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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甲相合,六十花甲之歲立,歲立則六氣交司之時刻可預期而推定之(氣可與期)。如是,一歲主時六氣之交司時刻何以定之呢?

先附錄原文如下:

帝曰:願聞其歲六氣,始終早晏何如?

岐伯曰:明乎哉問也。甲子之歲,初之氣,天數始於水下一刻,終於八十七刻半。二之氣,始於八十七刻六分,終於七十五刻。三之氣,始於七十六刻,終於六十二刻半。四之氣,始於六十二刻六分,終於五十刻。五之氣,始於五十一刻,終於三十七刻半。六之氣,始於三十七刻六分,終於二十五刻。所謂初六,天之數也。

乙丑歲,初之氣,天數始於二十六刻,終於一十二刻半。二之氣,始於一十二刻六分,終於水下百刻。三之氣,始於一刻,終於八十七刻半。四之氣,始於八十七刻六分,終於七十五刻。五之氣,始於七十六刻,終於六十二刻半。六之氣,始於六十二刻六分,終於五十刻。所謂六二,天之數也。

丙寅歲,初之氣,天數始於五十一刻,終於三十七刻半。二之氣,始於三十七刻六分,終於二十五刻。三之氣,始於二十六刻,終於一十二刻半。四之氣,始於一十二刻六分,終於水下百刻。五之氣,始於一刻,終於八十七刻半。六之氣,始於八十七刻六分,終於七十五刻。所謂六三,天之數也。

丁卯歲,初之氣,天數始於七十六刻,終於六十二刻半。二之氣,始於六十二刻六分,終於五十刻。三之氣,始於五十一刻,終於三十七刻半。四之氣,始於三十七刻六分,終於二十五刻。五之氣,始於二十六刻,終於一十二刻半。六之氣,始於一十二刻六分,刻於下水百刻。所謂六四,天之數也。

次戊辰歲初之氣,復始於一刻,常如是無已,週而復始。

一、帝曰:願聞其歲六氣,始終早晏何如?

六氣交司各有其始,有其終,是為“始終”。

歲立不同,六氣交司之時有其早,有其晚,例如甲子之歲,天氣始於一刻,氣之早也,丁卯之歲,天氣始於七十六刻,氣之晏也,是為“早晏”。

一歲六氣,歲立既定,則六氣交司時刻的始終、早晏的情狀是怎樣的呢?

二、岐伯曰:明乎哉問也。

黃帝之問乃明察秋毫之問,詳細之至也。是以岐伯感而贊之。當然,岐伯對答的也相當祥明。

三、甲子之歲,初之氣,天數始於水下一刻,終於八十七刻半。二之氣……

岐伯依次回答了甲子、乙丑、丙寅、丁卯這四歲六氣交司的始終早晏情況。

根據王冰之注,作四歲之六氣交司時刻表如下:

對照上四個圖表,作說明如下:

1.所謂初六,六二,六三、六四,分別表示第一年甲子年六氣交司之情狀,第二年乙丑年六氣交司之情狀,第三年丙寅年六氣交司之情狀,第四年丁卯年六氣交司之情狀。天之數,並非單指天道六氣交司之數,而是以“天”表示“客觀”之意。

2.水下一刻,水下百刻。此是一日十二時辰共一百刻、一刻十分之法。水下一刻即一日開始之刻,即“寅時”。古人用“銅壺滴漏”之法來計時,水下一刻即銅壺上端浮箭(首刻為一,末刻為一百)開始下降的那一刻。

內蒙古出土的西漢漏壺“中陽銅漏”如下圖:上端提樑兩孔和壺蓋一孔垂直貫穿以插浮箭,下有漏嘴以出水,水出則箭沉。浮箭開始下沉那一刻為“水下一刻”:水出盡則浮箭刻度為“水下百刻”。

元代浮箭示意圖如下:

宋代之後,銅壺滴漏法得以改進,出現了分水壺,如下圖元代銅壺滴漏。

3.六氣中的每氣當值時間為一歲365.25日除以6等於60.875日。這也是為什麼說“甲子之歲,初之氣,天數始於水下一刻,終於八十七刻半”。八十七刻半即八十七刻五分,相當於0.875日,不足一日之說。六氣交司始點和終點相差60日,故“終於……”,是指的60日之後的第61日的水下漏刻數。

4.一日十二時辰,共一百刻,故1時辰約等於100/12≈8.3333333333……刻。每氣60日又餘“0.875”之數,佔據87.5/8.33333≈10.50000時辰。

5.由於100刻除以12時辰≈8.3333333333……刻,這是個無盡小數,不變計算。清代開始規定改一日十二時辰一百刻為九十六刻,如此則1時辰等於96/12=8刻=2小時=120分鐘,換算一下,1刻=15分鐘。而清代以前的1刻≈14.4分鐘,有整有零,計算相當繁瑣,而且在實用中也比較彆扭,例如“午時三刻,開刀問斬”,如以清代算法,普通人也可以即知為正午時12點45分,如以清代以前的算法,3刻≈43.2分鐘,對於已經習慣於五進制、十進制的古代普通人來說,這種有整有零的算法在日常實際運用中相當不方便,是以清代才有改一日百刻為九十六刻之創制。

四、次戊辰歲初之氣,復始於一刻,常如是無已,週而復始。

1.“次”言第二次循轉復始之意。

2.“戊辰歲初之氣,復始於一刻”。六氣之初之氣交司時刻經甲子、乙丑、丙寅、丁卯四歲後,至第五歲戊辰年初之氣重複甲子年初之氣交司時刻——水下一刻,餘五氣皆然,如下對照圖所示:

3.常如是無已,週而復始

“常”為規律。

“如是”即如甲子至丁卯之四歲週期。

“無已”即永不停息。

“週而復始”,六氣交司,四歲循環一週,至第五歲時又重複第一歲六氣交司時刻。

六氣交司時刻雖有四歲週期之論,但畢竟六氣之間交司時刻繁瑣難記,黃帝惟願識記其大者,即歲氣之交司時刻。

明日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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