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飲食和睡眠,我們經常聽到的建議都是“少食多餐”、“飯到七分飽”、“飯後走一走,活到九十九”和“早睡早起身體好”等等。殊不知,古時候人們早已洞察這種健康的作息規律,並且流傳下來一句俗語:“不貪三更色”,這句話有一定的侷限性,是在古代特殊作息時間下的觀點。
但它的後半句“不戀一更食”放到現在也同樣適用。這句話更廣泛地涵蓋了飲食和作息方面的規律。但是也有許多人並不是太了解這句話的含義。
首先,“更”這個時間單位,是隻用於半夜的。《宋史·趙昌言傳》中有言:“四人者(陳象輿、胡旦、董儼、樑灝)日夕會昌言第。京師為之語曰:‘陳三更,董半夜’。”宋朝時,古人將一夜分為五更,因為有的地方巡夜的人敲的是梆子、有的人敲的是鼓,所以夜晚的時間還會被稱為“幾更天”或“幾鼓天”。
按照古代的計時法來算,一更就相當於現在的晚上七點到九點,而三更是半夜十一點到凌晨一點。乍一看,這個時間點放在我們現在的生活是完全符合的,但為什麼古代會告誡人們“不貪三更色,不戀一更食”呢?
相比之下,“不戀一更食”更好理解一點。要知道,古人的作息時間與我們是完全不同的。他們遵循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規律,天黑下來,也就準備休息。古代沒有現在的電燈,等到天完全黑下來就只能點蠟燭。所以對他們來說,在天黑之前將一天的事情都完成是最好不過的了,當然也包括吃晚飯。但是誰又能晚上完全不饞嘴呢?勞累了一天,也一定想在深夜之時簡單犒勞一下自己。不過為了給家裡省下點蠟油的錢,這份夜宵,還是不能“戀”的。
而“不貪三更色”,這還要涉及到唐宋時期的民俗轉變。唐朝之時,是有“宵禁”的,每天晚上的“閉門鼓”和凌晨的“開門鼓”敲響的這段時間,是不許百姓出門的。但是到了宋朝,宵禁被解除,人們晚上可以隨心所欲地享樂。
可是我們想想,那些能在晚上還享樂、過著紙醉金迷的夜生活的人,應該大都是達官顯貴吧。普通勞作的百姓辛苦了一天,晚上哪還有力氣通宵達旦呢?普通人家晚上喝點小酒聚一聚還可以理解,要是每天半夜過著揮金如土、晝夜顛倒的生活,不僅對自己的身體不好,也會給社會造成一股不良風氣。所以,“不貪三更色”用意在此。不過這句話也可以說是在古代特殊的作息時間下有一定的意義,放到現代人並不適用。
但是後半句“不戀一更時”,雖然熬夜吃夜宵已經是很常見的事,尤其是對於年輕一代更是盛行。但仔細想一想,四五點日出時古人開始勞作,七八點我們開始工作,按照這種比較,我們將古時候的時間往後延遲三四個小時,也是同樣的道理。所以“不戀一更食”可以說也適用於現代人,太晚了吃宵夜,對於腸胃不好, 讓人在睡眠時腸胃依舊要承受過多負擔。古人傳下來的老話,還是有它的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