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家孩子是此類校園生活小侵害的“受害者”,父母該怎麼辦?
離奇消失的書本一位媽媽說:
孩子一年級,全班都發統一的一本閱讀書。孩子很喜歡,書本儲存得很好,每個小故事後面還根據故事內容畫了畫。上週末回家,孩子發現書沒了。我特意在家長群問了有沒有孩子拿錯了。
神奇的是,週一孩子回來,說書找到了,課桌裡放著呢。可是仔細一看,有個孩子把書本調換了。他擦掉自己的名字,寫上我家孩子的名字,然後偷偷放進了我家孩子的書桌。
我家孩子翻了翻就知道,這根本不是自己的書啊。他又去找回了自己的書,開啟一看,所有畫都被擦掉了,名字也被擦掉,改成了別人的名字。
我家娃很生氣,因為自己畫的畫全都被擦掉了。我安慰他,也許那位同學不是故意的,讓他以後保管好自己的東西。
但我納悶這那個同學為什麼這樣做,怪怪的。
其實,這一點都不奇怪。
此類小事,從小學到高中甚至大學,都會經常發生,而且受害者主要是那些在不同方面有好表現的“好孩子”,比如學習成績特別好的、老師經常表揚的、在同學中聲望特別高的,像這位一年級寶貝這樣,把自己的書保護得很好,還畫上有趣的小畫,也算是一種。
真心媽媽自己,就遇到過同樣的事。
那是在高二或者高三的一次期中考試前,我放在桌鬥裡的數學課本不見,翻遍課桌、家裡的書桌,問遍周圍同學,好像也請老師在班裡幫助問了,都找不到。我只好放棄找回的希望,專心用筆記複習。
離奇的是,考試結束沒兩天,失蹤的數學書,又回到了我的桌鬥裡。它確確實實是被人有意拿走了。拿走的原因,是想讓我考不好。
那件小事,沒什麼實質性影響,但讓我明白,如果你是那個“好孩子”,在學校就必須得學會保護好自己,包括課本、教輔、筆記本之類的學具,也包括分數之類的權益。
有一種潛在危險,叫“嫉妒”我們稍微動用一下成人的生活經驗,稍微把孩子的世界理解得真實一點、複雜一點,就會明白,此類事情主要源於人類社會中一種常見的心理——嫉妒。
每個人,無論成人還是孩子,都會本能地追求優越感,優越感會讓他擺脫自卑、有更高的自尊和價值感、更加自信。
但我們也不得不承認,有少部分孩子和成人,對優越感的追求是扭曲的,他們的心態,不是我努力變得更好,而是別人不能比我強。
這種心態,就叫嫉妒。
嫉妒中包含多種複雜情緒的情緒和心理狀態,諸如焦慮、恐懼、悲哀、猜疑、羞恥、自咎、消沉、憎惡、冷漠、敵意、怨恨等等。
有的人,會把對他人的嫉妒,變成或明或暗的破壞性行動,比如散佈關於別人的留流言、毀壞別人的物品、偷藏別人的物品、將別人的東西或者權益透過不名譽的方式據為己有等等。
作為一種扭曲的心態,嫉妒當然並不遍地都是,但也絕非稀有。理解並接受這一點,父母就可以在這方面給孩子必要的教育,包括儘量不產生嫉妒心理、不因嫉妒去傷害別人,也包括保護自己免於受到他人嫉妒的傷害。
如果你的孩子成為試卷被他人改名、書本離奇消失等校園侵害事件的“受害者”,我們需要教會孩子的,就是如何免於他人嫉妒的傷害。
如果孩子成為“受害者”,父母該怎麼做?1、教孩子明白“嫉妒”的存在
有的父母會教孩子,“除了父母和至親,其他人都不會真心對你好,甚至都是壞人,你要時刻防備他們”,這樣的灌輸當然有害無益。
但我們也不能讓孩子“純潔”得如同一張白紙,對世界上、生活中一些不那麼美好的東西一無所知,像個無辜小白兔一樣毫無防備。
兩個孩子剛上小學時,我就告訴他們,一個班級有幾十位同學,每個同學成長於不同的家庭背景,我們不能盲目相信每個人都如同天使般善良美好,你要學會識別出那些對人充滿善意的孩子,和他們多接觸,也識別出那些對人沒那麼友善、比較負面的孩子,和他們保持距離,免於他們出於包括嫉妒在內的各種負面心理,來傷害你。
2、教孩子學會保護自己的物品和權益
即便孩子沒有遇到過試卷被改名、書本學具離奇消失的事,教孩子學會保護自己的物品和權益,也非常必要,因為這樣做,可以讓他避免各種各樣的小麻煩。
如果父母能理性但不誇張、不負面地告訴孩子,保護好自己的物品和權益,可以減少或避免被同學中可能存在的嫉妒行為侵害,孩子在保護自己上,會做得更有意識、也更有效。
打個簡單的比方,坐公交車,我們不能認為全車人都可能偷自己東西,但也不能把錢包手機隨便亂放,讓可能的扒手更容易得手。
那麼,如果此類小事發生了,孩子應該怎麼辦呢?我的建議是,一定要表現出嚴肅認真地保護自己的態度:
東西離奇消失,要認真地找,必要時,要告訴老師,尋求老師的幫助;
如果是作業、試卷被調換、被改名,要馬上告訴老師,請老師幫助處理。
這樣做有兩個好處:
一是向同學(主要是那個匿名的侵害者)表明,“保護自己,我是認真的”,二是產生一種類似“威懾”的力量,讓消失的物品更容易找回,同時也降低下一次侵害事件發生的可能性。
3、教孩子把握好應對此類事件的尺度
我認為更好的尺度是:
(1)不要強橫
事情已經發生,沒有必要大聲嚷嚷得全班都知道,也不能在那兒“指桑罵槐”,像是“誰那麼缺德啊,見不得人好”“誰拿我東西了,自己還回來”之類。
這樣強橫的態度,既顯得自己不太理性、有教養,也更容易激怒那個匿名的侵害者,招來更嚴重的侵害。
(2)不要軟弱
發生這樣的事,有的孩子,尤其是小學階段的部分孩子,會哭哭啼啼,讓自己顯得是個純粹的、無辜的受害者。
但這樣做,會給那個匿名的侵害者一種印象——他遇事就會哭,根本不知道怎麼辦。這對侵害者是一種鼓勵,下次他還可能對你做點什麼,讓你防不勝防。
(3)不要得理不饒人,尋求某種“當面對質”
一位媽媽給我講了發生在她家孩子身上的一件事:
週一到校後,孩子例行把週末作業放到課桌上待交,但等課代表收數學作業時,娃卻發現週末做的數學試卷找不到了。上午數學老師讓沒帶作業的重做一遍,她也在其中。中午她回家又找了一遍,家裡當然也沒有。
結果,下午在同學的桌洞裡發現了她的試卷,卷子上赫然被同學寫了自己的名字。她把此事告訴了老師。那位同學不承認試卷不是她的,老師因沒有足夠證據,也沒法判定到底是誰的。
晚上我安慰了孩子並qq找了老師,表示可以把試卷拍一下,週末我檢查了孩子試卷,到底是不是她的我能認得。老師說對卷子到底是誰的心裡有數。後來我問了孩子,得知老師第二天把那位同學單獨叫到了辦公室。
但我對老師未給孩子一個正面反饋心裡有點微詞,也從心裡真心希望那位同學不再有這種行為。
我也很贊同老師把那位同學單獨叫到辦公室,當時心裡覺得如果把我家孩子也單獨叫出去說一下“相信她”之類話,是不是更好。
這位媽媽的“有點微詞”,其實就涉及到處理此類事情的一個重要尺度——要不要徹底揭開,要不要當面對質。
我個人認為,在這件事上,老師的做法是適當的。沒有給被小小侵害的學生和家長一個正面的反饋,是為了保護兩個孩子也保護他們的同學關係。
那位同學的行為當然非常不好,老師把他單獨叫到辦公室,我想應該對他做了必要的批評教育。但這件事其實還不算很大、很嚴重,直接告訴被侵害的孩子試卷到底是誰換的,或者讓兩個孩子當面對質,負面效果會非常明顯:
一是激發那個換試卷的孩子,對被換試卷的孩子的不滿、敵意,對被侵害的孩子沒有好處;
二是會讓換試卷的孩子覺得非常丟臉、恥辱,這種感受,很可能讓他由此破罐破摔;
三是,在兩個孩子之間把這件事挑明,會徹底破壞他們之間的關係,讓兩個人變得非常對立——孩子沒有必要跟每個同學成為朋友,但跟某個同學變得非常對立,對於學校生活,絕對有害無益。
把這件小事分析這麼多,並不是要引導父母們讓孩子認為“人心險惡”,而是想提醒我親愛的讀者朋友:
在真實的學校生活中,懂得保護自己,會保護自己,是孩子社會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課,作為父母,我們一定要教給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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