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實驗學校語文組組長李偉根據縣教師進修中心的安排,到大橋中學去做了一次繼續教育公需課的培訓。
這次培訓在很大程度上動搖了李偉以前的觀念,讓他重視起了職稱評審。
在此之前,李偉對於職稱並不上心。
李偉的中級職稱已經評上十多年了,還是在他第一個工作單位保太中學評的。被選調到縣實驗學校後,有過多次晉級高階教師的機會,他都主動放棄了。
為此,還跟妻子發生過爭執。
但是,李偉從不覺得職稱與教學能力是直接畫等號的。他認為,至少也應該是四種關係:
1,能力強,職稱高;
2,能力弱,職稱高;
3,能力弱,職稱低;
4,能力強,職稱低。
李偉覺得自己可以算是第四種情況,教學科研能力得到了學校領導、同事的認可,教學成績又讓家長滿意,課堂上的表現也令學生佩服,自己很享受這種快樂,職稱低一點又怎麼樣呢?
無非是待遇低一點兒,但調到縣實驗學校已經比原來在保太學校的待遇高出一大截了,還有什麼不滿意的呢?
而妻子所說的外人的評價又關自己什麼事呢?嘴長在別人身上,難道人家說職稱低就是能力水平差就真是事實了?自己心安理得就行了。
但是,大橋中學這次培訓後,李偉發現自己以前或許真想錯了!
大橋中學的校長方傑是李偉的老同事。李偉在保太中學任教的時候,方傑是辦公室主任。李偉調出去之後,方主任也是不斷進步,先在本校提了副校長,又交流到縣城新建學校當副校長,不久前調任大河中學當了校長。
培訓開始前,方校長陪著李偉在辦公室裡聊天,老同事嘛,肯定要敘舊,便談起了保太中學的事兒。這不說不知道,一說不得了!原來保太中學已經至少有六個高階教師了!
李偉記得他當年剛調走的時候,保太中學一個副高都沒有。
那一年,有個在縣城中學上掛的老師回到保太中學要申報副高,時任校長不同意,說他沒在本校服務過,不夠資格,最少也要在學校幹上一兩年,否則說不過去。
第二年,校長申報高階,那個老師實名舉報校長這些年沒上過課,申報高階的材料作假,縣教育局沒有透過初審。
第三年,兩個人私下和解,雙雙攜手透過評審。
一轉眼,不知不覺又通過了四個。
方傑一說,李偉才恍然大悟。
六個高階教師中,包括校長、副校長、辦公室主任和教導處主任,加上舉報校長的那個老師和一名教數學的中青年教師。李偉知道內情,那中青年教師不是別人,正是校長的連襟!
方校長又問李偉,調到實驗學校這麼些年,副高應該已經升到五級崗位了吧?目前是不是正在為正高做準備?
李偉說還沒評副高呢,還是中級。
方校長哦了一聲沒有說話。
但是,培訓會正式開始前,方傑校長的一番介紹卻讓李偉像吃了蒼蠅一樣難受。
李偉一咂摸,“資深”和“中級”這兩個詞傷害性不大,但是一結合,侮辱性卻極強啊!方傑這不就是在嘲諷他調出來這麼些年老不進步嗎?
沒想到的是,課上完了,打擊還沒完。
教師進修中心的老主任很懂教師心理,給特聘的繼續教育公需課講師們發放講課費時拉了個平均,每節課600元,不分職務和職稱高低,這幾年約定俗成,大家都沒意見。
但新主任一上馬便要搞出新氣象,說不跟過去那樣和稀泥,嚴格按規定辦事,勞務費直接跟職稱(職務)對應,這樣一來,李偉是中級職稱,一節課只發400元勞務費,而高階職稱發800!
痛苦,確實是比較出來的。
這時候,李偉又重新思考了職稱與能力的4種關係,他又添加了一個維度,評價或感受,分成兩塊,一塊是他人,一塊是自己。
對4種關係加上自己與他人的評價或感受,結果如下:
1,能力強,職稱高。自己坦然,他人佩服;
2,能力弱,職稱高。自己心虛(狂妄),他人鄙視(反作用);
3,能力弱,職稱低。自己接受(氣惱),他人無視(嘲諷);
4,能力強,職稱低。自己難受(無所謂),他人誤解(惋惜)。
在教師能力與職稱誰更重要這個問題上,李偉本來是無所謂的,但受到一些事情的觸動之後,他態度有所轉變,與其被人誤解,不如做一個能力與職稱相當的老師,自己坦然,也讓他人佩服,豈不是兩全其美?
劍客老師認為:
1,能力與職稱相當時,老師們應該兼顧;
2,能力大於職稱時,老師們應該輕鬆拿下職稱;
3,能力小於職稱時,老師們應該停止抱怨,下定決心努力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