轄區內20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出生年滿18週歲的男性公民(含在本區範圍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的大學生)。當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7週歲未滿18週歲的男性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生,本人自願應徵的,也可以進行兵役登記。大學文化程度24週歲前,高中文化程度22週歲前,初中文化程度20週歲前的適齡男性公民未登記的要進行補登)。
登記時間
2020年1月10日至1月31日
登記地點
各鎮(街道)、高校設立兵役登記站或徵兵工作站,接收適齡男性公民網上兵役登記表,並提供網上登記、報名和打印表格等服務。高校大學生,由就讀學校徵兵工作站負責組織登記;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中專職高、技校)學生和其他社會青年,由常住戶口地鎮(街道)武裝部會同所在學校、企業事業單位組織登記。
登記流程
(二)打印表格。資訊填寫完整後,列印《男性公民應徵登記/應徵報名表》;
(三)現場確認。青年本人持列印的表格,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歷證明)、2張近期1寸免冠紅底證件照到兵役登記現場確認。本人不能現場確認的,可委託親屬代理。有參軍意願的適齡青年(包括本地院校非東營區戶籍的在校生、應屆畢業生),可登陸“全國徵兵網”進行網上參軍報名。
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徵兵工作條例》規定,男性適齡公民拒絕、逃避兵役登記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拒絕完成本法規定的兵役工作任務的,阻撓公民履行兵役登記或有妨礙兵役工作行為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整改,並按照有關條款予以處罰;擾亂兵役工作秩序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016年5月30日,國務院出臺的《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拒不履行國防義務,拒絕、逃避兵役”的,要進行聯合懲戒。隨著兵役法規制度和聯合懲戒機制逐步完善,今後適齡男性公民不按要求參加兵役登記的,將面臨以下法律處罰:不能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和國有(國有控股)企業等單位招聘,不能出國(境),不能辦理高校入學復學手續,不能辦理銀行貸款,不能乘坐飛機、高鐵、入住星級以上賓館等高消費行為,所在單位作為違法失信記錄記入個人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