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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仕強說:歷來水火不容、一決高下的法家、儒家,本來就是一回事兒,儒家講禮治,也就是理治,其實法家就是儒家,儒家就是法家

曾仕強說儒家與法家是一回事是極其錯誤的。儒家乃是仁政天下,寬人律己,體恤民情,仁愛萬物。法家強調的乃是律法,強勢專制,毫不容情,嚴懲不貸。

為人君者,不但能明是非,賞罰分明,還要有愛民如子之心,能容人容物,恕己恕人。若是君主有過,敢直言進諫之臣,雖是有冒犯之嫌,也是盡臣子之責,為江山社稷著想、為天下蒼生謀福。無心之失,又何以加罪之。遇上災荒年景,也應適當減輕賦稅,以民生為重,若是公事公辦,不體恤民情,豈不是昏庸無道。君子,寬仁,愛民,人生在世,孰能無過,不能因為一點過錯就將其否定,只要真心悔過,當酌情從輕處罰。君者以德服人,率先垂範。若是犯上作亂,且不知悔改,不得已而嚴懲之,以正法紀。若是做了罪大惡極,天理難容之事,自然是絕不姑息,嚴懲嚴辦。一個是視民為草菅,用刑罰來讓民畏法,不敢犯法。一個是視民為國之基,以仁德來教化,讓民明其理,且安守本份,附之以刑,使民生敬畏之心。

有公道,還需有仁心。若是為了救人而違法,合乎天理而觸及律法,自然要仔細斟酌,因事而定,不可一概而論。若是直接以律法而處之,不僅有失公正,更是難以服眾,民意亦難平。律法與人情皆不可缺,執於一端必然有偏,難以公正。若是隻有法,而無仁,人人顧及法律而小心翼翼,不敢見義勇為,見到別人有難處也不敢相助,麻木不仁,良心何在!更有甚者,投機取巧,在不觸及法律的前提下,不知廉恥,背信棄義,為達目的不擇手段,自以為不受法律的制裁,得意洋洋,殊不知尚有倫理,天理之存在,違倫逆天,天地豈能饒恕?

可見儒家與法家之區別甚大,二者難以相提並論,其中之理,並不難明。曾仕強卻說兩者是一樣的,可見其理解之淺薄,國學大師的稱號何其可笑,根本就是在愚弄世人,就是在以盲導盲,誤人子弟,世人切莫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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