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達清
“職官志”是地方誌中的重要內容,因為地方官關乎各級法律法規的具體執行乃至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地方官的好壞直接關係到地方民生。因此歷代修志,“職官志”力求其詳,褒善貶惡,以存史鑑。但由於時遠事湮,史料有限,故各地地方誌中的“職官志”錯訛不少。今以嘉慶《寧國府志》(以下簡稱“嘉慶府志”)卷二中的唐代《職官表》州屬職官為例,考辨如下。
4 、洪經綸未任宣歙觀察使嘉慶府志:“洪經綸,建中初,以諫議大夫為河北黜陟使,議罷強藩田悅兵,改宣歙觀察。時賦斂煩重,經綸鎮以靜約惇厚;暇與士人講論,為宣歙文學首倡。”
按,洪經綸,《舊唐書》卷一二七有傳,然並未有任宣歙觀察使之記載,其他官方記錄亦均無此記載。那麼,《寧國府志》何以將洪經綸錄為宣歙觀察使呢?
原來,《寧國府志》乃是據《徽州府志》錄入,弘治《徽州府志》卷十、嘉靖《徽州府志》卷三、卷二十均將洪經綸錄為宣歙觀察使。故萬曆《寧國府志》卷二《官師表》遂據而錄之,但記載極為簡略,僅言:“淮陽人,有惠政。”
而細查之下,又可知《徽州府志》之資料來源,乃是《婺源洪氏宗譜》。明嘉靖年間戴廷明、程尚寬等撰《新安名族志》,也有類似記載,其來源自然也是《婺源洪氏宗譜》。嘉慶府志正是據《徽州府志》與《婺源洪氏宗譜》敷為上述此條,只是個別字句略有出入。然又加按語說“《舊唐書》本傳不載觀察事”,可見編纂者施晉已開始懷疑其可信性。
洪經綸大伾山摩崖
我們知道,早期家譜大多都有臆造、溢美之詞,我們只要將家譜與各種正史資料稍加對比,其真偽便可立判。
①據《資治通鑑》卷二二六、卷二三一,建中元年(780)二月,洪經綸為河北黜陟使,“不曉時務”,驟裁魏博節度使田悅手下兵四萬,直接促使了田悅之叛。興元元年(784)六月七日,洪經綸、崔宣等肇事者十餘人被唐德宗所殺。而《婺源洪氏宗譜》則言“歿於唐太和丁末(827)八月十六申時,享年九十有二”,明顯與正史相悖,看似精確,實屬荒誕不經。
②《舊唐書》卷一二七《洪經綸傳》明言洪經綸因處置田悅兵事不當,“由是罷職”,何來改任“宣歙觀察使”之說?
③《洪氏宗譜》、《徽州府志》謂洪經綸“左遷”宣歙觀察使,查《新唐書•百官志》,洪經綸任諫議大夫,其官階不過是正四品下;其任河北黜陟使,只是臨時出使,並非常官,即使官升一階,也不過是四品中;而宣歙觀察使乃是方鎮大員,官階從二品。即使如譜所言洪經綸任宣歙觀察使,乃是升官,何言“左遷”?可見此當是家譜編纂者不明官制之誤。即使史有缺漏,洪經綸至宣州任職過,也只能是“左遷”副使之類屬官。
④《婺源洪氏宗譜》、《新安名族志》記洪經綸自宣歙觀察使後隱居婺源官源,而浙江寧海香山鄉洪家村《洪氏宗譜》及崇禎《寧海縣誌》卷五則載洪經綸“以亢直忤時,退隱邑之花架山”,其自相矛盾如此,要在皆出於譜工、洪氏後人之臆造。
⑤至於說洪經綸“暇與士人講論,為宣歙文學首倡”,也屬洪氏後人的溢美之詞,早在洪經綸之前,無論宣州還是歙州,早已文學士子輩出,何待洪氏首倡?
5 、盧復任宣州刺史之時間嘉慶府志據《舊唐書》卷一二九《韓滉傳》,錄盧復貞元年間任宣州刺史,其任年有誤。鬱賢皓《唐刺史考》約繫於建中四年(783),也不確。
其實,我們可以根據下列資料得出盧復刺宣州的準確時間:
趙元一《奉天錄》卷二:(韓滉)以其所親吏盧復為宣州刺史、採石軍使。增置營壘,部內佛寺銅鐘並鑄戎器。本司取處分,韓公判雲:“佛本無形,有形非佛。泥龕塑像,任其崩頹;銅鐵之流,各還本性。”既而並付爐焉。……是月,朱泚亦改偽號曰天皇元年。
上述資料提及盧復為宣州刺史時,朱泚反叛,建偽國號為“天皇元年”,再查《舊唐書》卷二○○下《朱泚傳》、《太平御覽》卷一一三等史料,朱泚建偽號在興元元年(784)一月,可見盧覆被韓滉任命為宣州刺史的時間也是在興元元年一月。
6、 趙騭與趙陟嘉慶府志據《新唐書》卷一八二《趙隱傳》:“〈兄)騭終宣歙觀察使。”錄有趙騭為宣歙觀察使,置於鹹通年間,無具體紀年。清吳廷燮《唐方鎮年表》卷五,繫於鹹通十一年(870)。鬱賢皓《唐刺史考》從之。
但府志又錄有趙陟,置於唐末天祐年間(904—907)。然遍搜各種史料,均無有關趙陟之記載。疑“趙騭”與“趙陟”當同為一人,因同音而形又相近,為府志所重收。查嘉靖、萬曆《寧國府志》並無趙陟其人,而嘉慶府志又注曰據“舊志”,當為清康熙、乾隆間修志者所加。
7 、裴慶餘——裴餘慶——裴虔餘沈顏《宣州重建小廳記》記有裴慶餘曾任宣歙觀察使,嘉慶府志據此錄之,然記其名為裴餘慶。其實,不管是“裴慶餘”還是“裴餘慶”,都是錯誤的,正確的的寫法應是“裴虔餘”。
裴虔餘同時人、韓國崔致遠作有《桂苑筆耕集》一書,他在任溧水縣令時作有五通給裴虔餘的信,其名均書為“宣歙裴虔餘尚書”(《桂苑筆耕集》卷三十六、三十七)。《資治通鑑》卷二五四:“丁丑,承範等至華州,會刺史裴虔餘徙宣歙觀察使。”清人勞格《唐尚書省郎官石柱題名考》卷十二也專記有“裴虔餘”條。可見沈顏《宣州重建小廳記》、嘉慶府志均為因誤記誤刻而致誤。
8、 裴樞未任過宣歙觀察使嘉慶府志景福年間錄有宣歙觀察使裴樞,蓋因裴樞此時任歙州刺史而致誤。
裴樞,字紀聖,絳州(今山西新絳縣)人。《舊唐書》卷一一三、《新唐書》卷一四○皆有傳,均只記其任歙州刺史,而沒有任宣歙觀察使之記載。
按,宣歙觀察使自乾元元年(758)設立後,歙州一直在其管轄之下,但在唐末卻有了變化。景福元年(892),楊行密攻佔宣州後,7月14日,表田頵守宣州,8月,詔以田頵知宣州留後(《資治通鑑》卷二五九),旋改宣歙團練使為寧國軍節度使(《新唐書》卷五十四《表第八•方鎮五》)。此時的寧國軍節度使已不領歙州、池州,原因是經過唐朝幾百年的發展,宣、歙、池已成為富庶之地,是朝廷重要的賦稅之區,又是戰略要地,楊行密怕田頵以此坐大,尾大不掉,故此上奏朝廷改宣歙團練使為寧國軍節度使,只轄宣州一州。
① 楊行密
② 田頵
景福二年(893),楊行密命宣州副使魯郃代裴樞任歙州刺史,裴樞不從(《九國志》卷一)。8月21日,“楊行密遣田頵將宣州兵二萬攻歙州。歙州刺史裴樞城守,久不下。”(《資治通鑑》卷二五九)可見裴樞駐歙州,只是任歙州刺史;若是任宣歙觀察使,斷無駐歙州之理。
天覆二年(902),田頵在宣州經營多年後,日益兵強馬壯,野心開始膨脹。約7月,田頵打敗勁敵武寧節度使馮弘鐸後,親自至揚州,“因求池、歙為巡屬,行密不許。”(《資治通鑑》卷二六四)田頵要求擴大地盤的願望受阻,直接導致了他與楊行密的決裂,遂於明年九月反叛。楊行密當年的擔憂最終成了現實。
可見在田頵任寧國軍節度使期間,歙州、池州一直不在寧國軍轄內。裴樞只是歙州刺史,未任過宣歙觀察使。
9 、李珏未任宣歙觀察使府志據《唐書》本傳,謂李珏受知宰相李絳,擢為右拾遺,歷宣歙觀察使,後同平章。府志未系年,僅列入唐末備考。
然檢《舊唐書》卷一七三、《新唐書》卷一八二李珏本傳皆無此記錄,其它史書如《弘簡錄》卷二十四、《續通志》卷二七二、勞格《唐尚書省郎官石柱題名考》卷四皆有《李珏傳》,亦無李珏曾任宣歙觀察使之記載。鬱賢皓《唐刺史考》亦未著錄。可見嘉慶府志乃是誤記。
查萬曆《寧國府志》已將李珏列入宣歙觀察使,亦注“闕紀年”,可知嘉慶府志之誤始於萬曆府志。
上述所述只是幾個例子,其實嘉慶《寧國府志》職官志的訛誤還有很多,有待於我們不斷加以研究、考證、整理。這就需要我們在使用地方誌的時候,要加以審慎地辨別。若不加考證、辨別,一味盲從,只能一誤再誤,方誌的“真”也就無從體現了。
(作者系宣城市宣城市歷史文化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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