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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可怕的不是“早戀”,是沒有愛的能力。

——武志紅

幾個月前,發生了這樣一起悲劇。

廣州14歲女孩被父母打罵後墜亡。

這當然不是普通的“棍棒教育”。

深究起來,用“羞辱”形容都不為過。

女孩是一名標準的學霸。

有一次,她考試考砸了,讓父母發現了她的秘密。

——她早戀了,在春意萌動的年紀。

父母如臨大敵。

他先是確認情況,然後怒不可遏,把課本往女兒身上扔。

母親呢?更是恨不得沒這個女兒。

打罵過三四次後,女兒沉默的態度讓她更加抓狂。

轉而打了她幾耳光。

當時,女孩什麼話也不說。

後來,她在父母的雙重責罵下,離家出走了兩次。

8月29日晚上,女孩選擇用最激進的方式反抗:跳樓。

在民警趕到時,人已氣息全無。

就在我以為這對父母會痛定思痛時,他們的做法令人大跌眼鏡。

他們很“及時”地把案發的辦公樓告上了法庭,索賠80萬。

看不出有任何反省之心。

恐怕,這也是女孩執意尋死的根源:

感到不到父母的愛,看不到未來的光明。

有人說,“早戀是父母養育的傷。”

這話說得非常妙。

早戀是否美好,很大程度取決於父母的態度。

畢竟,除了無疾而終的暗戀,被父母發現只是時間問題。

知乎上有一個很火的問答:如何看待14歲女孩與男友開房被父親發現後被打骨折?

其中,知友李松蔚的回答,說出了中國式父母的真相。

他說,中國式的父母,不跟孩子講平等。

而是講“碾壓”:

“你一個孩子懂什麼?”

“他還是一個孩子,跟他廢什麼話?”

簡而言之,孩子就是無腦、幼稚的“物種”。

換位思考去理解孩子?

不存在的。

多數父母看到孩子做出“越軌”行為,第一反應就是反對。

但這會引起強烈的反彈。

父母們臉面掛不住了,心想,“我還治不了你了。”

“就一孩子,何必費那麼多話。”

錯了,打到他不犯錯。

但事情真的有這麼簡單嗎?

並沒有。

知乎裡的父親,縱然把女兒打到骨折,遺留下“內傷”,她依然學不會自愛。

相反,她為了對抗父母,很可能從此“墮落”下去,“破罐子破摔”。

中國式父母,很避諱和孩子談性與愛。

他們通常覺得,這兩樣東西,孩子該懂的時候就會懂。

實際呢?

一旦受害,就是重傷。

看過一個普法短劇,叫《如果·放映廳》。

如果現在的自己,能看到未來的樣子,就能知道哪些路是怎麼走錯的。

其中有一集叫《我以為談個戀愛沒什麼》。

裡面有一對十三四歲的小情侶,對愛情的理解非常粗淺:

“大家都在談戀愛啊。”

言下之意就是,愛,更像是一種潮流。

問他們知不知道這樣做會有什麼後果。

也只知道帶著懵懂地反問,“能有什麼後果?”

放映員知道,光說無用,得讓他們自己看,早戀會有什麼樣的結局。

在假設的未來中,他們如現在一般早戀。

有一次,男孩提出了“過分”的要求,這引起了女孩的不安。

女孩說,“要不算了吧?”

她擔心會出事。

男孩的回答,與其說是安慰,不如說是自欺欺人:

“沒關係,

你別緊張,

大家談戀愛都這樣。”

從隻言片語中可以看出,男孩是“情場老手”了。

知道怎麼打消對方的顧慮,滿足自己的私慾。

緊接著,男孩拿出了一盒避孕套,顯然是早有打算。

他說,“我準備了這個。”

可以看出,女孩沒見過避孕套。

帶有一絲絲好奇,問,這是什麼,你用過嗎?

男孩抑制不住喜悅地說:

“我沒用過,

要不咱倆去研究一下。”

在半推半就中,女孩和對方發生了關係。

悲劇的是,這件事傳開了,鬧得全校皆知。

女孩成了同學們口中的“浪女”。

她低著頭,周圍滿是指指點點的目光。

“咦,

聽說她和男生那個了,

好惡心啊,

這麼不乾淨的東西,

一天天的也不知道在裝什麼清純。”

教室裡,耳根更不清淨。同學們的嘲弄快把她逼瘋。

“喲,還不好意思呢?”

她所能做的,是立刻逃離現場。

但她能逃到哪去?這段不愉快的回憶會一點點把她吞噬殆盡。

而男孩呢?被開除了學籍,大好青春只剩下迷茫。

不僅如此,他還因為性關係物件不滿14週歲,鋃鐺入獄。

早戀的後果,不幸的種類很多。

但無論是哪一種,他們都承擔不起。

回到現實,男孩非常不理解這樣的結局:

“我們只是談個戀愛,

大家都是自願的,

怎麼會變成這樣子?”

這也是情竇初開的男孩女孩,最應該受到的教育:

早戀可以。

但要守住界限,學會有所為,有所不為。

但怎麼把這樣的意思,用孩子能接受的方式傳達給他們,卻很難。

任何形式的否定,都可能造成傷害。

看過李玫瑾老師的一段演講,堪稱教育早戀孩子的典範。

有家長給她打電話,說:

“早晨起來就因為她跟人談戀愛,

她媽媽罵了她幾句,

就說活著沒意思了要跳樓。”

李玫瑾的回答是,不僅不能罵,還要誇。

怎麼誇也有技巧。

她叫家長先讓媽媽躲開,自己上去一頓誇:

“我這女兒真棒,

這麼小就有人愛了,

說明我女兒很可愛。”

取得孩子認同後,接下來的教育就水到渠成了:

“你不要為這點事這麼激動,

既然有人愛你,

你還是很有價值的,幹嘛要死呢?

不要死,等著人家愛,

咱們也可以愛別人。”

這裡最大的困難是,父母不要把孩子早戀視為洪水猛獸。

才能有平心靜氣的對話。

李玫瑾還講了一個例子。

有一次,她和女兒開車走在路上時,恰好結婚的車隊一溜煙過去。

放眼望去全是賓士。

女兒感嘆說,“哎呀,俗不俗。”

李玫瑾卻搖頭說:

“孩子,你錯了,就得這樣。

要讓男人知道結個婚半個家產,

不能輕易地再結婚。”

如果只聽到這幾句,我們很容易斷章取義地理解為“拜金”。

不可否認,這段話有玩笑的成份。

拋開玩笑,才是她要表達的內容:

在愛面前,你要有標準,要有要求。

不能對方一提個過分要求,就不忍心拒絕。

這是很多早戀釀成悲劇的原因。

人生永遠繞不開兩大主題,愛與被愛。

這和年紀大小無關。

與人的“本性”有關。

但在十幾歲時,愛,更多的是一種需求。

至於後果,

至於責任,

至於未來,

往往會被拋擲腦後。

盧勤講過一個故事。

說有一個男孩跟父親說,他們班上有一個很可愛的女生,他想娶她為妻。

父親沒有責罵,他的回答和李玫瑾有異曲同工之妙:

“嗯,我兒子眼光不錯。”

話鋒一轉,他又語重心長地說:

“不過你今後不打算考大學的話,你現在可以把這事定下。你如果要考大學,我建議考完大學再說。如果你今後就在縣城生活了,你就現在可以把這事定了。如果你還想出了縣城,到北京去工作,我建議你以後再說。”

這位父親最難能可貴的是,他沒有居高臨下地訓斥孩子。

而是把他當成獨立個體看待。

循循善誘,一點點打消孩子不成熟的想法。

武志紅說,“真正可怕的不是‘早戀’,是沒有愛的能力。”

對十幾歲的孩子來說,愛的能力並不高深。

無非是在心動時,互動中,細細品嚐。

學著如何有分寸地愛人。

懂得為彼此的將來考慮。

慢慢成為一個高情商的人。

把彼此的愛戀演變為相互成全。

畢竟,愛情不是殺雞取卵,不是及時行樂。

而是長達一生的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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