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是我國三千多年來的傳統習俗。
這個習俗,過去如此,現在如此,將來亦如此。改變不了。
就好像懷孕生孩子是女人的事一樣,男人代替不了。
彩禮的習俗,在我國文學史上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中就已經有描述:
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
翻譯成現代漢語的意思是:
憨厚農家的小夥子,懷抱布匹來換絲。其實不是真的來換絲,他是想找個機會和我談論婚事。
詩歌中氓(小夥子)所抱的“布”,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彩禮”。
文學作品中的“鳳求凰”,“卓文君與司馬相如”、“梁祝”、“牡丹亭”,文藝作品比如電影電視劇中出現的婚嫁畫面,無一不是男方出彩禮送給女方。
這個習俗,從奴隸社會時期的奴隸主國王開始帶頭,下至平民百姓,無一不是如此。自古至今,一直延續。
沒有一點道理的東西,怎麼能夠延續幾千年?
沒有一點道理的東西,為什麼奴隸主國王、封建制皇帝們都要認真遵守、大力倡導?
生物界的生存法則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這個法則,同樣適用於人類社會。
只是,人類社會又與自然界有所不同。人類是有感情有思維的動物。人類社會也有與自然界不同之處:
那就是,在人們盡了自己的主觀努力之後,生活仍然處於困頓之中的,國家和政府會給予幫助,以保證這部分人獲得最低的生活保障,不至於挨凍受餓。
但國家不會幫助到讓每個男人尤其是那些好吃懶做、不務正業、不思進取的男人都有媳婦可以摟著的地步。
國家只能幫助你發家致富。
能不能娶到媳婦,那是你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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