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維尼媽媽沐瀅
上週末晚上看了一期《奇葩說》,對辯題頗感興趣:父母要不要教哥哥姐姐讓著弟弟妹妹?
這期的辯論結局,正方獲勝。仔細看了這期節目,縱觀正反方的辯論內容,我發現即便是正方支援“要教”的黃執中,其實和謝楠持“不要教”反方的觀點是不謀而合的。
那麼,正反方哪一方勝出的結局並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每一位辯手闡述自己的觀點的過程,可以激發我們父母深深地思考和共鳴,因反思而作出改變。
迴歸到現實,無數真實的例子,都在告訴我們,從小被教育“大的要讓著小的”的孩子,這一輩子過得多壓抑、多可悲。
(一)
《少年說》裡曾有這樣一位少女,站在天台上向自己的父親“控訴”他的教育。
她有一個小自己六歲的妹妹,總是喜歡“招惹”她,當她每次都想去“教訓”這個妹妹的時候,妹妹總是會向父親告狀,而父親每次都不分青紅皂白地偏袒妹妹,並不相信這個女孩子的話。
當這個女孩哽咽地問她的爸爸“你就不能相信我一次?”的時候,爸爸竟然搬出了“孔融讓梨”的典故,說古人都明白要大讓小的道理,你就不能讓著妹妹嗎?
女孩無語,爸爸並不接受孩子的心聲,而只是反覆強調“她小,你大,你讓著她!”
就因為妹妹是一個小她六歲的孩子,所以就要不分青紅皂白地遷就嗎?這位爸爸在說這句話的時候,有沒有想過,那個在天台上哽咽著的、希望爸爸相信自己一次的女孩,也同樣是個孩子啊!
如果這個孩子感受不到被愛著,被父母關注著,她又怎麼可能從父母那裡學會去愛妹妹,愛別人,以及愛自己呢?
這個女孩委屈到哽咽,而另一個情形相似的女孩,勇敢大聲地說出了心聲,讓她的姥姥反思自己曾經的教育方式是否真的正確:
(二)
一個不被尊重,情緒和需求不被看見的孩子,安全感喪失、會自卑、覺得自己不重要、不敢表達自己的想法、不懂如何拒絕,甚至無法正確地表達愛。
我有一位朋友,口頭禪是“隨便”“都行”“都可以”。她從來不懂拒絕任何不合理的要求,哪怕會有抱怨,也只有默默忍下。
有一次,她遭遇了職場PUA,我大聲問她為什麼不拒絕,不去真正問問自己的感受?她苦澀地搖搖頭:我不重要的,沒關係!下一秒,她泣不成聲,我感受得到,她的內心痛苦極了。
後來我才知道,她是家中長姐,家裡還有兩個小她一兩歲的弟弟妹妹,她從小接受著“你要讓著你弟弟妹妹”的教育,她得到一個心愛的娃娃,娃娃被妹妹搶走了,她哭著找媽媽,得來“你怎麼沒個姐姐樣”的訓斥;她心愛的腳踏車被弟弟騎壞了,父母只會去關心弟弟有沒有受傷,而她哭著撿回腳踏車零件的時候,沒人問過她內心的感受。
三十餘年,她都習慣了“讓著”,她不敢對自己最親近的人表達自己需要什麼。久而久之,她也喪失了證實自己的需求的能力,學會了“將就”。工作也是將就的,婚姻也是將就的。
她也曾經遇到一個非常愛她的男孩,是個獨生子,她無比羨慕那種敢於表達自己需求的人,且每個需求都有至親迴應的人。和那個男孩在一起時,她總覺得自己的相形見絀。當那個男孩向她投來關愛時,她甚至無法接受那種被重視,關愛的感覺。
一個缺失愛和關注很久的人,即便是突然被關愛了,也會因喪失愛的能力而選擇逃避,美國心理學家塞利格曼1967年在研究時提出了一個詞,詮釋了這種現象,它叫“習得性無助”。
那些習慣了用“大的要讓著小的”的觀念來教育孩子的父母,無異於PUA。他們用這句咒語逼迫孩子學會“謙讓”“忍讓”,而並非是讓孩子出自內心地學會“分享”。一旦孩子違抗,或者表達自己的想法,就會被貼上“不懂事”的標籤。
(三)
可是一直在“被讓”中成長的小孩子呢?他們會成為什麼樣子?春曉、謝楠在《奇葩說》裡的假設,有現實真正的例子做輔證。
接觸過這樣一個男孩,4歲,班裡出名的小霸王。他會推搡其他孩子,搶其他孩子的玩具,稍有不順心就大聲哭泣謀求老師的關注。
他轉了四五家幼兒園,這個依舊不能很好地和他人相處,在這個男孩的字典裡,所有人都必須讓著他。
他到了最後這家幼兒園,園長和家長做了長達兩個小時的交流後發現,孩子是家裡的二寶,父母的口頭禪就是要求大他三歲的姐姐“讓著弟弟”,所以,他可以肆無忌憚地搶姐姐的玩具,撕壞姐姐的畫紙,爸爸媽媽是他的保護傘,他不必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當父母因為孩子在幼兒園裡闖禍,被其他小朋友排斥之後,才意識到“被讓著”的孩子已經被寵壞了。好在,現在意識到為時不晚!
(四)
我從未教過女兒要讓著比她小的孩子,也從未告訴女兒“你比某某小、你是女孩子,所以就要享受一份被讓的優待”。
女兒小時候,有一次我們在遊樂場玩,女兒想玩一個玩具,而那個玩具被一個大孩子玩著。女兒上去就想搶,那個男孩順勢保護住玩具。他媽媽覺得不好意思,立刻說“妹妹比你小,你讓著她。”我拒絕了:“不用的,他先來的,那就他先玩,我們等一會。”
在教育小年齡的孩子時,我秉承的觀點從來不是拿年紀說事,而是以公共秩序和物權所有為基礎。這是我覺得相對公平的解決方式:
1、公共秩序
當不同年紀的孩子在公共場合爭搶公共玩具的時候,秉承“先來後到”的原則。
誰先來的,就誰先玩,來晚的,等一會。有人讓晚到的先玩,是情分,不是本分,更不能用“大讓小”來道德綁架。
2、私有物權
如果不是公共財物,而是孩子自己的東西,那麼就請把物的處分權還給孩子,讓他來定奪是否借給他人。
如果孩子發自內心地想分享,我們要鼓勵和讚揚孩子的這種行為。如果孩子並不想把他的東西借給、讓給別人,我們作為父母也不必說什麼“孩子還小不懂事”“孩子護東西”之類的話來挽回面子,我們尊重孩子的選擇,告訴他“媽媽尊重你”就可以了。
曾經看《爸爸去哪兒》時,黃磊的做法讓我印象太深了!
多多收養了一隻小狗,貝兒想管多多借小狗玩一會,於是貝兒找黃磊商量,黃磊並沒有替多多處分她的東西,而是告訴貝兒:你可以直接去找多多姐姐商量。
黃磊把權利還給孩子,他也相信孩子之間可以把事情處理得很好。畢竟,孩子的世界,不需要成年人瞎摻和。
(五)
隨著二孩家庭越來越多,“要不要教孩子大讓小”的問題每天都會出現在成千上萬的家庭,有時我們會焦慮,如果不教大的讓小的,孩子搶東西了作為父母我們怎麼辦?孩子會不會因我們忽略了他的情感而恨我們?孩子會不會變得自私自利?
以下三點,希望父母可以放平心態:
1、親情如此,其實也沒辦法做到完美的“一碗水端平”。可能在這某件事上我們多關注了小寶,那麼在另一件事上,我們可以給大寶更多關愛。
張踩玲說,不存在絕對的公平。沒錯的,家不是一個講絕對公平的地方,與公平相比,細節上的關愛更能建立情感聯結。
2、把處理問題的主動權還給孩子,退出孩子的世界。如果孩子們實在爭執不下,我們可以順勢引導分享與合作,但也請就事論事,不要拿年齡大小說事,因為他們都還是孩子。
3、孩子學會感恩。被謙讓和受到優待的孩子,要讓他懂得,他所獲得的一切並不是應當應分的。即便這份謙讓來自於他的親哥姐,那是他們犧牲了自己應得的,給弟弟妹妹的愛,心懷感恩地享受這份愛,並且要回報這份愛——再自己孩付出、謙讓的時候,回饋給對方。
願生活裡,那些被親情道德所綁架的“謙讓”會越來越少吧,願那些習慣了被迫謙讓的人,可以真正地釋懷和享受自己說了算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