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校長公開喊話:只要髮型不奇怪,要漂亮未嘗不可!
喬志峰
中學校長開學典禮上喊話德育處:只要髮型不奇怪,要漂亮未嘗不可。
看了這個新聞,想必又有不少學生朋友甚至是成年人,會生出幾分感慨:又是別人的校長!真開明!真開放!
確實,之前我們見過太多教育者嚴厲干預學生髮型的事例,像這位校長這樣,不僅自己開明,還公然向德育處喊話,要求認真考慮學生的感受和髮型自由,不說是鳳毛麟角,起碼並不多見。
有一個極端案例雖時隔多年,卻讓我至今無法釋懷——
2012年4月13日晚,山東省東營市某中學初三女生李某玥從自家五樓的窗戶跳下。女孩之所以選擇輕生,是為了保護自己的頭髮——“剪短髮”是她所在的學校的“傳統校規”。此前,她在一篇題為《渴望得到尊重》的作文中寫道:“就在前不久,媽媽就因為我的頭髮和我大吵了一架。事情是這樣的,因為一中校規,學生必須運動頭,但我卻不想服從這條校規,因為頭髮是我最重要的東西。不誇張地說,頭髮就是我的一切,它勝過一切的人、物,但是老師非讓我理髮,在我的奮力抵抗下還是不能如願。就這樣我被老師押送去理髮,帶我去理髮的是爸爸,不是媽媽,當時我的心一下子停跳了兩下,怎麼辦?”
渴望得到尊重,是為人最基本的自尊和權利,可在校方“一刀切”的所謂“管理”之下,孩子連自己的頭髮都保護不了,最終選擇了極端做法。
而這並非第一個因為“捍衛頭髮”而選擇輕生的孩子,當然也並非最後一個。後來,類似新聞也時有所聞,讓人在感到無比痛心的同時,也不由得生出深深的疑問:某些教育者,為何對學生的頭髮“苦大仇深”,非得悍然干涉呢?
說句或許並不合適的話——自從清軍入關發表“剃髮令”,“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人”以來,對頭髮管得最嚴的地方基本上就剩下了兩個,一個是監獄,一個是某些學校。我實在想不出,強制別人統一發型到底有啥用,是為了整齊劃一好看,還是僅僅為了滿足自己管人的心理或樹立教育者的權威?
現在有些教育者存在一個誤區,認為學生是離不開“管”的。因此,不管什麼事情,他們都要管一管、監督一下,甚至產生了“監督癖”。雖然這些監督都是打著“加強管理”、“為學生好”的旗號實施的,但實際效果卻往往適得其反。
在出臺一些措施的時候,教育者徵求過學生的意見嗎?評估過措施的實際效果嗎?學校管理必須以人為本,教育者應該是為學生服務的,而不能處處以“管理者”和“監督者”自居,習慣於發號施令。某些教育者腦袋一拍、“禁令”出臺的做派,真到了該改一改的時候了!
教育者對學生少點監督和擔憂、多點信任和鼓勵,多給學生一點自主權和選擇權,多培養學生自我管理、自我監督的能力,才更符合教育的本質。讓孩子們自由選擇髮型,天塌不下來。
事情還有另一面。我們常說“孩子應該健康成長”,這個“健康”,既包括身體的健康,也包括心理的健康,更包括價值觀的健康。恕我直言,把頭髮看得高於一切,寧可失去生命也要捍衛頭髮,這樣的想法和做法是有問題的。
孩子們正是處於價值觀的形成期,價值觀可以多元,但什麼是對的,什麼是有失偏頗的,家長、學校和社會還是要對孩子進行引導。特別是要給孩子們補上生命教育這一課,讓他們知道,再寶貴的東西也沒有生命寶貴,生命是高於一切的。
當然,這不是孩子的錯,責任在大人,在社會,在教育體制。很多大人,包括老師和家長,其實是不懂得科學教育的。正是因為不懂科學的方法,他們才會不約而同地選擇了最笨、最“蠢”的教育方式,以至於有的大人包括某些教育者在孩子們面前“如狼似虎”,教育方式粗暴簡單,動不動還會使用強制手段。
對那些“如狼似虎”的大人,一方面要看點書,學習一下科學的教育方式;另一方面還是要懂一點最基本的法律常識和社會常識,學會對他人尊嚴(包括孩子的尊嚴)的尊重。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孩子的健康成長,才能保護我們的希望,類似的“頭髮引發的悲劇”才不會繼續上演。
只要髮型不奇怪,要漂亮未嘗不可!這才是科學的態度,這才是教育者應有的思想境界和思維模式。期待這樣的教育者能夠越來越多,期待教育領域的“頭髮之爭”能夠早日有個讓人滿意的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