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小虎
小暢是一位一年級的寄宿生,每週五下午放學時是她最開心的時刻,爸爸媽媽和妹妹一同接她回家度週末。
上個週五,因為小暢在學校不聽話——因為想家哭了,媽媽決定懲罰她,沒有去接她,只有爸爸和妹妹去了。
因為在入學前媽媽和她講過,在學校不許哭,否則媽媽就不去接她,她答應了。上個週五就沒去接她,說是要教育她承諾過的事必須做到。
筆者在心疼這個孩子的同時,有著兩種思考。
第一,這哪裡是承諾?分明就是下套式的變相強迫,也有嚇唬的成分。面對強勢的大人,又是這樣的條件要求,孩子有選擇的權力嗎?能不答應嗎?
第二,為什麼要對孩子提這樣的要求?那麼小的孩子一個人住校,想家是正常的心理需求,哭是她表達的權利,怎麼能隨意剝奪還當做錯誤懲罰呢?哭還不是因為和家人感情深嗎?如此簡單粗暴的要求太欠考慮了。
本來,孩子一個人住校就不會有人像爸爸媽媽那樣關心她,如果心裡有苦,那麼小表達能力有限,又不能哭,誰會刻意關心她?日積月累就可能造成嚴重的心理壓力,出了問題恐怕就不是後悔能解決的了。
長久以來,孩子的哭好像就是一種罪,大人們習慣性地以愛不愛哭作為對孩子的評價標準,愛哭就不是好孩子。
不知多少人的童年籠罩在“別哭了!”“不要哭了!”“不許哭!”“這麼大了還哭,羞不羞?”“再哭把你扔出去,讓大灰狼把你叼走!”“再哭,媽媽不喜歡你了!”
多少大人提到孩子的哭便談虎色變,只要孩子哭便整個人都不好了,要麼粗暴對待,傷了孩子的心;要麼滿足一切,溺愛害了孩子。
不讓孩子哭,對孩子的傷害有多大?哭是人的一種表達方式,是基本權利。對於語言能力尚未發育成熟的孩子來說,哭更是經常用於釋放不良情緒、向大人求助的方式。
如果在大人的重壓下,孩子總是勉為其難,不良情緒積壓在心裡,日積月累就會無法自拔,帶來更多不良的心理反應。
更可怕的是,這些反應大人無法及時知曉,孩子的承受能力又有限,等到無法承受時,就會以不可預知的更具破壞力的方式爆發。
由於大量不良情緒充斥,孩子將看不到各種事物本來的美好,失去興趣,妨礙身心發展。最明顯的就是好奇心減弱,求知慾下降,缺乏自信心,脾氣暴躁......
很多孩子對學習提不起興趣,或許這就是起因,再有大人簡單粗暴缺乏耐心的加持,更會“雪上加霜”,不少孩子就是這樣被一步步逼上絕路的。
同時,孩子迫於壓力,在父母面前極力隱忍,但脫離父母后一旦遇到合適的機會,比如面對比自己弱小的物件,就會作為發洩情緒的物件。讀書時面對比自己老實的小夥伴、工作後面對同事、做領導後面對下屬、成家後面對孩子......
面對孩子哭,我們該怎麼辦?孩子遇到不開心的事或遇到難題時
這個時候萬不可貿然粗暴阻止,先蹲下來看著孩子,給他擦擦眼淚,再給個擁抱,拍拍肩膀,和孩子產生共情,用溫暖的語言安撫。
孩子有了安全感,感受到了呵護,會更容易迴歸平靜,壞情緒變得雲淡風輕,和他講一點道理也會比較有效。
允許孩子哭一會,不被孩子的情緒所左右,用動作和共情表達對孩子的愛,及時幫助孩子解決問題,就等於給了孩子很好的情緒突破口。
有爸爸媽媽作為後盾,孩子內心積聚正向的能量,會變得更堅強,越來越不需要用哭來表達。
孩子想要實現某個目的時
這個要分情況了。
如果是孩子此前曾提過但被忽略了,大人有錯在先,要是不能滿足孩子所提的要求,可以考慮用其他方式讓孩子開心一下。
如果是本來就不能滿足的,比如超出了經濟能力或是已經買過了,先和他簡單講不能買的原因,試著提出滿足別的方面。
如果孩子怎麼都聽不進去,就不予理睬,但要保證安全。孩子過了那一股勁就好了,從中讓他明白不是提啥要求都能滿足,特別是講了道理之後還哭鬧,更不會滿足。
但是有一個前提,孩子好好說提出的需求,要適當給予滿足,最多在孩子提過三次的時候,必須滿足一次。
用實際行動在孩子面前樹立威信,大人說話算數,想要什麼好好說就有得到的可能,哭鬧是得不到滿足的。
還有最關鍵的一點,大人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緒,尤其是面對孩子犯錯或哪裡沒達到自己滿意的時候,也就是以身作則。當然,誰也做不到十全十美,但懂得控制和從不控制,結果必是天地之別。
大人不見得了解孩子,可孩子會看穿大人一切,如果大人自己都不懂得控制情緒,又有什麼資格要求孩子不哭不鬧呢?
孩子的心,單純而柔軟,一點點快樂能開心很久,一點點憂傷便會淚如雨下。
孩子的臉,就像六月的天,上一秒晴空萬里,豔陽高照,下一秒大雨傾盆,狂風怒吼。
好爸爸好媽媽,就要看得了孩子哈哈大笑,“忍”得了孩子大喊大叫。
讓孩子哭笑自由,保持童心;讀懂孩子的眼淚,觸控孩子的心靈,用理解與共情傳遞最深沉的愛,把愛和規矩同時給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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