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媵制是貴族家庭的主要婚姻形式之一。
所謂陪媵制就是一女出嫁,其娣侄隨嫁。
《左傳·成公八年》載∶"凡諸侯嫁女,同姓媵之,異姓則否。"
《公羊傳·莊公十九年》曰∶"滕者何?諸侯娶一國,則二國往媵之,以侄娣從。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
諸侯一聘九女,諸侯不再娶。" 其意是∶諸侯娶了某一國的女子,另有兩個國家以女子陪送,以"侄"、"娣"做為隨從。
"侄"是什麼人?是哥哥的女兒。"娣"是什麼人?是妹妹。諸侯聘一次是九女,夫人死後諸侯不再娶。
需要指出的是∶這裡的媵妾,其地位僅次於正妻,而決不是賤妾。滕婚制帶有原始社會對偶婚制的遺風,因為對偶婚制就是姐妹共夫。
西周時已實行媵婚制。《詩經·大雅·韓奕》四、五章寫韓侯親迎、蹶父擇婿的盛況,其中雲:"韓侯取妻,汾王之甥,蹶父之子。韓侯迎止,於蹶之裡。百兩彭彭,八鸞鏘鏘,不顯其光。諸娣從之,祈祈如雲。韓侯顧之,爛其盈門。"
可見隨蹶父之女同嫁韓侯的,還有她的各位妹妹,無不美麗俊俏,光彩照人,引得韓侯顧盼不已。
需要注意的是∶陪嫁的妹妹如果年幼,那麼要待成年後才能從嫁。
據《春秋》的記載,魯國的伯姬是在隱公二年出嫁到紀國的,而她從嫁的妹妹叔姬則是在隱公七年才出嫁到紀國的。
這是什麼原因呢?《穀梁傳·隱公七年》集解雲∶"叔姬,伯姬之娣。至此歸者,待年於父母之國。"
娣媵制是周代貴族中非常普遍的婚姻現象。
如齊桓公的三個姬姓夫人,是一正二媵。又如齊國的哀姜是魯莊公的正妻,而哀姜的妹妹叔姜則是媵妻。再如,魯國大夫公孫敖娶莒國的戴己為正妻,媵妻就是戴已之妹聲己。
那時在齊、楚等國的媵妻制中,有一個特殊的情況,即非同姓之國嫁女,也有時送女作為媵妻。
如春秋時,魯國嫁女到宋國,晉國嫁女到吳國,齊國都送女陪嫁。又如,姬姓的曾侯嫁女黃國,楚國以嫁邛國後孀居的王室女邛羋為陪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