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覺大腦特別懵,一時間想不明白怎麼會有女人出現在自己家裡,最關鍵的是她是怎麼進來的?
出門前,我明明記得自己把門給鎖了,她到底是怎麼進去的?撬鎖?可門並沒損壞啊,難道是用鑰匙?
但鑰匙在我手上啊,除我之外就沒人有了啊。
在我百思不得其解時,浴室門開了,那個女人拿著毛巾擦著頭髮坐在我的面前。
“你是誰?怎麼在我家裡?”巧合的是,我倆幾乎是同時說出這話。
我皺眉,問:“why?這明明是我家啊,什麼時候成你家了?我告訴你不要在這胡說八道。”
她輕笑一聲,說:“我怎麼胡說八道?這裡明明就是我家,請你從我家出去!不然我會報警讓警察把你趕出去!”
聽到她那口氣,還真把我家當成自己家了,給我氣得從沙發起身,大喊:“行啊!有本事你就報警,看警察是把你趕出去還是把我給趕出去!”
說著就掏出手機準備報警,“我就不信警察會把房子主人給趕出去讓個陌生人住裡面。”
見我報警,她不只是心慌還是咋滴也從沙發起身,說:“大半夜還是別麻煩警察跑一趟了,有什麼話我們可以坐下來聊聊。”
呵,現在知道怕了,晚了!
我不想給她機會,正要撥通報警電話,手機被她搶了過去。
“你想幹嘛?”
她說:“我剛回來,不想把事情鬧大。”
她不想把事鬧大,我難道想?
我倆坐下來後,她說:“我來這裡是因為我爸死前給我留下了一筆遺產,我是來拿屬於我的那份遺產的。”
她爸?遺產?
我怎麼有些暈啊,這個家不是我爸給我留下的?這女的怎麼也說自己爸爸給她留了遺產?
難道說……
一個不好的想法從我腦海炸開,她似乎看穿我的想法,點頭說:“你沒猜錯,我也是你爸的女兒,按輩分來說,我應該喊你哥哥。”
我勒個擦,一圈下來,老子還特麼多了個妹妹,你說這離譜不。
我問:“你是我爸的私生女?”
我爸很早就跟我媽離婚了,但離婚後我爸也沒再娶過,不過他中間消失過幾年,就連我這兒子也聯繫不上他。
要真是我爸私生女,那應該也是我爸消失那幾年裡發生的事,可他怎麼從來沒有跟我提起過?
是覺得對不起我?還是說眼前這女人在撒謊?
她點頭:“沒錯,我媽跟你爸是在工作時認識的,開始的時候兩人還比較陌生可慢慢的兩個人可是產生了依偎,最後在一起了也就有了我。不過好景不長,在我十一歲那年,他就拋棄了我還有我媽一走了之,最後鳥無音信。
我媽一個人將我帶到長大,你不知道那段日子我們過得有多艱難,要不是我媽一個人幹好幾份工作,我們一家早就餓死了。打我懂事以來,就是我媽一直照顧我,在我心裡根本就沒有那麼個拋棄我們一家的爸爸。”
我說:“你都說沒有這個爸了,那你還回來幹嘛?”
她冷笑一聲,“你以為我想回來?在我心裡他早就死了,要不是我媽臨終前讓我去找他,我這輩子都不會認他這麼一個爸爸。”
聽著她的經歷,我有些同情,但同情歸同情不代表我真的相信她是我爸的私生女。
要她真的是我爸私生女,怎麼不在我爸臨終前出現見她最後一面?
反而是在我爸下葬之後宣佈遺產時,她回來了!
好像她的出現就是為了搶奪我爸留給我的遺產一樣,要我如何相信她是我妹妹?
對於她的話,我還是不太相信,覺得她肯定是為了我爸留給我的樓刻意編造的理由就是想靠近我從我手上將其騙走。
我不是傻子,不可能輕易上她的當。
“所以說你有我家裡的鑰匙也是我爸留給你的?”
她說:“對,鑰匙跟遺囑聲明都是他一週前寄給我的,你要不信我可以把遺囑拿出來給你看。”
話落,她起身進了房間,將一份合同扔在桌上。
拿起桌上合同拆開後,裡面的確是一張遺囑聲明,上面寫的東西跟律師給我看的大致相同,都是說本人去世後自願將名下遺產全部轉移到自己孩子身上。
跟我那份不同的是,她這份遺囑上寫的是“本人自願將名下資產百分之二十捐贈給我的女兒秦雅”,而我的那份則是寫的“本人資源將名下所屬樓盤全部捐贈給我的兒子秦森”。
兩者立馬高下見判,父親留給我的是全套樓盤,而她的不過是區區百分之二十而已,所以說那棟樓是我個人的,跟她沒有半毛錢關係。
當然,手上這份遺囑我暫時還不能確定真假。
我有些懷疑她手上的遺囑是編造的是假的。
想要辨別真偽只能找看劉律師幫我仔細辨別。
將遺囑放下,“光憑一份遺囑也證明不了什麼吧。”
她說:“你還是不願意相信我的話?我真的不是騙子,我真的是你妹妹,如果你還是不相信的話可以看看這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