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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雲鵬表示自己購買了某品牌標註128GB儲存空間的手機,然而實際開啟之後發現可用儲存空間只有112GB。為此,岳雲鵬向網友發問,“如果可用儲存空間只有112GB,是不是應該只收112GB的錢,還是說收128GB的錢就是合理的?”

岳雲鵬的吐槽遭到了不少網友的反吐槽,畢竟在很多人看來這是一個常識性的認知。

手機標註的儲存空間和實際儲存空間不一致是一個一直存在的問題,之所以如此,首先是因為手機在出廠時系統和系統預裝的軟體本身就會佔用一部分儲存空間;其次,就是在製造記憶體的時候,是按照1G=1000MB計算,但是在手機系統卻是預設的1G=1024MB,這樣一來100G就會相差2400MB。

有了這個前提,智慧手機的普及和更新換代頻率,讓這些規則已經為越來越多的人熟知,手機標註儲存和實際可用儲存空間不一致似乎已經成為了一種預設的“潛規則”。

因此,有網友吐槽表示,這麼多年下來,實際可用空間小於標註儲存空間已經基本成為共識,只要不是第一次買手機的都應該知道,岳雲鵬的表現多少有點無知。

之後,岳雲鵬也刪除了這條吐槽微博,但是買手機還帶“公攤”科學嗎?關於手機系統佔據的儲存空間是否應該廠商消化,可用記憶體與標註記憶體不一致是否為欺詐的討論這幾天一直沒停下。

儘管岳雲鵬自身對產品的認識不夠全面,也不能表明這一質疑就是錯的。在有的人看來,岳雲鵬質疑的關鍵點在於資訊不對等,可用空間為112GB,廠家就應該標註為112GB,而不是128GB,造成不明真相的消費者們的誤解。

對此,也有律師指出,合理限度內的記憶體誤差不構成法律上的欺詐,但為了減少不必要的消費糾紛,建議商家標清“可使用的記憶體”。

事實上,大部分手機廠商會在產品宣傳頁面或者包裝盒上有所註明,但這樣的標註通常字型較小或者較為隱蔽,使用者不仔細查閱根本無從得知。

作為商家,廠商們很有必要讓使用者充分享受知情權。單獨標註可用空間不可行的話,或許廠商們可以考慮將整體儲存空間、初始系統佔用和預裝應用佔用的大概空間,以及最後實際可用儲存空間一一說明,告之其羅列引數時的測試場景,讓消費者購買時能夠全面瞭解這款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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