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文化>

四季衣服

“皮、棉、單、襖、紗”為衣服的五個種類,是王府成員四季必備服裝,似乎缺一不可。

王府設有衣服庫,司庫的頭目,必為王府官員。清初至同光年間,王府成員更換衣服比較嚴格,司庫主宰著王爺的衣服更換權,不到換季時,不得任意更換。辛亥革命以後,以我家為例,衣服庫與器皿庫合二而一,實際上成為一處儲藏室,更換衣服也就不由司庫決定了。

早日衣服庫所存衣服,只限於官服(即朝服、補服)和王爺的便服。內眷的便服不入庫收藏,故各房的套間都有存物躺箱立櫃存放衣服。立櫃多則三節,少則兩節。《紅樓夢》曾寫過賈母處有個梯子,是開“頂櫃”之用的,王府亦然。日常換衣服,出門換衣服,都不簡單,都很繁瑣。夏季的內衣,須每日更換,由漿洗房水媽媽們負責洗滌。冬天,須每日更換內衣的袖襯、領襯,漿洗整潔後,由司衣服的僕婦依次縫上,在起床之前必須準備妥當。所以,王府的僕婦是“各抱一角”,職責分明的。

在我的童年時,袖襯領襯要經常保持潔白,哪怕在學房寫字也得小心翼翼。如弄上墨跡,必遭申斥。所以,日食三餐,則更加當心。衣料全屬絲織品,只有在上學時,外罩一件藍布褂,一則免於弄髒衣服,一則以示儉樸。一到下學後,便要脫掉布褂,方可進入各房晉見長輩,此時,其禮不請跪安,而以打躬代替,以表示“孔門弟子”的“習禮”之儀。在王府生活中如不這樣,必視為有悖聖人之禮。

“五四”以後,社會上的服裝樣式有了顯著的變化,王府雖然固步自封,但也不能不受到影響,男人的便服和社會上已無大區別了,女人則是漸變。先由衣料的質變到式樣的變化。

滿蒙王公府第和各大世家(包括內務府)的女眷們已與社會有廣泛的接觸,如外出看戲、看電影、逛公園、上東安市場、勸業場和新世界等公共場所,開了眼界,時髦服飾見得多了,衣著自然隨變化而變化。突出的變化是做鞋和買鞋,有的竟至買了高跟鞋(當然還是偶自為之)。對衣料的選擇,也已趨新為尚。以買花絲葛、物華葛、物華紗,以及絲嗶嘰、印度綢等高檔衣料,來替代鴛鴦緞、芙蓉紗、實地紗等絲織品。惟紡綢、直羅、橫羅等衣料依舊受到歡迎。在這兒特別值得記述的是當時格格們的便服基本和男人相同,從式樣到衣料色彩都區別不大,即在長袍之上也套黑色馬褂、坎肩。早年,馬褂、坎肩都不準用黑色衣料縫製,一般為石青色(即紅青色),辛亥革命以後,這舊章始得以突破,故我在童年時代,所穿單、衤夾馬褂都是黑色的。那些琵琶襟、鑲邊的石青馬褂,變成為老古董了,舊式便服也得到了同樣的歸宿。

記得我在孩提時代,每晚睡覺之前,必須洗臉、洗腳、洗屁股。洗完要換一套潔淨的短服,並穿上襪子才準上床。據媽媽們說,這是王府的舊章,孩子們個個如是,非如此即認為不禮貌。現在想來,那到是一種很好的保健衛生習慣,穿上襪子睡覺,亦恐非不禮貌之故,而與中醫的論證:“寒從腳上起”有關,當時只知人云亦云,照樣畫葫蘆,別的想得不多。

上面提到袖襯、領襯每日更換,長衣自然也要保持清潔,但王府日常禮節,無論在殿堂、庭院,遇到長輩必須請跪安,此刻長衣必然與地面接觸,這與要保持長衣潔淨是個矛盾,好在那些方磚爛地,每日有人掃得乾乾淨淨,所以,弄髒衣服的時候也就不多了。

日常禮節

王府長幼尊卑有序,十分嚴格,除本文一開始敘述了“行禮”和“請安”的活動外,這兒還要詳述禮節與稱謂的神聖不可更異的種種規矩。

先說長幼之間的禮節。晚輩在長輩面前決不可隨意坐下。當長輩發話讓坐下的時候,就不能再站著。坐還有坐的規矩:屁股不應占據整個椅面。把身體的全部重量都壓到椅子上,端端正正地坐著是不許可的,只能側著身子,坐在椅邊或椅角上,腳腿要承受身體的一部分重量,以表示對長輩的謙恭。

對長輩的意見或吩咐決不可辯駁,更不能拒絕,而只能回答說:“嗻!”(是的意思)如果長輩說的話較長,則應當間隔一定的時間回答一聲“嗻!”以表明自己是在用心聽著。回答時要輕聲,如果象現在的戲劇或電影裡那樣高聲應“嗻!”那就顯得不恭敬了。

全家一塊兒吃飯,規矩也很多。例如,要時刻注意不讓碗筷相碰發出聲響,咀嚼食物、喝湯都不許發出聲音。如果阿哥先人吃完了,就要輕輕地放下碗筷,說聲“老阿瑪慢著點吃,額娘慢著點吃”,然後,輕輕地離開座位,不得發聲響。不單對父母要這樣說,對年長的同輩也要這樣說。這是自然形成的一種吃飯的“秩序”。總之,禮節既繁多又瑣碎,而且深入到日常生活的各個環節,一不小心就會失禮、出格或犯規。因此,在任何時候和任何場合都必須提高警惕,小心翼翼地行動和說話。

上下稱謂

我家最尊貴者是祖母,我稱呼她為太太(最初滿人舊稱祖母為媽媽),此稱謂久矣無聞,惟稱曾祖母仍呼“太媽媽”。下人尊稱祖母為太福晉。我管伯父叫“大爺”,下人尊稱為“王爺”。我管伯母叫“大大”,下人尊稱為“福晉奶奶”。我管父親叫阿瑪(滿語),下人尊稱為“二爺”。我管母親叫“奶奶”,下人尊稱為“二奶奶”。我家對大於父親的亦稱“大爺”,小於父親的叫“爹”。稱姑母之夫叫“姑父”。下人尊稱“額附爺”,有的王府管姑母叫“姑爸”。對已故的祖父,我稱“瑪法”(滿語),下人則呼“太王爺”。小姐稱格格,少爺稱阿哥或哥兒,這兩種稱謂,可以不分上下內外。王爺之妾依次晉級,初稱“姑娘”,繼稱“側奶奶”,再晉稱“側福晉”。王府成員的稱謂,幾如上述。

對下人的稱謂也與世家不同。如對老隨侍尊稱“諳達”。哥兒們對老年傭人不許直呼其名,皆呼×達。對太監則稱“伴兒”。對老年女傭人稱媽,如“老孫媽”“老李媽”等。對年輕傭人稱“姐”,如前冠以姓。漿洗房的女僕,原稱“水上”,但不直呼“水上”,叫她“水媽媽”。王府內廚房的廚師稱“廚媽”,如《紅樓夢》一書中那位稱之謂“柳媽的”是也。對長輩的乳母,稱“老嬤嬤”。被乳者稱乳母的兒子為“嬤哥兒”,稱其女為“嬤姐姐”。對母親的乳母則稱“嬤老老”。對乳母之夫稱“嬤兒爹”。在王府中,老嬤嬤稱老陪房,在本房裡,常常是有實權的。她們就是大管家。類似《紅樓夢》所寫到的賴嬤嬤、林之孝家的和××家的這輩人物,有些懦弱的主人也受其挾持。

日常飯食

我家的伙食向有內外之別。外指王爺兄弟和老師,在外書房開飯;內指內眷在安福堂後廈兒開飯。內由太監“打發”,外由隨侍料理。每日正午和晚六時左右,分開兩撥兒。無論內外,每餐照例是四個七寸盤、四個“中碗”和兩大碗湯菜。除湯菜外,其中包括兩葷兩素,兩涼拌,差不多都是家常菜,沒有山珍海味。甚至連拍黃瓜、素拌菠菜也算一盤。在“中碗”裡,偶爾有一兩樣,如燴什錦丁,雞絲燴莞豆、燴三鮮等等,就算是上等菜了。但每餐必備有兩個五寸盤熟食:如小肚、清醬肉等,和兩個小三寸盤醬鹹菜。每日早晚四桌,定額伙食銀二兩五錢,摺合現大洋三元多錢。來客改席面或添好菜實報實銷,按月結算。各房傳菜亦然。關防院內,三、五個月不見有留客吃飯的事。即便各房內親因事而至,也是留吃餑餑不吃晚飯。

“吃餑餑”一詞,是王府常用語。一般指吃早點。這裡的留客“吃餑餑”是指在下午四時左右的小型便酌。一般是兩幹兩蜜四冷葷,一大碗冰糖蓮子,四盤餑餑菜,如炒榛子醬、炒木樨肉、小肚、清醬肉等,並備有黃酒。主食為黃糕,提折包子和吊爐燒餅。飯後喝粥。這類吃法,各王府大致相同,很少出格。至於每晨早點,是由專人購買吊爐馬蹄、麻醬各種燒餅和油炸果。分與各房,從不換樣。如遇頭一天留客吃餑餑,剩下幾樣餑餑菜,早晨從冰桶取出來就著燒餅吃。但從來沒有添過餑餑菜,更沒有喝牛奶吃麵包的習慣。聽說北府(醇王府)王爺不吃滋補品,也不許別人吃。他認為牛奶、黃油為“上火”之物,吃了有害無益。如果用於早點,當然也是不許可的。事情就是這樣無獨有偶。我家安福堂上門坎上供一小掛屏是張菩薩畫像,因此,不許動“大五葷”。牛肉為“五葷”之一,自然例為禁食。而乳酪、奶餑餑,卻照吃不誤。北府不許吃牛奶,而那位福晉奶奶卻最喜歡吃西餐。並設有西餐廚具。我家也常到擷英番菜館去吃西餐。吃西餐離不開牛肉、牛奶,這就無法自圓其說了。

我家每天兩餐主食,一年到頭,從不改樣,永遠是老米飯(又名柴米,即陳倉米)和白米飯。不見白麵蒸食。只有過生日吃麵條,過年、入伏吃煮餑餑(水餃子)。所以,上上下下都盼年節,好改善生活。因平常飯食不好,有人背地裡稱之為“祭席”。各房奶奶們都有小廚房,每日做些可口兒的食物。到後廈兒來共餐,無非是應一下卯,擺擺樣子而已。而太福晉卻不能“獨善其身”令內廚房另行準備。若是那樣,豈不成了“同居另爨”,所以,只苦了太福晉和小孩們。府裡的姑娘、哥兒,未及十歲不得與長輩同桌共餐。有的在炕桌吃,有的在自己的臥室裡吃,由太監給每人一次盛半碗飯,泡點湯,夾兩塊鹹菜,最多隻能吃兩次,就算吃飽了。因而個個孩子都弄得營養不佳。據說有些王府也是這樣。

從表面看,我傢伙食,自奉不奢,但這隻限於關防院內。外書房那邊,午間經常添菜,晚上除與老師備四菜一湯,而爺們幾乎每晚都有酒會,那時稱做“飯局”。同遊者多是當時青年王公和世家中一些沆瀣一氣的朱門子弟。賭酒之場,則不外天和裕、致美樓、新豐樓、明湖春等烹調出色的大飯館;同時,象“北京”“六國”“擷英”各處的英法大菜,也是他們適口之味。因天和裕地處繁衢,則彩袖殷勤,觥籌交錯,清歌一曲,不計量珠。似有“舞低楊柳樓心月,歌盡桃花扇底風”之興致。而局中人能不“拚卻醉顏紅”嗎?這種豪華舉措,與府裡關防院內的日食三餐,豈能同日而語?這大概就是所謂的“內外之別”情吧!

不僅如此,而府裡這日常食品方面,仍有許多不實不盡之處。如餑餑房每日照例製作二十四碗乳酪,兩樣奶制精緻食品,如奶捲,奶餑餑,水烏他(滿語)酌乾等等。無論冬夏,每天下午由太監分送各房。吃與不吃,照做不誤。

請早安和接安

我家原住東單外交部街,舊稱石大人衚衕,這兒距朝內南小街祿米倉不算太遠。祿米倉後來改為陸軍被服廠,那兒有個高大的煙囪,每晨鳴汽笛兩次。那時北京人還不大開化,管鳴汽笛叫做“拉鼻兒”,故有“頭遍鼻兒”、“二遍鼻兒”之說。每當頭遍汽笛一響,有鬍子的“披甲的”由太監領著進入關防院灑掃庭院,小蘇拉往各殿堂下窗戶。二遍汽笛響後,內眷們對鏡梳妝。梳妝不在梳妝檯前,而是盤腿坐在前沿炕上,對著舊式鏡奩,由僕婦伺候著先洗臉後梳頭。化妝品為中西合璧,有法國名牌和月中桂精品。惟太福晉處,只有雙妹雪花膏和甘油而已。在梳頭時由僕婦送上冰糖蓮子羹或清煮梨湯一小碗,有時喝兩羹匙,有時揮手撤下。八時由嬤嬤領著小孩們前來請安。一般總是女孩在前,男孩在後。女孩在十歲以前同男孩一樣依次請跪安。請安時,只按輩分稱呼一聲即可。福晉、奶奶們梳洗完畢,換上衣裳,上殿與太福晉請早安。如某房奶奶準備下午出門,便藉此刻向太福晉請假。請假沒有不準的,不過只要說一聲即可。無事稍立片刻,待太福晉發話:“歇著去吧!”然後低聲應“口庶”,退步轉身離去。請早安,只限王府成員,奴僕無分。

各王府生活習慣也不盡同。有的王府,當晚輩向長輩請安時,要口稱“請××安”或“××吉祥”,我家無此習慣,惟太監例外。太監向主人見面道“吉祥”,是他們口頭語。不僅如此,請安時也例呼“請××安”!有趣的是:如某人過生日,佳賓滿堂,互問寒暄之際,從外面走進一個步履蹣跚的老太監,嗓音沙啞,低聲笑道:“各位格格、奶奶們吉祥?給主子們請安啦!”說著用手一扶身邊的桌角半跪即起,動作十分吃力。他這一個“安”,就算全部“請”到了。沒有人挑眼。往往還會有人問:“×伴兒,你還硬朗啊?”他先低“口庶”一聲,接著答道:“託主子們福!”這類有趣的生活片斷,只有在王公府第才能見到。

“請安”與“問安”原是同義詞,如舊時寫信結尾所寫的“敬請福安”、“即候臺安”等等,都是問候安好的意思。滿族風俗把“請安”動作化了,故有“打千”、“蹲兒安”區分男女請安的不同形式。宮廷和王公府第的男子要請跪安,僕眾亦然。這又區分為單腿安(打千)與雙腿安(跪安)之別。在王府裡,平日除男僕之間以“打千”為見面禮節,往往還有相互請對安的。而在王府成員中即是平輩之間,弟弟見哥哥也要請跪安。跪安從來沒有對請的。因此就出現了“接安”的儀式。

“接安”一詞,現在很少有人懂得了。它是長對幼、上對下的在禮儀上的一種動作。晚輩與長輩請安,長輩含笑點頭示意,以表示高興,而這種示意卻不可施諸於下人。當奴僕與主人請安時,主人要伸右手一接,遇老年奴僕還要伸雙手如捧物狀,這兩種動作都含受禮之意,後者還含有請起的意思。年輕的主人對老僕要作攙扶狀,兄弟之間請安亦如此。如果去人家作客,遇上年老僕婦與之請安,不能躬身攙扶,則以抱拳以代之。凡此種種,都叫做“接安”。

由“請早安”而及之太監,又及之“接安”,則未免龐雜,但要說清楚,則又不得不爾。

婚禮

前兩年一次朋友小敘,所在的那家飯館樓上,有人擺了幾桌酒席,說是在辦喜事。在坐的有位朋友問我:“聽說當年王府辦一次喜事,要擺幾百桌酒席,包括跟去的傭人,都能吃上山珍海味,場面之大,令人驚奇,真實情況如何?”當時,我覺得這一問雖然可笑,甚至有些淺薄,但這是屬於民間的一般看法。如果我說情況差不多,那是違心之論,若說並非如此,可能引起人家的誤解,責我為貴族辯護,但又不能不答覆,故就王府辦喜事,歸納為四個字,即“兩而”、“兩不”,何謂“兩而”?就是壯而無聲,繁而有序;“兩不”則是不從習俗,不盡人情。為什麼我這樣說, 這也是就生活中的實踐而言,下文便是這兩“而”、兩“不”的敘實。

結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王府選婦擇婿,絕非一般人所想的那樣簡單,在那個年代,當然要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更主要的是講究“門當戶對。”在清代早期,王府只能與蒙古博爾濟特氏(即蒙古貴族)和滿洲名門望族,如瓜爾佳氏,鈕鈷祿氏,烏喇氏,舒穆祿氏,富察氏,佟佳氏等通婚。到了清末民初才與內務府聯姻。

在嚴格的“門當戶對”的前提下,成親也很不一般。結成一對夫妻,要履行六次古禮(我國古代,婚禮有六:即納徵、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這種古禮,演變到明代,六禮之名雖有變更,其儀並無區別,而且已形成禮制,清代沿襲,變更不大。

清制婚禮的第一步叫“提親”,即古禮的問名。這當中取決定作用的是媒人,從實際情況而言,這個媒人多半是“陪奉”之類的僕婦,因為,她們深知名門望族的底蘊,先由她們穿針引線,徵得兩家長輩同意則根據男女生辰八字進行合婚。在六、七十年前,北京的世家(包括王府)一般都到朝陽門內路北一家名“三元子命館”合婚,如“犯相”,這門親事就不提了。如合成“上婚”、“中婚”乃至“下婚”,再進行下一步——“相看”。相看中意,再請出有名的某某福晉或一品夫人作為正式媒人,而那個起實際作用的媒人則退居幕後。

媒人的第一件工作,是將“龍鳳帖”(是一種精工裱制的大型摺子,封面圖案為金色“龍鳳呈祥”,折內僅寫男女生辰年月,如“乾造年”,“坤造年”等字樣)和如意、釵、釧等物送至女家,叫做“過小帖”(即“放小定”)。此後,少則半月,多則兩月,選擇良辰吉日,“過大禮”(即“放大定”)。放大定的規模僅次於結婚。“放定”就是下聘禮。古人婚嫁時用雁和幣帛作聘禮,稱之謂“雁幣”。唐詩云:“雁幣任野薄,恩愛緣義深。”漢書上說,“無禮者,為不由媒妁,雁幣不至,卻■以成昏。”(引自《毛萇傳》)清制的聘禮少者二十抬,多則三、四十抬不等。所謂“抬”,是把禮品分門別類捆在長方形油漆桌上(舊稱“欄杆桌”),披紅掛綠。第一抬循例是置放紫檁三鑲白玉如意一柄,第二抬為“通書”、“禮單”(內寫迎娶吉期吉時和應趨避之事)。以下各抬為女用鈿子珠花,朝珠首串,四季首飾(多為鑲嵌翡翠……),袍褂衣料,金銀錁子(即約一兩重的小元寶),衾料棉花,鵝籠(以鵝代古代之雁,翎染紅色,共四隻鵝,一籠一鵝,二人抬一籠),酒海(酒為四壇,二人抬一罈,壇體紅漆,上繪藍色龍鳳)。此外,喜字饅頭(一斤重一個,上印紅“喜喜”字)共四抬,綿羊四隻,羊毛均染紅色。

禮品裝點完畢,如期由四名王府官員乘馬為前導,浩浩蕩蕩送至女家,男方媒人隨抬而至,請女方納彩,相互道賀,受禮如儀。

再過兩三個月,擇期完婚。在完婚的前夕,要“過嫁妝”。嫁妝是根據男方的新房而備置的。王府娶親一般都自成院落,過禮不久,室內粉刷,室外藻繪,整個院落煥然一新。女方所備嫁妝不少於一百二十抬,花梨紫檀,紅木螺鈿製作的全堂傢俱,以及古玩陳設,舉如如意、瓶壇、座鐘、盆景等等,包括男方“放大定”抬到女方的用品,由兩人執“吉慶有餘”的徵兆標誌為前導,熱熱鬧鬧於定婚的頭一天送到新房,並按各類傢俱的所在位置,設擺停當,叫做“安裝”。至此,王府舉辦婚禮不惜鋪張已可見一般了。下面說一說,“不盡人情”和“兩而”的一些情況。

王府的府門是終年不開的,人來人往都走角門。但是,一到王府主要成員結婚那天,府門必須大開,只有知其王府禮制者,能看出府中是在辦喜事。但是,賓客車輛依舊出入角門。除府門大開這點喜慶跡象外,還有府門要在過大禮以後油漆一新。此外,再沒有什麼結婚大喜徵兆可尋了。

王府結婚期間,玻璃門窗等處,都不貼“喜喜”字。但是,喜轎所經每一院落的門欄,必須張燈結綵。新房所在院落,外掛“喜喜”字牛角燈,形狀與過年所用的相同。室內每間四盞“喜”字宮燈,新房門窗雖不貼“喜喜”字,倒也喜氣盈盈。

結婚那日的白天,只是為夜間舉行婚禮作準備。賓客一般都在晚飯後才前來道賀,既無豐盛筵席,也不備名酒,只款待香茶一盅,謂之“清茶恭候”。還有與一般人家明顯不同者,不扎喜棚。男賓客到軒館落座,女賓客徑至關房院內各房休息,說些道賀套話,有無酒筵招待,全不在意,惟賓客的隨從人員,既不能喝酒吃菜,又得不到酒飯錢,故多有煩言,說是“不盡人情”。

賓客相至,府中的一切準備就緒,約在亥初時刻,由一名老太監登堂回話,說是吉時已到,可以吩咐發轎,主人首肯。這時,早在親戚或同族中選就一名十齡以下的童子,至洞房炕上,敲鑼三下,謂之“響房”。鑼聲一響,則“發轎”之令迅速傳至府門內,早已齊集在那裡的迎親人馬,隨即出動,雖有鼓樂,但行在街上並不吹打,叫做“設樂不奏”。只聽到位列最前面的開道鑼,連敲三響,則見一百二十對“喜喜”字燈籠(即牛角燈)高高舉起,宛如二條火龍,徐徐前行,宏偉壯觀。由於沒有人聲嘈雜才有“壯而無聲”之說。燈籠後面,有王府四名乘馬官員,手執藏香,還有步行者四人,手執提爐,內焚檀香,其後,為一乘“黃天絡網”大紅官轎,由八人抬著,隨後,是由四人抬著的官轎,轎內為取親太太(即男方之正式媒人)。取親太太所著服飾與平日不同,要在袍褂之上披上大紅袍罩,鈿子上也加大紅鈿罩,很象一頂紅風帽。女方的送親太太所著服飾與男方相同,除送親太太外,女方尚有四位男賓,各乘馬車,隨轎前往,稱之謂:“送親爺們”。這四位官階大致相等,不外是固山、貝子、鎮國公、輔國公和一品大員等。

男方的迎親人馬和所備喜轎,由提親官員陪送至女家門口。新郎乘馬由王府官員陪送也趕到了,並先入女方喜堂,一言不發,也不落座,只行三叩首禮。禮畢,隨即返回王府。新郎離去,提親官員才命眾人把喜轎抬入喜堂提親。

王府、世家以及內務府,在清代一般都稱作“大家”。大家者即閥閱門庭也,生活習俗有些近似。但是,婚喪大禮,絕不相同。例如,婚禮,王府沒有以下四種習俗:①內親兄弟陪送,不扶轎杆;②喜轎入喜房前,無過火盆之舉;③不倒紅氈;④新婦出轎門不跨馬鞍。但是,有幾種習俗與“大家”相同,即新郎向喜轎連發三箭和新婦抱寶瓶出轎,以及迎喜神同拜天地等等。

新婦至洞房,已早有四位中年婦女在那兒等候。這四人統稱“全靠人”(亦稱“全福人”,即上有公婆、下有子女、丈夫在世者)。她們都是從至親或族人中邀請來的,其任務,首先是揭“蓋頭”,繼而接寶瓶,接著為新婦梳妝,換禮服,然後,安排新婦、新郎在已鋪好被褥的炕上分男左女右落座,接著由四名“薩馬太太”用滿語唸誦吉利之詞。此時,一人託著紅木盆,內有燒熟而無味的羊肉,呈奉新郎新婦分食,謂之吃“阿什不拉密”。(滿語)緊跟著“全靠人”端來一盤微型餃子,讓新郎新婦各咬一口,謂之“吃子孫餑餑”。邊吃,“全靠人”邊問:“生不生?”一般由新郎回話:“生!”至此,“全靠人”一應人等,一一退出洞房,只留新婦一人暗坐帳內,直至天明,謂之“坐帳”。新郎不得在此,須往靜室休息。有的趁此時刻,則至各軒館與清客們喝酒說笑去了。

黎明之後,新郎新婦由太監、僕婦陪同前往宗祠行禮,叫做“朝廟”。朝廟禮畢,回至上房,向公婆及各房長輩行“雙禮”(由男左女右同時跪下行兩跪六叩首禮),如唐詩“待曉堂前拜舅姑”(朱慶餘詩)所描寫的那樣。向長輩行禮告畢,即向同輩請安,這稱之謂“分大小”。此後,便把新婦備好的尺頭(衣料)分贈給長輩、公婆、同輩等人,謂之“開箱禮”。行禮時磕頭,開箱時請安,整個上午,磕不完的頭!請不盡的安!至婚禮結束時,新郎新婦已是頭昏腦漲,疲憊不堪。

結婚後的第四天,新婦乘車,新郎騎馬,率領僕眾去女方家看望雙親,謂之“回門”。至此,王府氣象萬千的婚禮,總算在“無聲”“有序”中曲終。

10
最新評論
  • 民間故事:書生被無賴欺負,想要上吊自盡,白狐:我送你一本奇書
  • 遇人不淑易吃虧,若能掌握《史記》識人五法,凡事多長個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