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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趙輝)“夏文化探索是中國歷史和考古研究中為國內外所廣泛關注的重要課題,也是整個中華文明形成和發展研究中至為關鍵的重大學術研究課題。到目前為止,圍繞夏文化,學術界在田野考古和理論研究等方面依舊存在一些問題和分歧”,2020年8月21日中國國家文物局啟動“考古中國·夏文化研究”重大專案,繼續深入開展夏文化研究,探索中華文明形成與發展歷程。

2020年10月9日,由中國歷史研究院主辦、中國歷史研究院考古研究所和洛陽市政府承辦的二里頭遺址考古與夏文化研究學術座談會,在有“最早的中國”之譽的二里頭夏朝都邑遺址舉行,宣佈“二里頭遺址考古發掘已經開展61年,已奠定在中華文明史、國家起源史上的重要地位,並確立二里頭遺址是夏都、二里頭文化是夏文化的重要認識,為中華五千多年文明史提供了堅實可靠的實證”的研究結論,並要求“在福斯化、國際化上下功夫”廣泛傳播這一夏文化研究成果,讓普通福斯與國際學界認識了解這一科學結論。

4100年前-3600年前的夏王朝時期形成的夏文化,是華夏民族與華夏文明的原始來源,後人常以“華夏”自稱,使之成為中國的代名詞。因此,探索夏文化,就是為我們的民族與文化尋找精神家園;尋找夏王朝誕生的具體地理位置,就是尋找我們民族與文化的根。

3600年前左右,“商湯伐夏”取代了夏王朝,建立了商王朝。堯舜禹禪讓文明誕生下的夏文化,就成為後人永遠的懷念與追憶,夏文化的誕生地也逐漸模糊於歷史中,至今困擾著中國學界與中華民族。中國歷史學界與考古學界,對夏文化的尋找與求證工作也從未停止。

雖然夏文化的誕生地至今沒有答案,但取代夏王朝的商王朝研究成果,卻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商王朝的早、中、晚期王都陸續被考古發現、證實。安陽殷墟的商王盤庚遷都後二百多年的商朝晚期都邑與陵墓被發現,眾多的商文化被呈現於世,給人們留下了深刻印象。最為著名的就是商朝的甲骨文與大型青銅器,將商王朝時期高度發展的青銅文明與成熟的甲骨文文字系統,以實物的方式展現於世,震驚世界。

商王朝高度發展的青銅文明與成熟的甲骨文文字系統,成為人們研究的重點,揭示了商文化的一面。但是,讓普通福斯更震驚、印象深刻、心有餘悸的卻是商王朝大規模的“殺人祭祀”制度。在甲骨文《合集1027》中記載“千牛千人”的最大規模祭祀,一次性殺死了畜牲1000、人牲1000,其恐怖血腥的手段,今天聽了也不寒而慄。

殺人祭祀在甲骨文記載裡比比皆是,丁亥卜 X 貞,…卸大甲祖乙百饈百羌卯…;曰其獲正羌;而於祖丁…羌…祖甲十一羌。左邊那片寫的是為了祭祀大甲祖乙用了一百個羌人,右邊那片寫的是為了祭祀祖丁用了 11 個羌人,等等。" 百羌 " 這樣的概念用得很多。

甲骨文裡關於殺羌人祭祀還有很多的詞彙。比如 " 獲羌 ",就是抓獲了或者俘獲了羌人;" 伐羌 ",是把腦袋割下來;" 俎羌 ",是把人放到案板上剁;" 卯羌 ",是把人劈成兩半。有個歷史學家叫胡厚宣,做過一個研究,統計甲骨文裡有關殺羌人的記載,結果發現甲骨文裡殺羌人的記錄有一萬多。而且他說,凡是隻記了殺羌人,但是沒計數量的,按殺一個來計算,大概也有八千個羌人。

考古發現,在河南安陽殷墟王陵區裡發現了很多祭祀坑, 10 個、30 個、50 個、100 個、300 個一組不同數量的人祭坑。商朝人殺人頻率很高,挖王陵大墓的時候,墓道里經常有成排的人頭。由此可見,“殺人祭祀”是商王朝的標誌文化,是判斷商王朝遺址的基本標識。在近年發現的商王朝中期都城遺址洹北商城,在宮城下發現的人祭遺骨,是確定洹北商城性質的重要指標。

舉世矚目的二里頭考古遺址,考古發現,在二里頭二期遺址同樣發現了人祭遺蹟。在祭祀坑內,人骨自上而下大致可分成9層,第1層,為一完整的人架,側臥,下肢屈曲,雙手合掌在腹前,身前有一塊石頭,據觀察其四肢均像捆綁樣子,可能是活埋的。第2至9層是另一具人架,系肢解碎屍後一邊丟入廢井中,一邊填土掩埋的。人牲與獸牲的處理法是一樣的,而對人牲的處置則更為殘忍。

二里頭考古遺址的研究,先後經歷了一二三四期全部為商文化、一二期為夏文化三四期上商文化、一二三四期全部為夏文化的爭議。在二里頭遺址的考古定義中,學者們只對二里頭遺址出土發現的物質文化遺存感興趣,卻對二里頭遺址中的那些祭祀的累累白骨,避而不談。

考古學實際上也是一門經驗學,通過發現的已知現象,類比推斷未知現象。考古學上,目前來說,對夏文化一無所知,只是根據文獻記載的年代,推論4100年前-3600前左右應為夏時期。因為二里頭考古遺址在年代上屬於3750-3530年之間,跨越夏商時期,具有一定規模,擁有比較多的文物、遺蹟現象,成為夏文化研究的唯一物件與參考遺址。在夏文化研究中,成為學者們唯一可以談論研究的物件,便被一些人士定義為夏文化乃至夏都邑,顯然是不負責任的。

夏王朝與夏文化,之所以成為我們華夏民族與華夏文化的代表,而不是以商文化來代表,正是因為夏文化與商文化有著根本的不同,是我們民族各階層人們共同的精神家園。人們在經歷殘酷無比的五百多年殺人祭祀的商王朝統治,更加懷念追憶夏王朝時期的人文文化,華夏文化也成為我們共同認同的文化與家園。大概不會有任何人願意成為商王朝的一個“人牲”,將身體擺放在祭祀曇上,將頭顱埋在商貴族的王陵中?專家學者們願意成為二里頭考古遺址中的那個祭祀“人牲”嗎?

堯舜禹選賢任能,治理天下;大禹身體力行,一十三年勤勞於外,帶領人民治理洪水,解救人民於水火、禽獸的侵害,斷然不會以“人牲”來祭祀天地,祈求上天的保佑。否則,“禹會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萬國諸侯參加“塗山之會”,不僅要帶著玉帛,還要隨時將自己的項上人頭留下,成為祭祀天地的“人牲”。因此,傳承堯舜禹思想,建立的夏王朝,形成的夏文化,是一個根本不同於商王朝制度的文明體系;這種文明體系,是各氏族部落、各個階層人民共同認同擁戴的文化。

華夏民族的形成,夏文化的認同,是各氏族部落人民對夏王朝人文文化的認同,它是一種真正意義上的文化,人類文明發展中的真正文明進步。夏文化的探尋,更重要的是對中華大地上人類文化與文明體系形成中人文光輝的尋求,而不是簡單、功利性認定一個地方,將一些與夏文化毫不相干的考古遺址,人為地定性為夏文化。二里頭考古遺址所展現的人文資訊,蘊涵的文化資訊,與堯舜禹形成的夏文化相距甚遠,可以完全否定二里頭考古遺址與夏文化的本質聯絡。

作為考古學研究,我們不能把五百年前在中國土地上發現了歐洲物品,就認為中國五百年前是歐洲文明範圍;也不能把五百年前在歐洲發現了中國陶器絲綢,就認為是中中國人在那裡居住,是中國文化。人類共同需求的生活用品是可以無限傳播擴散的,以物質遺存來判斷遠古時期的文化時期,存在巨大的缺陷,所得出的結論會大相徑庭。

綜上所述,二里頭遺址的考古發現,證明了其商文化的特徵,只是商文化影響下的一個偶然被發現的考古遺址,它的特別之處只是存在於夏商時期而已。將二里頭遺址定義為夏文化,是一個原則性錯誤;如果以二里頭考古遺址來詮釋中華文明起源,將是對中華文明人文思想的嚴重傷害。(作者:趙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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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1 #

    夏朝倒數第三位王帝皋從豫東北的都城西河逃到洛陽二里頭遺址西部的澠池建臨時都城,並沒有住在二里頭遺址,二里頭遺址是炎帝后裔所建的西夏國都城,被商湯所滅

  • 2 #

    陶寺天文遺址才是夏王朝的最典型遠古科技和文化特徵!堯舜禹帝王都城在“晉國”境內!堯舜帝王葬於湖南境內,大禹葬於浙江!遠古九州範圍之內的土地都是遠古王朝所管轄區域,中國遠古王朝制度與西方人眼裡的城邦和國家有著本質的區別!山海經裡記載,東南西北中五個王朝帝國,統治著四百多個國家!堯舜禹帝王是中央帝國的繼任者!中山經裡的所有國家都歸堯舜禹帝王和夏商周朝所領導。三次大洪災後,東南西北四夷對中央帝國的進進出出,現代人都分辨不清楚了,混淆是非了,秦朝李斯的泰山石刻內容,揭示了遠古超級文明的存在!春秋戰國諸子百家經史子記載遠古九大理論體系超越西方几千年!考古學家,歷史學家,理論研究家應該精通遠古九大理論體系!唯獨中國延續地球人類上一次超級文明文化和科技!

  • 3 #

    第一個問題,按作者推斷,夏朝沒有人殉葬,依據是堯舜禹的禪讓,夏是文明之邦!那麼根據竹書紀年,堯舜禹不是禪讓,是血淋淋的篡位,怎麼辦解釋?!第二個問題,夏桀殘暴,被殷商推翻!那麼殷商會比夏更殘暴?!那誰願意支援殷商推翻夏?第三個問題,二里頭目前發掘的只不是其中一部分,目前是夏晚期商早期的樣子,最起碼有夏,商都九遷,夏都難道不變嗎?古代的水文,天災,遷都正常!第四,夏商周是奴隸社會,奴隸被殺正常!周人號稱禮儀之邦,拿鼎煮人的事情,也沒少幹!!作者論點漏洞太多。

  • 4 #

    綜上所述,二里頭遺址的考古發現,證明了其商文化的特徵,只是商文化影響下的一個偶然被發現的考古遺址,它的特別之處只是存在於夏商時期而已。將二里頭遺址定義為夏文化,是一個原則性錯誤;如果以二里頭考古遺址來詮釋中華文明起源,將是對中華文明人文思想的嚴重傷害。(

  • 5 #

    說了半天也沒見到關於夏與商文化的不同在哪兒?你說他不是夏,考古發掘他是早與商,與歷史年代文獻都相符,不是夏叫什麼?要反駁也得有理有據。既然你不認為他是夏,那麼這樣的規模、這麼久遠的歷史,早與商代,根據歷史文獻那他該是什麼?

  • 6 #

    春秋時也有人殉,秦公大墓裡就不少,上古史不能以此為標準劃分朝代,把夏文明理想化。

  • 7 #

    湯伐桀發生在豫東、魯西一帶,而非豫西,更不會橫跨山西、安徽。二里頭時期就是夏晚期,所以不可能是夏都。關於湯伐桀有關地名,通常認為南巢在安徽,鳴條在山西。這是對錯誤的文獻記載不加分析,按現代地理觀念的臆想。實際上,湯都、桀都不會離太遠,湯伐桀過程也只能在一個小範圍內,不可能橫跨數省。王寧對於湯伐桀地域與過程有系列研究論文。南巢、鳴條實際上都在魯西。湯伐桀就發生在豫東、魯西這一塊。說鳴條在山西與誤解歷山在山西有關,說南巢在安徽則是將周代的巢伯國附會成南巢。根據王寧論文,湯伐桀的地域與過程是:即位居商丘(今商丘),之後北遷於景亳(曹縣南),再次開始征伐葛(寧陵)、韋(滑縣)、顧(範縣)、昆吾(濮陽)。夏桀聽說昆吾被滅,故出兵伐湯,湯亦興師迎敵,雙方會於鬲山氏國附近的鳴條之野(山東鄄城,即周之郕),於此決戰,夏桀敗績,喪其師,逃入鬲山氏,被湯攻破高神之門而逐之;桀東逃至南巢氏(山東嘉祥縣焦城村),又被湯攻克,桀復東逃回國都西邑夏(有仍,濟寧),湯從而攻之,佔領了西邑夏,桀乃出逃,沿泗水南逃至海濱的蒼梧之野。湯滅夏後,經過大溝(山東定陶)西歸亳,朝會諸侯,即天子位。

  • 8 #

    請你說清楚一點夏文化和商文化的區別。

  • 9 #

    既然有人牲遺骨,能否根據碳14測定其年代?歷史有其延續性,“殺人祭祀”為什麼不能是夏文化的特徵?關於夏王朝的人文文化,是根據《史記》、《竹書紀年》,還是甲骨文的記載?即便是根據的文字記載,也未必能完全確定其真實性,應以考古出土文物綜合確認為宜,而不應僅僅憑文字記載。

  • 10 #

    二里頭不是夏都,是商前朝的東大門,是當時最重要的開放城市,二里頭是華夏的分水嶺,向西為華謂天,向東為夏同下,華夏即天下。

  • 11 #

    駁斥二里頭夏都說的所謂文獻依據之一——伊洛有夏之居,有夏是周人自稱摘自王寧《夏居河南說之文獻考辨》1、《逸周書·度邑解》:“武王曰:‘……自洛汭延於伊汭,據陽無固,其有夏之居。”要把其中武王說的“有夏”理解為殷商以前的有夏可就大錯特錯了,因為武王說的這個“有夏”實是指周人,也就是周人的自稱。楊寬雲:“‘其有夏之居’,舊注以為是說原是夏代的國都,這是錯誤的,屈萬里說:‘周人自謂其國曰夏,《尚書》……區夏、有夏皆謂周也。此有夏亦當指周言。其,將然之詞,言此地將為周之居處(意為京都)也。’這個解釋是正確的。周人自稱‘我有夏’(見《尚書》的《君奭》、《立政》),‘有夏之居’既是‘周居’,所以《史記·周本紀》下文接著就說‘營周居於洛邑而去’。”楊先生的解釋無疑是正確的。周人自稱為“有夏”,是因為周原是夏王朝方國部落聯盟的成員方國,而且是軸心集團姬姓氏族的成員,周人的姬姓實際上就是姒姓,姬與姒只是同一姓的不同寫法而已,就像春秋時期齊國的陳氏又寫作田氏一樣。因此,自夏朝以降,周人一直以夏人的嫡系正宗自居,自稱為“夏”、“區夏”或“有夏”;奪取天下後,把姬姓和與姬姓有親緣關係的國族稱為“諸夏”,其他姓氏的國族便是“蠻夷”。因此,周人文獻中的“夏”或“有夏”,只有極少數是指殷商以前的夏,大部分是周人的自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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