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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信一身能殺虎,浪言三碗不過岡。

報兄誅嫂真奇特,贏得高名萬古香。

在我國眾多古典小說人物之中,武松算得上是最有魅力的人物之一。

只要是中國人,不管大人還是孩子,有沒有看過《水滸傳》,都不可能不知道打虎英雄武松。

金聖嘆評點水滸人物時,盛讚魯智深為“人中絕頂”,可到了武松出場時,他又把武松稱之為“天人”。

雖然金聖嘆說不出為什麼,但他就是覺得魯智深有點不及武松。

從藝術成就上來說,武松也確實比魯智深更加複雜,更加接近普通人的心理變化。

因為武松不像魯智深心思單純,無慾無求,他和普通人一樣有喜怒哀樂,情緒很容易被個人恩怨所左右。

魯智深的俠義形象是始終如一的,而武松則是從一個有仁有義打虎英雄,逐步轉變成了殺人不眨眼的魔星。

比起魯智深從頭爽到尾的故事,是什麼原因導致了武松的驚天轉變?確實是一件值得深思的問題。

武松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幾千年前,莊子曾經曰: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但實際上這話有些絕對了。

這個世界有些人不圖利,只求一個“名”。

而武松,就是這樣一個不圖利,只求“名”的人。

他視金錢如糞土,為朋友捨生忘死,圖的是什麼?就是“平生一片心事,只是要人叫聲‘好男子’”。

武松景陽岡打虎之後,知縣讓人送上本地富戶湊的一千貫賞錢。

這個時候武松只是一個窮屌絲(事實上他一直挺窮),一千貫錢在當時來說也並不是一個小數目,大概相當於現在的二十幾萬現金。

這個錢,可以說是武松自己拿命拼出來的!是他應得的。

但武松是怎麼處理這筆錢的呢?

武松稟道:“小人托賴相公的福廕,偶然僥倖,打死了這個大蟲。非小人之能,如何敢受賞賜?小人聞知這眾獵戶,因這個大蟲受了相公責罰,何不就把這一千貫給散與眾人去用?”知縣道:“既是如此,任從壯士。”

他在打完老虎下山的時候,聽獵戶們說吃了不少“限棒”的苦頭,就決定把這一千貫賞錢分給眾獵戶,以做補償。

一個窮屌絲,能拒絕幾十萬的誘惑,去賙濟別人。

如果這都不算“仁義”,還有什麼算“仁義”?

說到這裡可能會有人說:他那是為了名聲,不算“仁義”!

這種說法除了暴露自己的淺薄之外,完全沒有任何意義。

人家一個窮屌絲拒絕幾十萬錢財,連名聲都不能求,這是人說的話嗎?

但凡是個人,總有七情六慾,都會有喜好愛憎。

如果有誰真做到無慾無求了,能不能上天不好說,但卻可以確定他絕對不會在網路上瞎蹦噠了。

武松求名,那是憑真金白銀,憑真本事在求,並沒有什麼不妥。

景陽岡上打老虎,快活林裡打蔣門神。

那都是靠自己的真本事在拼,本事稍微差點就有性命之憂,不是耍嘴皮子玩花活兒就能搞定的。

武松好名不好利,誰對他好,他就不要命地對誰好。

這就是為什麼金聖嘆說不上來,卻依然覺得武松比魯智深更鮮活的原因。

魯智深的俠義,是高於凡俗的。

他沒有任何私慾,一腔熱血只為他人。

所以他沒有父母兄弟,也沒有家庭的牽絆。

而武松則不一樣,他有自己牽掛的親哥哥,有貧窮但卻溫馨喧鬧的家庭生活。

他因為有私慾,才顯得更生動,更有血有肉,更貼近普通人的喜怒哀樂。

他跟普通人一樣,會因為被人稱頌而高興,會因為受人恩惠而心存感激。

可是這樣一個武松,是怎麼變成殺人不眨眼的魔星的呢?

武松的轉變

在武松的人生故事裡,有兩件殺人案是繞不過去的。

一件是為兄報仇的殺嫂案,一件是鴛鴦樓張都監全家滅門案。

這兩件案子,分別是讓武松“封神”,以及讓他飽受爭議的重大事件。

在殺嫂案中,武松全程表現得十分沉著冷靜。

他先是收集了哥哥武大郎被謀殺的充分證據,走正常流程告官,可是官府已經被西門慶收買。

在確定官府已經無法給他死去的哥哥正義後,武松召集四鄰,先讓潘金蓮和王婆在街坊四鄰年前認罪招供,然後才開始行兇報仇。

這一次殺人案中,武松真的做到了“冤有頭,債有主”,不放過一個壞人,但也不傷害一個無辜的人。

而且作案以後他也沒有逃走,而是冷靜的向街坊四鄰交代後事,讓他們跟著自己一起去自首,以免他們受到牽連。

因此武松這一次雖然連傷兩條人命,但陽穀縣的人不但不厭惡他,反而非常敬佩他,大戶們也願意替他在縣令面前求情。

而在另一場殺人案“血濺鴛鴦樓”中,武松就顯得血腥狂暴得太多了。

這是一場真正的“滅門案”。

武松在這個案子中,一口氣連殺了十五個人!

其中有老有少,有男有女,真做到了 “老幼不留”的地步。

為什麼先前沉著冷靜的武松,會變得這麼瘋狂?難道真像某些人說的那樣,是武“惱羞成怒”殺紅眼了嗎?

其實並不是。

武松在“血濺鴛鴦樓”的表現,依舊非常冷靜清醒,他之所以會“老幼不留”,不是出於憤怒,而是為了活命。

在殺嫂案中,武松之所以能做到不放過一個壞人,也不傷害一個好人,是因為他是陽穀縣的英雄,而且還做了一段時間的都頭。

說到底西門慶不過是陽穀縣一個有錢的惡霸,他在陽穀縣認識的人,武松也認識。

西門慶可以掏錢買通縣令,但武松本人也跟縣令有交情。

武松只要在殺人以後及時把真相公之於眾,在木已成舟的情況下,不但縣令會同情他,連陽穀縣的人民也會站在他這一邊。

他舍掉的不過是官位和前程,幾乎沒有被定死罪的可能。

可張都監就不一樣了。

張蒙方不但是位高權重的孟州兵馬都監,他跟整個孟州的官場中人,從知府到團練都有交情,在孟州可以說是“樹大根深”。

別說武松這個外鄉人,就是在本地當了多年“地頭蛇”的施恩父子都不是他的對手。

這一點,武松從決定報仇的時候就心知肚明瞭。

所以他才會在飛雲浦脫身以後,立刻馬不停蹄地趕回孟州城去張都監家。

因為張都監一旦知道他越獄逃走,有了防備,以武松當時的身份來說,基本上一輩子都沒有復仇的指望了。

張都監的家是在孟州城內,武松只有自己一個人報仇。

只要張都監家有一個人喊出了聲,引起了地方的注意,那別說報仇,武松連脫身都不可能。

所以武松從潛入張都監家裡開始,見一個殺一個,不留一個活口!

無論張都監家裡的人願不願意,從武松踏入張都監家開始,雙方就進入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狀態。

因為武松如果不殺他們,他們一旦叫喊起來,死的就是武松自己了。

張蒙方全家怎麼死的?真的是牛批死的!

如果他在孟州沒有那麼大的勢力,武松即使要報仇,也不會那麼冒險的急於一時。

因為武松並不是一個衝動的人,更沒有濫殺無辜的愛好。

以他的個性,要報仇肯定會選一種更加穩妥,更加光明正大的方式進行。

他是一個愛面子,渴望被人稱頌的人。

如果張蒙方不是兵馬都監,在孟州官場沒有那麼深厚的影響力,而是一個跟西門慶一樣的土財主。那麼武松要報仇也肯定不會急於一時,更不至於滅他滿門。

雙方勢力的嚴重不對等,才是激發武松兇性的主要原因。

因為弱勢方反噬強勢一方的機會實在太難得,所以弱勢的一方一旦得到機會,通常都會變更加不顧一切。

張都監靠通天的勢力陷害武松,但最終也因為通天的勢力被武松滅門。

“勢力”這個東西雖好,但也有它的“副作用”。

張蒙方張都監全家的死,可以說都是因為這個“副作用”……

結語

中國有句古話說得好:

勢不可使盡,福不可享盡。

事不可做盡,話不可說盡。

在“血濺鴛鴦樓”一案中,張都監可以說把四條全都用盡了。

為了騙取武松的信任,他讓武松住到自己的家裡,還讓武松去見他的老婆孩子,讓全家上下都成了他的行騙的“道具”。

所以在武松的眼裡,張都監全家上下沒有誰是“無辜”的,每一個人都是張都監欺騙他的“同謀”。

他陷害武松,官府也已經定了武松的發配遠方的罪,但他還要勾結蔣門神要武松的命。

這種趕盡殺絕的行為,也是武松決定夜返孟州報仇的一個重要原因。

無論是張都監還是他的家人,只要對武松心存一點善意,稍留一點餘地,“血濺鴛鴦樓”的慘案,就有可能會是另外一種結局。

做人做事一定要留點餘地,不是為了別人,而是為自己。

所謂“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越是弱勢的人,瘋狂起來反而越不顧及後果。

因為他們除了一條命,擁有的本來不多,一旦他們到了豁出命不要的時候,就再也沒有什麼能夠約束他們了。

即使是在法律健全的情況下,瘋狂的人被判處了死刑,可安慰的其實還是活人,死去的人是不可能復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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