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犯錯誤就應該要勇於承擔、改正。而作為家長就有責任,有義務教育孩子要勇敢的面對自己的錯誤,並且要給自己的孩子做出表率,認識錯誤並改正錯誤。
春節前我們班的一個孩子,因為負責學校的飯卡是每個同學被學校發現。德育處和家長交流、溝通,要求該生春節後在家反省,並給予記過處分。但是春節後開學第1天剛到教室就發現該生已經坐在教室裡面了。非常驚訝,於是就把孩子叫出教室。
“我們年前放假的時候,不是已經和家長說好了,讓你在家反省錯誤嗎?怎麼今天就私自到校了呢?”
“我爸爸說讓我到學校上學。”
於是聯絡德育主任,說不能讓進教室,讓家長趕緊領回家去反省。但是考慮到當天開學報到只是半天,下午放假,並且這個同學的家長在外地上班回來也極不方便,也不想折騰家長再跑到學校,就讓他中午放學後回家,第二天就不要到校了,自己在家裡反思錯誤。
但是今天正式開學,一到教室發現這個同學已經在座位上了。
“昨天不是都已經和你講清楚了,按照年前我們和家長定的處理意見執行嗎?今天怎麼還是不打招呼就到了學校呢?”
“老師我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就給我求求情,讓我回教室去吧。”
“這事情不是我一個班主任能夠決定的。”彙報給德育處說讓學生聯絡家長,把孩子接回去。這名同學給家長打電話說明情況,家長說在上班沒有時間接,只能下午下班後。
下午5點我們放學了。外面的雨越下越大了,天也完全黑了,又冷又餓。但我和德育主任以及我們級部主任一直等著,沒有回家,一個多小時後家長才姍姍來遲。
又是一次艱難的談判,一場推心置腹的交談。家校雙方終於達成了一致意見。家長也帶著孩子回家了。
現在再思考這件事情,這同學的家長存在著很大的問題:
一、家長要言傳身教,做孩子人生的引路人。
不怕孩子犯錯,而是在孩子犯了錯誤之後,我們家長言傳身教,引導孩子認識自己的錯誤,並且改正錯誤。要率先垂範,讓孩子認識錯誤,承擔責任。
二、家長應和學校站在統一的立場上去教育學生。
學校和家長的出發點都是一樣的,都是讓孩子吸取教訓,避免再犯。但是該家長沒有和學校站在同一立場,錯誤理解了學校的處理決定,因而不予配合。
三、出事之後沒有和班主任溝通交流,沒有統一意見就私自讓同學到了學校。在沒有認錯,沒有檢討,沒有改正的情況下,這是極其錯誤的。
四、家長要教育孩子為自己的錯誤買單。
家長應該意識到這是一次非常好的教育孩子的機會,應該抓住這一次契機,和學校密切配合,來教育孩子改正錯誤而不是迴避錯誤。要知道,做好了就能夠把這次壞事變好事,反之,就將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