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家長強加自己心願給孩子侵犯未成年人發展權,是違法行為,家長怒了,說這個人不食人間煙火,照這樣說中國的所有家長都是犯罪嫌疑人。
有家長說,孩子不聽家長的,難道去聽馬化騰的,去玩遊戲?
有家長說,孩子不管他,作業可能沒有哪一天能老老實實做完。
有家長說,我的心願是讓孩子讀大學,沒有這個支撐,孩子可能老早就去讀職高了。
不得不說,法律跟生活,它往往是矛盾甚至對立的。
孩子的生存權,5000年的泱泱大國,推崇的就是尊老愛幼,絕大多數家長視孩子如生命,生存權當然無虞。我們的孩子8歲時不聽話 ,嚇唬他說不聽話就把他送人,孩子立馬回敬,老師說了你們這是犯法,是遺棄罪,現在的孩子鬼著呢!
孩子的發展權與參與全,我們只能給孩子適當的,他的心智慧完全識別的。我們孩子讀高一,面臨分科,他說想去藝術類特長班 ,我當即否決了,第一他文化課不差,第二學藝術燒錢,我沒這經濟能力,第三網紅明星之類不是我提倡的。照這樣說我明顯違法了,但是有幾個孩子對自己的人生會有詳細計劃?孩子對社會的認知幾乎為0,即使有計劃也是空的,就好比在課堂上說,我長大了要當科學家一樣。
最後想對提議人說幾句
不知道您是不是隻看到了社會上的某些個案,而覺得所有人都是這樣,沒發現當下的家長活得有多掙扎,跟遊戲搶孩子,跟網路奪時間。
我覺得您最應該提議的是,杜絕誘惑孩子的外因,如網路遊戲與社會上的不良風氣,釋放了孩子就是解放了家長。家長“犯罪率”自然會大大降低。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