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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看到一位老師的文章,內心逐漸長草,有點荒涼。

不是出了件“學生排隊被老師用竹板打”的新聞嗎?這位老師總體上對“學生挨竹板打”是支援態度,顯然沒認真學習《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

更奇葩的,是支援的理由:哪個家長沒打過孩子?既然家長可以打,教師為什麼就不能適度懲戒呢?

看到這裡,我忍住沒有“竟無語凝噎”,到底還是“竟無語噗嗤”了。

這麼直率的老師,倒也稀罕。

01兩次辯論

能怪這位老師嗎?不能。我印象深刻的兩件事,都是家長在和我爭論“孩子該不該打”。

第一次,一個講座,一位年輕爸爸鄭重其事地拿過話筒,面對觀眾,闡述“孩子必須打、不打不成才”的理論,搞得我直懷疑我還是不是主講者。後來總算瞧空插了一句:

“孩子只有一種情況可以打,就是當你被孩子打的時候。”

勉強扳回一局。

如果有時間,我還要補充一句:“等你老了,年輕力壯的孩子要打老掉牙的你,恐怕你連回手的氣力都沒了。”

打孩子,就是告訴孩子兩件事:

第一,打,是解決問題的方式;

第二,家長打小孩,因為家長有打人的特權和力氣,等孩子長大,他自然也可以打你孫子,甚至打你,因為彼時你已經成了弱者。

另一次,是在一個群裡,和網友辯論。

群有個好處,思慮比較周到,不像現場講話,吞吞吐吐、詞不達意,順利地把家長的錯誤觀念糾正了。

這也是我不太喜歡現場回答問題的原因之一,太倉促,沒有時間思考。

很多家庭教育方面的問題,需要望聞問切,專家會診,反覆思量,才能給出答案。

02打人犯法,打孩子就不犯法?

唉,活著真累。每當遇到喜歡打孩子的家長,我就這麼想。

還沒當爸爸的時候,我就十分清楚,既然國家規定“打人犯法”,那“打孩子”一定犯法,因為孩子也是人。

那些認為“打人犯法”,卻認為“打孩子不犯法”的人,要麼腦子有問題,要麼是沒把孩子當人。後者居多。

這樣的家長,卻經常碰到;碰到就要解釋一番,你說累不累。我的文章裡面,光這個話題,估計有十幾篇了吧。翻來覆去說,我家狗都煩了。

所以,幸虧有了這個草案,以後可能輕鬆點了:

家庭教育法草案20日提請審議。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在實施家庭教育過程中,不得對未成年人有性別、身體狀況等歧視,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不得脅迫、引誘、教唆、縱容、利用未成年人從事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活動。

家庭教育的春天來了嗎?罪過罪過,哪有過冬天啊,家庭向來是春天,除非你內心結冰了。

注意關鍵詞:不得有,任何形式,家庭暴力。

任何形式,什麼意思?現在流行的耳光可不行,辱罵、關小黑屋、精神虐待……都不行。

暴力分為軟暴力、硬暴力。硬暴力是肢體上的,軟暴力是精神上的。反正,都不行,愛咋咋地,還不准你不服氣。

03軟硬不吃,該咋整?

很多家長會懵。“硬”的不行,“軟”的不行,孩子還咋管?一個字,學呀。

軟硬之外,還有非常多的管教方式,比如,傾聽。

傾聽要求你蹲下去,和孩子一般齊,然後,讓他說。你可以引導,但不要打斷。讓孩子學會表達情緒、接納情緒、紓解情緒,很多問題就消失了。

孩子之所以看上去暴躁、暴力,重要的原因,是情緒鬱積,無法宣洩,沒學會接納情緒。

有人打了兩個形象的比喻:養育子女,需要一個“杯”、一個“桶”。

杯,叫“愛之杯”。孩子去幼兒園,焦慮了一天,“愛之杯”空了,需要重新注滿。家長的關注、理解、體諒、愛撫,都會注滿杯子。

桶,叫“情緒之桶”。孩子會出現各種情緒,積蓄到一定程度,“桶”滿了,需要傾倒。

對這種情緒,家長不要去堵,而要疏導,讓孩子把壞情緒倒出來,積極情緒才能注入。

家庭教育,一定不是單個家庭的事情,而是整個社會的大事。每個家長都用心,下一代才會擁有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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