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樹紋玉琮、獸面鳳鳥紋玉方座、大型神壇、大型青銅立人神獸……9月9日,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召開“考古中國”重要專案——三星堆遺址考古發掘階段性成果新聞通氣會,通報了三星堆遺址階段性重大考古成果,眾多珍貴文物的“上新”讓三星堆遺址再度“出圈”,與之相關的商標搶注與保護問題也再次引發廣泛關注。
對惡意搶注嚴懲不貸
今年3月,在三星堆遺址考古發掘工作緊鑼密鼓開展的同時,大量有關“三星堆”的商標註冊申請開始密集出現,當月便有近30件相關商標註冊申請。截至今年9月14日,共有400餘件包含“三星堆”字樣的商標註冊申請,其中僅80餘件是由四川廣漢三星堆博物館(下稱三星堆博物館)提交,而且其他申請人中不乏以“三星堆”作為企業字號或者登記註冊地位於成都的市場主體。
據瞭解,四川省德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透過輿情監測發現,德陽市瑙米商標事務所在成都市新都區先後登記註冊了成都市瑙米商標事務所、新都區蜀道酒類經營部,今年3月20日的“考古中國”重大專案進展工作會結束後第二天,新都區蜀道酒類經營部透過成都市瑙米商標事務所提交了16件“三星堆”商標的註冊申請。德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該案件線索移送至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理。
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經查認為,新都區蜀道酒類經營部核准經營的範圍為批發零售食品、茶水服務,其在16個商品與服務類別上申請註冊“三星堆”商標,已經超出一般市場主體實際使用商標的合理需要,缺乏真實使用意圖,屬於我國商標法規定的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成都市瑙米商標事務所作為商標代理機構,在明知新都區蜀道酒類經營部不以使用為目的惡意申請註冊“三星堆”商標的情況下,仍為其代理相關商標註冊申請,屬於我國商標法規定的違法代理行為。
在完成調查取證等法定流程後,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新都區蜀道酒類經營部給予警告和罰款4000元的處罰;對成都市瑙米商標事務所給予警告和罰款4萬元的處罰,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曾某某給予警告和罰款2萬元的處罰。事後,曾某某簽訂了承諾書,並申請撤回新都區蜀道酒類經營部提交的16件“三星堆”商標註冊申請,目前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已准予其撤回相關商標註冊申請。
需多方合力嚴格規制
“商標的核心功能在於幫助消費者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促使生產、經營者保證商品或服務質量,是企業商譽的集中體現。”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熊文聰表示,市場主體將與自身毫不相關的“三星堆”等歷史文化遺址名稱作為商標註冊和使用,不僅有損他人在先權益,侵佔公共資源,妨礙了正常市場經營者使用註冊商標的需求,還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和商標管理秩序,嚴重背離了商標申請註冊使用的目的,相關商標註冊申請理應被予以駁回。
“作為三星堆遺址相關文物古蹟和旅遊景區的實際管理者,三星堆博物館是‘三星堆’品牌的文化價值和市場聲譽樹立者和維護者,有權利也有義務對惡意搶注行為主動出擊。”熊文聰表示,根據我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如果三星堆博物館已經在惡意搶注人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類別上使用了“三星堆”商標且已經產生一定影響,則可依據上述規定來主張對方構成以不正當手段搶注;如果三星堆博物館可以證明其對“三星堆”名稱享有應當保護的法益,可依據上述規定來主張在先權利。
“針對處於申請程式中的相關商標,構成惡意搶注的可啟動快速駁回機制;針對處於異議、無效宣告程式中的相關商標,構成惡意搶注的可採取提前審查審理、併案審查審理和重大案件口頭審理等措施,依法不予註冊或者宣告無效;對於惡意搶注商標以牟利的轉讓申請,依法不予核准。”熊文聰表示,應用好相關法律法規,綜合考量主客觀因素,在法律賦予的裁量空間內有效防範和遏制商標惡意搶注行為。
打擊商標惡意搶注行為,國家智慧財產權局一直在行動。近年來,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積極應對商標惡意搶注新趨勢,迴應社會關切,嚴厲打擊嚴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違背公序良俗、擾亂商標註冊管理秩序以及易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典型商標惡意搶注的行為,注重依法依規、理法並重,注重部門協同、統籌推進,注重健全機制、源頭治理,引導全社會進一步樹立正確的商標註冊意識,為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開展創新和自覺抵制商標惡意搶注行為營造良好的智慧財產權法治環境、市場環境和社會環境。
“規制惡意商標註冊行為,除了商標主管部門外,還需要多方凝聚合力,包括市場主體的守法、行業的自律、社會的監督、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等。”中國政法大學品牌與社會信用研究中心主任、北京智慧財產權研究會副會長劉瑛呼籲,要綜合運用商標註冊程式內的規制手段和商標註冊流程外的行政處罰措施,透過採取法律懲戒、行政指導和信用約束等措施,使規制、教育和引導並重,有針對性地完善有效遏制商標惡意搶注行為的工作機制和從源頭上防範的長效機制,形成全面嚴厲打擊商標惡意搶注行為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