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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考這點分數,你對得起我省吃儉用供你讀書嗎?”
“媽媽不吃,你愛吃都留給你。”
“我們這麼辛苦,還不是為了你。”
這幾句話一直伴隨我的成長,從前每每聽到這些話我都能感受到父母對我深深的愛,但是內心卻隱隱覺得怪異。
明明爸媽這麼愛我,我為什麼不快樂?
直到後來慢慢的瞭解了一個詞——“犧牲感”,我開始逐漸明白,小時候那種心底的怪異到底從何而來。
1. 過度犧牲不是愛熱播劇《小歡喜》裡面有一對這樣的母女,單親媽媽宋倩原本是一位中學老師,女兒英子即將高考,她主動辭職一心一意在家照顧女兒,大包大攬照顧孩子的日常起居,監督孩子的學習情況。
宋媽媽為了不讓女兒吃垃圾食品,堅持早起給女兒做營養早餐,熬各種滋補的湯藥,卻沒有注意到女兒嫌棄的眼神。
看到女兒冒出的青春痘,她花幾個小時去熬燕窩,結果女兒卻並不愛吃。
她常常說:英子,媽媽最愛的人是你啊!
可迴應她的女兒英子歇斯底里的吶喊:我就是想逃離你。
母親“犧牲感”十足的愛最後換來的結果是,女兒英子得了抑鬱症一度想要跳海自殺,原本最親密的媽媽變成了她最討厭的人。
媽媽的這份愛讓她難以承受。為什麼難以承受?因為愛太過沉重,媽媽殷切的期盼裡,是渴求回報,是暗含索取。所以當英子覺得無以為報時,她只能對抗、逃避、絕望乃至於抑鬱。
好的家長是,我們當然希望你能變得很好很好,縱然你的好已與我無關。正如海桑《給我的孩子》一詩裡面寫的那樣:
你不是我的希望,你是你自己的希望。
你可以做一個全新的夢,那夢裡不必有我。
這明明是電視劇,卻讓我看到了生活。也不禁讓我想起了《奇葩說》辯手黃執中聊過的“歌頌母愛”的一個小故事——《魚頭媽媽》:
從前,有位媽媽為了把魚肉讓給孩子,總說自己喜歡吃魚頭。
媽媽吃了一輩子魚頭,臨終前卻對孩子說:其實我一點兒也不喜歡吃魚頭。
以前,我們聽到這個故事會為媽媽的偉大而感動。可現在,我不禁在意故事裡的那個孩子會怎麼想?會不會在往後餘生回想起當時那條魚的滋味,只會覺得如鯁在喉?一輩子活在媽媽也想吃魚肉的愧疚感中?
母親用一輩子的委屈感,兌現了孩子一輩子的內疚。
“魚頭媽媽”的故事讓我這讓我想到我的朋友鵬飛,他雖然掙的多,但是在朋友中卻也是最“摳”的一個,一年到頭,除了不能推的局,他幾乎從不在外面吃飯,原因是“出去吃一頓,我不知道要買多少斤肉了。”
我們對此總是嗤之以鼻,終於在一次我買單的聚會里,我們才得以窺探他“摳門”背後的真相:
鵬飛說:我多浪費一分錢,都覺得對不起父母。
鵬飛話一出口,一桌朋友都沉默了。因為我們的父母或多或少都有這樣的謊話“我不愛吃xx,你多吃點。”
這無疑一種無私偉大的愛,然而這份愛,太過於沉重,很多時候,壓得我們喘不過氣。
教育家馬卡連柯曾說:一切都讓給孩子,犧牲一切,甚至犧牲自己的幸福,這是父母所給與孩子最可怕的禮物。
愛是平等的,是相互的。父母愛孩子,孩子同樣也愛父母。父母與其說“我不愛吃”,不如說“我們一起吃”。
別讓強加在孩子身上的“愧疚感”偷走了他原本的“幸福感。”
2.犧牲是親密關係的隱形殺手父母“過度犧牲”傳遞給孩子第一個感受就是“我是欠了父母的”,因此我必須要“感恩,迎合,報答”,才會被愛。
欠別人東西是有愧疚感的,如何消除這種愧疚感?那就是償還我們虧欠別人的東西,才可以平衡一下這種長年累月下失衡的關係。就像神話傳說裡哪吒“剔骨還父,剔肉還母。”
說到“犧牲”,如果單純說父母為了孩子犧牲是很片面的,部分家長生兒育女更多的是出於族群責任的本能與使命,是一個完滿自身的過程,是為了自己,不能全部都歸罪於孩子。
在《老師請回答》這檔節目裡,有一位中戲畢業的全職媽媽,因為和9歲女兒的關係達到冰點,她才來參加節目,更令她崩潰的是女兒竟然因為寫作業的事情險些跳樓。
這位母親在節目中哭訴,當初考中戲是帶著夢想的,可大學畢業的第二年她就不得已當起了全職媽媽。她哭訴自己把青春都奉獻給了孩子,奉獻給了家,等老時再回憶往昔,這一輩子就光帶孩子了。
字裡行間滿是委屈,彷彿自己一無所成。
這位媽媽的崩潰的情緒,矛盾激化的親子關係,很大程度上跟她一直強調的奉獻和犧牲是有一定聯絡的。
她的忍氣吞聲,她的委屈求全,她的迫不得已,她的自我犧牲,給這份原本無私的母愛套上了一個沉甸甸的枷鎖,而這枷鎖的另一頭套著的是自己的孩子。
如果在親密關係中覺得自己是在付出和犧牲,含義是我不愛幹我正在做的事。
這位媽媽潛意識中覺得放棄中戲夢想,成為全職媽媽是一種“自我犧牲”而不是一種“自我選擇”,這種委屈感總是不斷地傾訴在孩子的身上,這樣的親子關係,如何能良性健康?
使用“應當”“不得不”“應該”“必須”“不能”“被迫”這樣的詞語,意味著我們受到內疚、職責或義務的逼迫,感到自己無可奈何。一旦生命被忽視,對社會來說就會極具危險,對個人來說也是極為不幸。
我們換一個場景來看,當商場打折的時候,女人瘋狂血拼一整天下來,哪怕收穫的戰利品裡全是買給家人的東西,哪怕腰痠背痛腳磨破皮,她都不會抱怨一句說:“我這麼辛苦,還不是給你們買東西。”
為什麼這時候她沒有“犧牲感”?因為大家都知道愛逛街是女人的天性,在幹一件喜愛的事情時,即使身體上再累,精神上也是愉悅的。
就像是節目中的這位媽媽,如果她並不是將成為全職媽媽這件事看成不得已而為之,而是把當全職媽媽的經歷,看成是一種在孩子人生重要階段的陪伴者,對雙方來說都是一種不可或缺的幸福。
3.愛孩子,就先學會愛自己在談到“犧牲感”話題的最後黃執中也分享了一段自己小時候的經歷:
我媽做飯非常難吃,我爸下班的時候我媽有留剩飯給他,他從來不吃,自己下廚。
有一回,爸爸下廚炒了一盤蝦,在餐桌面前吃,我就在旁邊看,我好想吃那盤蝦。
而我爸一邊吃一邊看我,
他說:是不是覺得比你媽做的好吃?
我說:對,我以為他會分我。
他跟我講了了一句話:所以你就知道了,長大以後要自己學做菜。
面對黃爸爸思路清奇的一句話,如今的黃執中卻感受到了一種如釋重負的快樂,他說:
我很慶幸他這麼做。
因為我很確定我的幸福快樂不是建立在他的犧牲之上的。
蘇茲 ·盧拉曾說:為人母者一定要學會一件事,那就是自我關懷。
《非暴力溝通》一書中提到:出於對生命純潔的愛,而不是出於恐懼、內疚、羞愧、職責或義務來選擇生活,是愛惜自己的重要體現。
生活中不要一味的以孩子為世界中心,也要注重自己的心理感受。如果你也要吃魚肉,那麼就學會和孩子一起分享魚肉。
一堂關於“分享”的課,不是要教給孩子的,更是教給自己的。
要把自己先弄幸福了,再讓別人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