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可怕的不是“早戀”,是沒有愛的能力。
——武志紅
幾個月前,發生了這樣一起悲劇。
廣州14歲女孩被父母打罵後墜亡。
這當然不是普通的“棍棒教育”。
深究起來,用“羞辱”形容都不為過。
女孩是一名標準的學霸。
有一次,她考試考砸了,讓父母發現了她的秘密。
——她早戀了,在春意萌動的年紀。
父母如臨大敵。
他先是確認情況,然後怒不可遏,把課本往女兒身上扔。
母親呢?更是恨不得沒這個女兒。
打罵過三四次後,女兒沉默的態度讓她更加抓狂。
轉而打了她幾耳光。
當時,女孩什麼話也不說。
後來,她在父母的雙重責罵下,離家出走了兩次。
8月29日晚上,女孩選擇用最激進的方式反抗:跳樓。
在民警趕到時,人已氣息全無。
就在我以為這對父母會痛定思痛時,他們的做法令人大跌眼鏡。
他們很“及時”地把案發的辦公樓告上了法庭,索賠80萬。
看不出有任何反省之心。
恐怕,這也是女孩執意尋死的根源:
感到不到父母的愛,看不到未來的光明。
有人說,“早戀是父母養育的傷。”
這話說得非常妙。
早戀是否美好,很大程度取決於父母的態度。
畢竟,除了無疾而終的暗戀,被父母發現只是時間問題。
知乎上有一個很火的問答:如何看待14歲女孩與男友開房被父親發現後被打骨折?
其中,知友李松蔚的回答,說出了中國式父母的真相。
他說,中國式的父母,不跟孩子講平等。
而是講“碾壓”:
“你一個孩子懂什麼?”
“他還是一個孩子,跟他廢什麼話?”
簡而言之,孩子就是無腦、幼稚的“物種”。
換位思考去理解孩子?
不存在的。
多數父母看到孩子做出“越軌”行為,第一反應就是反對。
但這會引起強烈的反彈。
父母們臉面掛不住了,心想,“我還治不了你了。”
“就一孩子,何必費那麼多話。”
錯了,打到他不犯錯。
但事情真的有這麼簡單嗎?
並沒有。
知乎裡的父親,縱然把女兒打到骨折,遺留下“內傷”,她依然學不會自愛。
相反,她為了對抗父母,很可能從此“墮落”下去,“破罐子破摔”。
中國式父母,很避諱和孩子談性與愛。
他們通常覺得,這兩樣東西,孩子該懂的時候就會懂。
實際呢?
一旦受害,就是重傷。
看過一個普法短劇,叫《如果·放映廳》。
如果現在的自己,能看到未來的樣子,就能知道哪些路是怎麼走錯的。
其中有一集叫《我以為談個戀愛沒什麼》。
裡面有一對十三四歲的小情侶,對愛情的理解非常粗淺:
“大家都在談戀愛啊。”
言下之意就是,愛,更像是一種潮流。
問他們知不知道這樣做會有什麼後果。
也只知道帶著懵懂地反問,“能有什麼後果?”
放映員知道,光說無用,得讓他們自己看,早戀會有什麼樣的結局。
在假設的未來中,他們如現在一般早戀。
有一次,男孩提出了“過分”的要求,這引起了女孩的不安。
女孩說,“要不算了吧?”
她擔心會出事。
男孩的回答,與其說是安慰,不如說是自欺欺人:
“沒關係,
你別緊張,
大家談戀愛都這樣。”
從隻言片語中可以看出,男孩是“情場老手”了。
知道怎麼打消對方的顧慮,滿足自己的私慾。
緊接著,男孩拿出了一盒避孕套,顯然是早有打算。
他說,“我準備了這個。”
可以看出,女孩沒見過避孕套。
帶有一絲絲好奇,問,這是什麼,你用過嗎?
男孩抑制不住喜悅地說:
“我沒用過,
要不咱倆去研究一下。”
在半推半就中,女孩和對方發生了關係。
悲劇的是,這件事傳開了,鬧得全校皆知。
女孩成了同學們口中的“浪女”。
她低著頭,周圍滿是指指點點的目光。
“咦,
聽說她和男生那個了,
好惡心啊,
這麼不乾淨的東西,
一天天的也不知道在裝什麼清純。”
教室裡,耳根更不清淨。同學們的嘲弄快把她逼瘋。
“喲,還不好意思呢?”
她所能做的,是立刻逃離現場。
但她能逃到哪去?這段不愉快的回憶會一點點把她吞噬殆盡。
而男孩呢?被開除了學籍,大好青春只剩下迷茫。
不僅如此,他還因為性關係物件不滿14週歲,鋃鐺入獄。
早戀的後果,不幸的種類很多。
但無論是哪一種,他們都承擔不起。
回到現實,男孩非常不理解這樣的結局:
“我們只是談個戀愛,
大家都是自願的,
怎麼會變成這樣子?”
這也是情竇初開的男孩女孩,最應該受到的教育:
早戀可以。
但要守住界限,學會有所為,有所不為。
但怎麼把這樣的意思,用孩子能接受的方式傳達給他們,卻很難。
任何形式的否定,都可能造成傷害。
看過李玫瑾老師的一段演講,堪稱教育早戀孩子的典範。
有家長給她打電話,說:
“早晨起來就因為她跟人談戀愛,
她媽媽罵了她幾句,
就說活著沒意思了要跳樓。”
李玫瑾的回答是,不僅不能罵,還要誇。
怎麼誇也有技巧。
她叫家長先讓媽媽躲開,自己上去一頓誇:
“我這女兒真棒,
這麼小就有人愛了,
說明我女兒很可愛。”
取得孩子認同後,接下來的教育就水到渠成了:
“你不要為這點事這麼激動,
既然有人愛你,
你還是很有價值的,幹嘛要死呢?
不要死,等著人家愛,
咱們也可以愛別人。”
這裡最大的困難是,父母不要把孩子早戀視為洪水猛獸。
才能有平心靜氣的對話。
李玫瑾還講了一個例子。
有一次,她和女兒開車走在路上時,恰好結婚的車隊一溜煙過去。
放眼望去全是賓士。
女兒感嘆說,“哎呀,俗不俗。”
李玫瑾卻搖頭說:
“孩子,你錯了,就得這樣。
要讓男人知道結個婚半個家產,
不能輕易地再結婚。”
如果只聽到這幾句,我們很容易斷章取義地理解為“拜金”。
不可否認,這段話有玩笑的成份。
拋開玩笑,才是她要表達的內容:
在愛面前,你要有標準,要有要求。
不能對方一提個過分要求,就不忍心拒絕。
這是很多早戀釀成悲劇的原因。
人生永遠繞不開兩大主題,愛與被愛。
這和年紀大小無關。
與人的“本性”有關。
但在十幾歲時,愛,更多的是一種需求。
至於後果,
至於責任,
至於未來,
往往會被拋擲腦後。
盧勤講過一個故事。
說有一個男孩跟父親說,他們班上有一個很可愛的女生,他想娶她為妻。
父親沒有責罵,他的回答和李玫瑾有異曲同工之妙:
“嗯,我兒子眼光不錯。”
話鋒一轉,他又語重心長地說:
“不過你今後不打算考大學的話,你現在可以把這事定下。你如果要考大學,我建議考完大學再說。如果你今後就在縣城生活了,你就現在可以把這事定了。如果你還想出了縣城,到北京去工作,我建議你以後再說。”
這位父親最難能可貴的是,他沒有居高臨下地訓斥孩子。
而是把他當成獨立個體看待。
循循善誘,一點點打消孩子不成熟的想法。
武志紅說,“真正可怕的不是‘早戀’,是沒有愛的能力。”
對十幾歲的孩子來說,愛的能力並不高深。
無非是在心動時,互動中,細細品嚐。
學著如何有分寸地愛人。
懂得為彼此的將來考慮。
慢慢成為一個高情商的人。
把彼此的愛戀演變為相互成全。
畢竟,愛情不是殺雞取卵,不是及時行樂。
而是長達一生的追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