書“披閱十載,增刪五次”已足夠說明問題了。

西方有諺語說:“魔鬼就藏在細節裡”,我們應當有這樣的前置認知:《紅樓夢》這部作品就是由各種細節所組成的,它的每一個細節都是不可或缺的。

(建議大家買這個版本的《紅樓夢》)

我們讀《紅樓夢》已經讀到第三十七回,我覺得我們可以再強調一下這個問題了。

第三十七回的回目標題是:“秋爽齋偶結海棠社,蘅蕪院夜擬菊花題”,但我們卻可以在這一回裡看到這樣一大段文字,幾乎與回目標題無關,但又絕計不能拿掉這一大段文字。這段文字從“且說襲人因見寶玉看見了字帖兒便慌慌張張地同翠墨去了……直到”宋媽去後,不在話下。“為止。

這段文字要提出來單獨說一說,是因為它跟回目標題無關,卻關涉細節很多,資訊量很大:

一、怡紅院的大管家:襲人

襲人的判詞說她“溫柔和順,似桂如蘭”,這絕對不是枉自亂寫,因為襲人的確有她的出眾之處,甚至作者特別安排她跟黛玉同一天生日(二月十二日)也不是毫無用意(她甚至是黛玉在世俗層面與寶玉結合的替身)。這一段文字中,襲人的理家能力和協調眾人的能力是出眾的:

(襲人)

賈芸送了海棠花來,襲人從婆子處問明來由(賈芸是不可能進園子的),襲人馬上做出了布排:

“襲人聽說便命他們擺好,讓他們在下房裡坐了,自己走到房內秤了六錢銀子封好,又拿了三百錢走來,都遞與那兩個婆子道:‘這銀子賞那抬花來的小子們,這錢你們打酒吃罷。’”

這很重要,襲人在怡紅院是銀錢的管理者,因為後面晴雯生病要付大夫的車馬費,麝月和寶玉去拿銀子時,兩個人都不知道銀子的份量,足見襲人在怡紅院裡舉足輕重,襲人是怡紅院神仙世界與外界世俗世界溝通的橋樑,她“半俗半仙”,至少,在怡紅院,恐怕只有她知道,抬花的小子用“六錢銀子”,而賞那些婆子的酒錢,用“三百錢”就足夠了,這中間的斤兩,襲人才能掌握、才會拿捏得準確。

所以,不能簡單地認為她是那個“告黑狀”的叛徒。

接下來還有:

她知道給史湘雲送東西,可以用後門小子去僱車;她知道宋媽媽出門辦事,要體面,所以囑託宋媽媽要好生梳洗了,換了出門的衣裳來;她知道除了送湘雲鮮果和糕點之外,那個瑪瑙碟子是可以送給史湘雲的(有處分財務的權利)……

此外,她跟湘雲私下裡的交情也很好,前文說替湘雲做活計在這裡也做了交代補充。

總之,從擅於理家這一層面來說,襲人這樣的人,放在現代社會,很適合娶回家裡做老婆。

二、寶玉與探春的審美,貴族們的日常生活

《紅樓夢》與《金瓶梅》不同,它寫的不是市井生活,它寫的是貴族大家(不是小貴族)的生活,它足夠“陽春白雪”,這一段文字裡也體現了這一點:

1、襲人送東西給湘雲,用的是瑪瑙碟子。這不是一般人家的器物,而是隻有貴族家才有的器物;

2、探春生病,寶玉要給她送荔枝,寶玉指定要用纏絲白瑪瑙蝶子,為什麼“平常送東西的傢伙也多,巴巴地拿這個去。”呢?因為寶玉說這個“配上鮮荔枝才好看”,偏偏送到探春那裡,探春“也說好看”。在日常細節裡,寶玉兄妹也有十足美的追求(而且審美一致),這不是一般人家的生活,只有這樣的貴族人家才有。

3、同理,園子裡的桂花開了,要折桂插瓶,這也是雅事,寶玉不但要插瓶,還要用對聯珠瓶來插,並且一瓶送給了老太太,一瓶送給了王夫人,而老太太和王夫人都異常高興,這既說明了她們的審美也在同一個水平上,又說明了她們的日常生活就是如此。

(桂花)

4、還有,這一節,提到了幾樣植物:荔枝、紅菱、雞頭(芡實)、桂花。包括前面的白海棠,雖說都是春、夏、秋三季的植物,但實際上,它們的花期、果期還是有明顯的節令差別的,能夠同時有這些花、果,也不是一般老百姓人家所能有的景象。

(雞頭——芡實的樣子)

三、怡紅院裡幾個大丫頭的秉性與鬥爭

在這一節文字中,作者詳細介紹了怡紅院裡較為重要的大丫環裡的秋紋和晴雯、麝月,前文可知,這個級別的丫頭有七個(因為襲人提上去了),就是“月錢一吊”的級別的,“月錢五百”級別的,是佳蕙等八個。

(寶玉和他的大丫環)

晴雯道:“要是我,我就不要。若是給別人剩下的給我,也罷了。一樣屋裡的人,難道誰又比誰高貴些?把好的給他,剩下的才給我,我寧可不要,衝撞了太太,我也不受這口軟氣。”

晴雯在跟誰比,跟襲人比。因為秋紋所得衣服,就是王夫人賞襲人“剩下”的,晴雯敢這樣說,是因為她跟襲人一樣,也是從老太太那裡被定為寶玉的人的,但襲人“先行上位”了,她不服,但又無可奈何,只能在言語上諷刺。

(晴雯)

接下來說得更清楚:

晴雯冷笑道:“雖然碰不見衣裳,或者太太看見我勤謹,一個月也把太太的公費裡分出二兩銀子來給我,也定不得。”

這當然不可能,所以,這隻能是面對面的諷刺,出口“硬氣”。

注意,秋紋和麝月,都是日常的對答,他們認可襲人的地位,偏晴雯要跳出來說詞,當然,後來我們知道了,吃虧的也是她。

(襲人與麝月)

當然,後面晴雯去了王夫人處取瓶子,其實並沒有得賞,還在王夫人那裡留下了不好的印象,晴雯的命運也是註定的,假如她依照事理,去探春處老老實實地取碟子,說不定少招點災呢!

晴雯的判詞裡說她“招人怨、毀謗生”顯然並非完全無辜,在內心深處,晴雯也有當“準姨娘”的自覺,所以,她與襲人、麝月、秋紋等等大丫鬟,他們對待未來的心態並無差異。

整部《紅樓夢》,八十回文字,幾乎每一個段落都值得細細品味,一個才華卓絕的小說家,用自己生命寫成的書,無論如何認真細讀都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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