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金桂百般排擠香菱,薛姨媽氣急了,要把香菱賣掉,寶釵勸了這樣一番話:
“咱們家從來只知買人,並不知賣人之說,媽可是氣的糊塗了,倘或叫人聽見,豈不笑話?”
丫鬟小老婆不好,就把她賣掉,這不是很正常嗎?為什麼寶釵卻擔心“叫人聽見,豈不笑話?”?為什麼薛家“並不知賣人之說”?為什麼賣一個丫頭,就是丟人的事情?
不止薛家。賈府中更是這樣。賈珠的兩個屋裡人,賈璉婚前的兩個屋裡人,都是被“打發”了,卻沒有提到被“賣”。周瑞兒子是“家生子兒”,但他犯錯,王熙鳳只安排“兩府裡不許收留他小子,叫他各人去吧”,為什麼不賣掉?那個闖禍的焦大更是了,王熙鳳費心替寧府安排“打發他遠遠的莊子上去就完了”,為什麼不賤價發賣?
說到這裡,你一定會說:焦大是立過功勞的老人,如果把他發賣為奴,不管是貴是賤,都顯得賈府刻薄吝嗇、貪利寡恩了。
你說的不錯。對於周瑞兒子、珠璉兄弟的四個屋裡人,也是一樣的思路。雖然他(她)們不像焦大那樣資格老、勞苦功高,但他(她)們也一樣給賈府服務、出過力的。只要是出過力的人,賈府就不忍心從他們身上榨取餘利,寧可不收身價放他們走。甚至,還有可能要賠上財物,像芳官三人出家時,“把他的東西一概給他”之外,還要“取了些東西來齎賞了他們”。
也是同樣的道理,香菱服侍了薛蟠這幾年,如果為“幾兩銀子”而賣掉她,就是刻薄吝嗇、貪利寡恩。哪怕不是為“幾兩銀子”、但事實上賣人得到了“幾兩銀子”,也會被人視為刻薄吝嗇、貪利寡恩。這就是寶釵說的“倘或叫人聽見,豈不笑話”了。
這個道理,薛姨媽不會不懂。但是夏金桂鬧得太不像話,她是正妻,又不能處置她,只好、必須把香菱打發掉。那麼,如果像賈府對珠璉兄弟的四個侍妾一樣“打發”出去,還賠上財物賞賜,不就不叫人笑話了?為什麼薛姨媽沒想到這辦法呢?難道她真的貪圖“幾兩銀子”不成?
薛姨媽是比較小氣,但是在家庭的臉面問題上,也絕不會把錢財看得太重。不“打發”香菱,是因為不便操作。
芳官是可以出家的,焦大是可以到“遠遠的莊子”上的,周瑞兒子畢竟年輕力壯,不難謀生。如果把香菱攆出去,卻不給她找好歸宿,那就是殺人於無形了。
讓香菱也出家,行嗎?不行。王夫人跟水月庵地藏庵的姑子相熟,她們能在賈府留宿,以後也不免來往。把芳官三人讓她們領走,雖然隔絕,但不至於發生轉賣、或者過分虐待的事情。薛姨媽家進京不過幾年,沒有賈府根基深厚,也沒有熟悉的、可掌控的庵廟。隨便找個姑子把香菱領走,“只怕有混帳人頂名冒領出去,又轉賣了”,同樣是殺香菱於無形。
比較可行的辦法,是找個人家,讓香菱嫁了。但是一來薛家沒有廣闊的交際網絡,二來“呆霸王”的女人,誰敢輕易染指?
當然,如果心裡留心、慢慢尋找,不管是寺廟還是人家,都是可以找到的。可眼下夏金桂就鬧得家宅不安了,薛姨媽哪裡還有心情“事寬則圓”?
要找個人牙子來賣掉香菱,是丟人的事,也是狠心的事,卻是沒有辦法的事。等到寶釵想出“留著我使喚”的辦法,薛姨媽也就順水推舟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