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以後醞釀了好長時間的課後延時服務方案正式在我們這裡實施了,只不過教育部明文規定的以自願參加的原則到了我們這兒變成了強制參加,出於形式新增各種表格徵求家長意見,結果老師們告訴孩子“雖然是自願參加但意見書上必須籤同意”。我想談談我個人的看法,首先這個方案根本不適合初高中的孩子,因為初高中本來放學時間正好跟家長的下班時間相符,根本不需要這項業務服務,孩子家長吃飯時間必須延到六點半,不僅帶來不便每月還增加150元費用。其次學校不允許孩子帶一點兒吃食,只能餓著在學校寫作業,有的孩子更慘,六點零五分放學出校門到家就得六點二十左右,六點四十還要去老師們的寫作業班上課,中間根本沒有吃飯時間,竟然逼得家長在家門口上學也得給孩子送飯,我們70,80後的家長為什麼這麼慘?求求教育部不要教育改革了,該也可以,請嚴肅的監督改革內容的施行過程,我們做家長的真的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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