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定性研究的摘要,還有一種特殊情況。
論文前面為什麼要有前言?後面為什麼要有結論?正文為什麼要這樣寫?為什麼論文還要有摘要、關鍵詞?倒退30年可以看到,文科的人寫的論文既沒有摘要,也沒有關鍵詞,後面甚至連參考文獻都沒有。但現在為什麼這樣要求呢?這是因為,整個現代學術規範都來源於理工科。搞自然科學的人都這樣寫,所以搞人文社科的人也就跟著這麼寫了。這就導致現在出現了一種比較奇怪的摘要——“怪胎型的摘要”。
下面,我們透過兩個例子,來看一下不同樣子的怪胎型摘要。先看第一個。
怪胎摘要示例(1):物質短缺是造成人類各種痛苦的一個根源,因此,現代化的一個目標就是克服物質短缺問題。但是,經濟、技術和物質層面的發展只是現代化發展的一個維度,它還包括其他維度。如果我們只強調經濟、技術和物質的發展,忽略社會其他方面的發展,就有可能陷入與富裕相聯絡的新的痛苦。這種狀況,就是涂爾幹所說的“富裕失範”。本文在闡述了涂爾幹及其後人關於“富裕失範”的觀點的基礎上,把“富裕失範”與消費失衡結合起來進行分析。富裕失範導致兩種消費失衡:第一,物質慾望增長速度與滿足這種慾望的物質資源的增長速度的失衡;第二,物質生活與精神社會的失衡。涂爾幹試圖藉助約束性平衡機制來解決消費失衡問題,但這種機制只適用於解決第一種失衡,不適用於克服第二種失衡。要解決第二種失衡,還需要藉助超越性平衡機制。
這個摘要怪在什麼地方呢?怪在出現了第一人稱。前面講過,有一部分期刊是允許出現第一人稱的,但也有很多期刊不允許摘要裡面出現第一人稱。這個摘要出現了第一人稱,所以把它叫做怪胎型的摘要。
再來看示例二。
怪胎摘要示例(2):中國當代家庭形態的“現代”趨向顯著,但親子關係中的“傳統”行為仍很濃厚,既有家庭概念難以表達親子“分中有合、閤中有分”的生活實踐和互動狀態。直系組家庭概念將直系存世成員所組成的家庭、家戶整合為一個新的親屬組織,把形式上分異、獨立的家庭、家戶有機地融入一個既“虛”又“實”的關係家庭中。直系組家庭還是一種將家庭結構和代際關係結合起來分析當代家庭及其關係的新方法,由此可獲得更為豐富的存世直系成員居住方式、代際關係資訊。藉助2015年5省市第一代獨生子女家庭調查資料,以城市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為考察本位,從夫系、婦系雙系角度分析當代城市簡約直系組家庭的特徵,說明直系組家庭考察是一項可行的分析正規化,是全面認識直系成員居住方式、互動水平和問題的有效途徑。直系組家庭概念不僅對家庭理論具有豐富和擴充套件價值,而且有較強社會實踐意義。
這個例子的問題是,沒有出現第一人稱。紅色的部分“藉助2015年5省市第一代獨生子女家庭調查資料,以……為考察本位,從……角度分析”,這幾句話的主語都應該是“本文”,即“本文藉助……資料”“本文以……為考察”“本文從……角度展開分析”這個樣子。這個作者在寫這個論文的時候,肯定也遇到了困惑。明明知道這裡的主語應該是“本文”,但是期刊不讓我們用第一人稱,所以就把“本文”去掉了。“本文”一旦去掉,就屬於主語缺失。
上面這兩個例子反映了一種兩難的境地——摘要帶著第一人稱很奇怪,不帶第一人稱也很奇怪。所以,把這兩種樣子的摘要叫做怪胎型的摘要。當然,實事求是地講,不管帶不帶主語,國內很多期刊也是能接受的。這是因為,很多期刊和我們作者一樣,他們也不知道這個事情應該怎麼處理。帶著主語,顯然不符合規範,但是不帶就屬於主語缺失。所以很多期刊也很無奈,就乾脆不做硬性規定,但也有些期刊很固執,寧願摘要主語缺失,也堅決要求不能帶第一人稱。
摘要為什麼不能出現第一人稱呢?其實不光是摘要,整個論文裡面都不應該出現第一人稱。有的人寫論文喜歡寫“本校、我校或者筆者”等第一人稱。這些第一人稱都不應出現,因為第一人稱違背論文寫作的客觀性原則。論文寫作的客觀性原則,要求我們寫論文時要使用第三人稱。
以上就是我們對怪胎型的論文摘要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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