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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今年15歲,我沒有覺得他這個期間有什麼特別判逆的事情,這個期間我跟兒子的關係也沒什麼特別緊張!個人認為判逆期只是家長期教育孩子或與孩子溝通的一種方式存在不協調,到了青春期孩子不認同,或孩子存在某些方便不滿意,而在這個年齡段敢反對,不接受的表現!家長在孩子3歲開始就應該引導孩子,讓孩子認識生命的意義,引導孩子樂觀,快樂的成長!

早在我兒子6歲時,那時剛上一年級,突然某一天我跟兒開玩笑的說了一句:“現在對媽媽這樣,媽媽老了是不是不給飯吃了。”兒子很傷心的跑去他的房間生氣,還躺被子裡哭,我意識到自己的話傷了他,過去跟他道歉。兒子哭著說:“自己的媽媽這樣說我,還不如死了算了。”當時有點意外兒子怎麼說出這樣的話來,也沒當一回事。過了幾天又因為一件很小的事,兒子又說不如死了算了。

我開始思考怎麼引導他,不能以後他動不動以死相協,家長很被動,孩子不養廢了嗎?想來想去我決定讓他好好的瞭解死的含義,於是接下來我給孩子看了一起車禍事故短片,讓他明白真正的死是什麼意思,接下來跟他來了一場關於死的談話,告訴他媽媽愛他,他死了媽媽一定非常非常傷心(告訴他愛他非常重要,因為有些孩子就是以為父母不愛他而想不開,而做出異常舉動引起父母的關注),可能接下來很長時間媽媽都活在痛苦中,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媽媽會走出來,慢慢的遺忘這種痛苦,又或者媽媽為了忘記這個痛苦,會再生一個兒子,從而慢慢的從失去兒子的痛苦中走出來,而你呢,會變成一粒塵埃,別人再也不記得你了,再也沒有人會記得曾經有個xxx,也許我會偶爾想起你,但也僅僅只是想起來一下而已!可你呢再也回不來了,再也見不到你的父母,你的同學了!從那以後,兒子再也沒說過自己想死的事,並且有時看新聞有孩子想不開尋死的,他還會說人家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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