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泊桑、歐·亨利、契訶夫並稱“世界三大短篇小說家”,其中,莫泊桑被譽為“短篇小說之王”。
張愛玲說:“最好的材料是最深知的材料”,《小團圓》故此成形,因為盛九莉就是張愛玲。
莫泊桑也多從自身見聞中取財,雖沒把自己寫進小說,卻也是因為了解才信手拈來,有以普法戰爭為背景的,有反映小職員苦辣酸甜的,有記錄鄉村趣聞的,有講述愛情故事的,林林總總,莫不有現實生活的痕跡。
而使之與現實拉開距離的,是莫泊桑賦予小說的戲劇效果,就如歐·亨利小說“含淚的笑,結局的出人意料”,莫泊桑的小說也常有悲喜交加的措手不及,如反映小職員生活的《我的叔叔于勒》。作家光怪陸離、精彩紛呈的內心世界由此可見一斑。
降低對別人的期待,就是對自己的善待
年輕,意味精力充沛,前景遠大;也意味輕浮放浪,行事不加節制,愧悔在早遲之間。
于勒還是個小夥子的時候,揮霍無度,把自己的那份遺產糟蹋得一乾二淨以後,又花掉屬於哥哥的部分遺產,絲毫不顧念生在寒門小戶的事實。
在窮人家裡,于勒的所作所為無疑是最嚴重的罪行之一,也就跟壞蛋、無賴、大逆不道沾上了關係。家裡人沒奈何,按照當時的規矩,讓他搭乘到美洲去的商船,送他離開出生地。
沒過多久,于勒來信說在美洲發了財,要補償曾因胡作非為給哥哥造成的損失。某位船長也說,于勒盤下了一家大商店,做起了大生意。
自然地,于勒就由家人眼裡一錢不值的無賴成了個正直的人,一個有良心的好兄弟,一個無愧家族的好子弟,跟家族所有成員一樣誠實可靠了。
隨著第二封信的到來,家裡人更是歡天喜地,把它當作福音書,有空兒就拿出來看看,也拿出來讓別人看看,因為信上說于勒將要去南美作一次長期旅行,發達了就回來和哥哥一起快樂地過活。
約瑟夫小時候,家境並不富裕,只靠父親早出晚歸掙得的微薄的工資勉強度日,少不了處處節省——向來不接受別人吃飯的邀請,以免回請;買日用品,只挑商店裡滯銷的打折貨、舊存貨;兩個姐姐自己做裙子穿,購買價格低廉的花邊也要在錢上磨個好半天,雖說大姐快三十的人了,婚事尚無著落,二姐嫁出去了,但也是一定程度上歸功於勒叔叔的信;家裡飲食單一,從不變樣,只在調料上變些花樣,儘管衛生健康,約瑟夫還是寧願吃點別的,但是吃不到;要是約瑟夫弄壞衣服上的扣子,撕破褲子,準會劈頭蓋臉地挨一頓罵。
約瑟夫的母親因為生活窘迫,經常把丈夫數落一通。每當這時,丈夫囁囁嚅嚅,張開手掌在額頭上搓來搓去,露出無能為力的痛苦。
能救達夫朗什家族於水火中的,只有天之涯海之角的于勒了。于勒是那時全家人唯一的希望,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每逢星期日,全家人都要盛裝打扮,去海堤上散步。約瑟夫的父親望見遠方駛來的遊輪,總要說重複了幾百遍的話:“要是好兄弟于勒在船上,該多讓人驚喜啊!”約瑟夫的母親也經常唸叨,說好心人于勒歸來時便是全家時來運轉時。
除此之外,他們還擬定了幾百種計劃,甚至打算用於勒的錢在鄉下買棟別墅。
希望是用來實現的,不只說說而已,但若不切實際,純屬異想天開的變體,也只落得希望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的結局。
第二封信後,于勒就杳無音信了。原來他確有過發達,但不知為何重又一貧如洗,淪為流浪漢,寫第二封信時或許就已經破產了。
後來一名船長僱用了他。他就在船上撬牡蠣為生,經年累月,已是衣衫襤褸的老水手了,手上的褶子和臉上的皺紋訴說著貧窮、疲憊和艱辛。散發穢氣的底艙深處是他的住所,原來的家回不去了,因為他欠著哥哥的錢,而無力償還。
曾經的承諾到底是個空虛。
約瑟夫的父親卻是希望與日俱增,只道是于勒在美洲發達了,時時盼望于勒回家,此外一無所知,也無暇他顧,畢竟被美好的未來攫住了。所以在去度假的船上看見於勒的瞬間,竟不相信眼前的一切,待到妻子確認,船長證實,才接受了撬牡蠣的老夥計是于勒,他的親弟弟是事實。至此,計劃歸零,希望落空。
約瑟夫的母親也一改往日對於勒“好心人”“有本事的人”的稱謂,“無賴”一出口,便回到了原點,希望和由希望而來的恭維彷彿從不存在過似的。
返程時,他們換了船隻,因為約瑟夫的母親煩透了,也是為了躲避無賴,怕被無賴賴上。
沒有希望,就沒有失望。尤其把希望寄託在別人身上,像是一場豪賭,贏了還好,皆大歡喜,輸了的話,對誰都是負擔,我辜負了我的承諾和你的心意,你錯付了你的熱忱和希冀,雙份的沉重,何苦來?
世間自有溫情在,不要把人心想得太壞
魯迅不止一次在小說裡寫父母對孩子言傳身教的作用:
在《狂人日記》裡,街上的孩子睜著怪眼睛,臉色鐵青,議論“我”,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我”先是不解,究竟和孩子有何冤仇,隨即明白過來,“這是他們孃老子教的”。
在《孤獨者》裡,魏連殳以為孩子天真,乃希望之所在,待到看見堂兄的兒子,才知“兒子如老子一般”;街上的孩子也受大人影響,拿了片蘆葉指著他道:“殺,他還不很能走路”。
這是具體的時代決定的,含有魯迅變革舉步維艱的思想。
在《我的叔叔于勒》裡,卻有截然不同的一番景觀:孩子時的約瑟夫並沒受父母感染,戴著有色眼鏡看待叔叔于勒。
約瑟夫以前常聽家裡人議論于勒,說于勒如何糟蹋錢,是家族的禍害,儘管有意壓低聲音,還是一字不漏地進入約瑟夫耳裡。所以約瑟夫瞭解于勒動身去美洲前的所有生活細節。
但當在船上遇見於勒,看著他滿是褶子的手、爬滿皺紋的臉和破舊不堪的衣衫,那些聽來的話並沒先入為主,佔據約瑟夫的腦海,反而讓他起了和于勒相認的衝動,不過最後還是在稱呼上以禮貌客套的“先生”代替了象徵血緣關係的“叔叔”。雖然如此,付牡蠣錢時,約瑟夫給了于勒半個法郎的小費,算是做侄子的些許心意,卻遭到母親呵斥。
船將到岸,約瑟夫想再見於勒一面,想給於勒一些溫暖、撫慰人心的話,但是于勒不見了,是去了底艙深處罷,願望只得作罷。
從此,約瑟夫再沒見過於勒。僅有的一次邂逅讓約瑟夫在以後的歲月裡念念不忘,于勒落魄的情狀和約瑟夫付牡蠣錢時父親給的五法郎,就像發生在昨天,清晰可辨,同時也不無抱憾。這就是為什麼約瑟夫後來不止一次地給流浪漢五法郎的銀幣。
笛卡爾所謂“我思故我在”,不是說我思考,所以我存在,而是我使用理性思考的時候,才有了存在的價值,我和其他人得以區分開。
約瑟夫即是如此,沒有被已成觀念所左右,而是理智地表達自己的情感。這是約瑟夫的存在,也是《我的叔叔于勒》喜的所在,感動人心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