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寶玉和韋小寶,兩個處在不同文學作品裡的人物,身上卻有著太多相似的地方。
身處相同的社會背景,擁有相同的興趣愛好,一個是“情不情”,一個是人間情種。然而都是為“情”而生,其中又有著天壤之別。
“明史案”下的社會背景
公元1661年(順治十八年)的一天,因貪腐案被革職的歸安知縣吳之榮,向上級舉報《明史輯略》是反書。
《明史輯略》是記載明代史實的史書,其未刪版中確實涉及“諷清思明”類違禁內容,但抓住把柄的吳之榮一開始並沒打算舉報,只是想借機敲詐一筆。
因敲詐不成,氣急敗壞的他這才一不做二不休將事情越鬧越大,以至到了一發不可收的地步。
據瞭解,此案先後牽連千餘人,作序者、校閱者及刻書、賣書、藏書者均被處死,被殺者共七十餘人。兩年後,明史案終於結案,《明史輯略》一書也被徹底銷燬。
這就是金庸作品《鹿鼎記》裡開場故事的背景。
在這部影視劇裡,“株連甚廣”的文字獄並沒有引起人們多大的興趣,我們的關注點更多地停留在此後韋小寶如何混跡官場、如何征服7個老婆等搞笑劇情上。
然而世上沒有絕對的配角,只有站錯了位置的主角。因為一旦將這“明史案”的社會背景與曹雪芹“批閱十載,增刪五次”的艱辛結合起來,那麼我們就能深刻地體會到,為什麼三百年來人們依舊看不透《紅樓夢》?為什麼脂批經常提醒不要被作者的狡猾所欺騙?
《紅樓夢》隱寫了太多故事,雖然是不得已而為之,但未免可惜。不過,為更好地理解它,我倒覺得從《鹿鼎記》著手,是一個特殊的角度。
一方面,從“明史案”可以瞭解《紅樓夢》創作時的真實社會背景;另一方面,《鹿鼎記》可能是金庸借鑑《紅樓夢》最明顯的一部小說。
你有賈(假)寶玉,我有韋(偽)小寶
模仿首先要做到形似。
《紅樓夢》裡,賈寶玉最大的特點是愛紅。第19回,吃完年茶的襲人回到怡紅院,賈寶玉一邊幫她剝栗子,一邊笑著問:“今兒那個穿紅的是你什麼人?”
襲人不解,寶玉說:“我因為見她實在好的很,怎麼也得她在咱們家裡就好了。”遇到美好的女兒,賈寶玉一心想的是:她們才配“生在這深堂大院裡”,被好好地保護起來。
面對好看的女兒,韋小寶也同樣愛不釋手。
影視劇裡,以買花布形象首次出場的阿珂,一下子就吸引了站在高樓上飲酒的韋小寶的目光。看著眼前的花容月貌,韋小寶心想:“我死了,世上怎麼有這麼漂亮的女人!靚老婆,我來了。”
見到好看的女兒就喊“老婆”,一心想把她們娶回家,是韋小寶的特色。可以想到,此後為了收服阿珂,韋小寶會如何費盡心思。
但同樣是愛紅,金庸只做到了形似,而不是神似。賈寶玉和韋小寶,很明顯,一個是護花使者,一個是採花大盜。
喜歡“水做的女兒”的賈寶玉,頂多只是“意淫”,幾次三番想的是“恨不得下車跟了她去”。而愛慕漂亮女兒就耍盡手段,甚至不顧別人意願一心只想佔為己有的韋小寶,才是真的“淫極”。
有人說,“雙兒常有,韋小寶不常有”,韋小寶有情有義的一面太難得。
確實,相對於那些不僅愛紅甚至希望從女兒身上獲得權勢金錢的下流男子,韋小寶確實強得多,但看到女兒只想到輕薄二字的人,依舊是活生生的採花賊。
對韋小寶來說,“我對她好,然後她對我好,所以我對她更好”這種心理反應出來的,是一種有緣有故的情。不然,一旦發現阿珂不對他好,他就會理解,也不會諷刺她喜歡小白臉。
這就是金庸筆下的有情人。
而曹雪芹寫情,則大大不同。那是一種無緣無故的,護花使者般的,遇到美好事物只想著保護的深情。
比如面對大白天被捉姦的茗煙和萬兒,寶玉的表現是急得直跺腳,對那丫頭說:“還不快跑!”然後還追出去安撫:“你別怕,我是不告訴人的。”
“情之為何物”,我們或許很難界定,更別談制定出一個統一標準。但兩相比較之後,對於“什麼不是情”卻可以一目瞭然。
所以,即使《神鵰俠侶》裡,最後楊過說出了那句“世間亙古不變的只有情”,卻仍然逃不過有緣有故的命運,因為它離賈寶玉的“情不情”依舊甚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