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學的研究方法
(1)觀察法;(2)調查法;(3)實驗法;(4)個案研究法;(5)行動研究法
1.制定幼兒園教育目標的意義
(1)貫徹落實我國的教育目的。
(2)在幼兒園教育過程中體現幼兒的主體地位。
(3)增強教師組織教育活動的目的性和計劃性。
(4)幫助幼兒教師對教育活動結果進行比較客觀、全面的評價。
(5)解決幼兒園“ 小學化” 的問題。
2.幼兒園教育原則
(1)保教結合的原則:最基本的原則
(2)以遊戲為基本活動的原則
(3)發揮一日活動的整體教育功能的原則
(4)堅持教育的活動性和活動的多樣性的原則
(5)充分利用同伴、家庭、社會的教育資源的原則
3.根據評價的功能分類:
(1)診斷性評價;(2)形成性評價;(3)終結性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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