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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位網友發了一張耳機產品說明書的照片向我提問:為什麼耳機廠商要在說明書裡標出“需要至少150個小時來進行煲機”?

笑話!真金白銀換來的品牌耳機,居然還要我煲150小時,難不成是個半成品?

“不是的,只有煲上150小時,才能體現我們耳機的超高品質”

——客服嘴角微微上揚,給了你這個看似無法反駁的理由。

然而你信了他的鬼話,乖乖的去煲耳機,你陷入了無盡的折騰。這裡面可以操作的貓膩就多了去了。

首先,怎麼煲機總該有個章法吧?聽覺大神可能會自己列出一個日常煲機歌曲清單。但人家廠商並不認可,比如人家可能說,我們這款耳機有如何如何的特製,必須用我們指定的專用歌單來煲耳機。

當你跟客服周旋半天拿到了歌單,又告訴你要分時段按不同類別煲耳機,藉口諸如“用來啟用耳機的不同頻段”。畢竟聲學對大部分人是玄學,權威如廠家的忠告不可不聽啊!於是,你又畢恭畢敬完成分類分時煲機,可是發現耳機音質依然沒有達到自己想象中的優質,這時客服又有話說了——可能您聽不出來。

怒火中燒的你認為自己的耳朵沒問題,這大幾千白花了麼可還行!想要申請退貨的時候,發現這150小時加上零零碎碎浪費的時間,早就過了7天無理由退貨期了。既然不能無理由退貨,此時問題的關鍵就變成了,到底是耳機不夠好,還是你的耳朵不夠好呢?

廠商是專業做耳機的,自然說話更有分量。而你也有消費者的權利,但你經不起折騰。算了吧,這個啞巴虧是逃不掉了,要不就嚥下這口氣,換個耳機試錯吧。

可不久之後 ,你在新耳機說明書中又看到了“150小時煲機”宣告……廠家一個學一個,淳樸的煲機學說已經升級為慣用坑人手段了。

所以你看,這種“煲機宣告”究竟是不是商業營銷伎倆,已經不太重要了,重要的是如果你想較真的話,原本想玩耳機的你,就被耳機給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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