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帶貨”將有據可依,結束野蠻生長。首部全國性直播電商標準《視訊直播購物運營和服務基本規範》將出臺,預計將於7月份正式釋出執行。這也意味著“直播帶貨”將進入“監管時代”。
6月8日,人民日報發文稱中國商業聯合會近日下發通知,要求該會下屬媒體購物專業委員會牽頭起草制定《視訊直播購物運營和服務基本規範》和《網路購物誠信服務體系評價指南》等兩項標準。這是行業內首定全國性的標準,文章還稱兩項規定將於7月釋出並執行。
據商務部統計,今年一季度,全國電商直播超過400萬場,網路零售對消費的促進作用進一步提升。
“直播帶貨”既有電視購物的節目形式,也有網路購物的邀約資訊,還有廣告代言的表現存在,產業鏈條比較複雜,網路主播、內容釋出平臺、產品供應企業等相關參與者缺乏明確的管理標準和監管機制。
有資料顯示,有37.3%的受訪消費者曾在直播購物中遇到過消費問題。消費者拒絕直播購物的主要顧慮是“擔心商品質量沒有保障”和“售後問題”,這兩大因素分別佔比60.5%和44.8%。網友詬病“直播帶貨”存在“誇大其詞”、“假貨太多”、“魚龍混雜”等主要問題。
“網路直播並非法律盲區,帶貨主播不能信馬由韁,直播平臺也不能無所作為,應以《標準》加大對直播購物的法律約束和誠信約束,特別是明晰平臺和主播的責任”,中國商聯媒購委副祕書長、標準工作組組長孫之升表示。
通過國家層面制定實施兩項法規,有利於引領和規範我國直播帶貨和網路購物行業的發展方向,也是對消費者權益的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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