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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財政部聯合發文關於實施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通知從基本思路、重點工作、保障措施三個方面入手,對於中小學、幼兒園的教師做了很多具體的要求,其中尤其讓人振奮的是正式把校園欺凌納入到了教師培訓的長期規劃中。

校園欺凌一直是籠罩在校園環境之上的陰霾,無數孩子被校園欺凌影響,導致自己心理和生理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嚴重的甚至會伴隨終生。然而這個本應該早早被處理的問題,卻因為多方面的各種原因導致無法地得到徹底的解決,家長、學校、孩子都是相對比較孤立的存在,家長不知道、學校指導了也只能警告教育,還是改變不了被孤立、被欺凌的孩子的現狀,一系列的措施都只是治標不治本,沒有明確的規章制度,學校和老師也無法行使自己的職責。

在校園欺凌被納入長期培訓規劃之前,就有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金玉在前了,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從一個校方的角度、管理者的角度出發給學校了一個明確的針對方案,而保護校園欺凌的長期培訓可以讓本該承擔教育職責老師,在透過一系列的培訓學習之後成為保護孩子的天使,讓老師承擔具體的執行人員,畢竟作為長期跟學生朝夕相處的老師來說,孩子有什麼情緒的不對,孩子之間有什麼氣氛問題,老師都可以及時察覺。

孩子對於老師也有一種天然的信賴,在這種情況下老師在預防校園欺凌的過程中有先天的優勢,老師本身又是教育者,也善於處理孩子遇到的心理問題,相比家長來說,家長會更加的客觀,也會從孩子的角度出發,如果從家長的角度出發,家長反而會讓事情變得更加複雜,因此從多個角度來說,老師相較於家長更適合承擔保護孩子的義務和責任,很多老師對於孩子是非常盡心盡責,只是在之前教師沒有相應的法律檔案支撐,在這一系列規定的出臺,校方和老師再也不會對校園欺凌的事件不聞不問了,從側面也給那些勇於保護孩子的老師更大的底氣,校園欺凌已經失去了生存的土壤。

老師作為校園欺凌的一線工作者,既可以對接校方,對接學生,又可以對接孩子的家長,可謂是校園欺凌保護工作的樞紐,遇到校園欺凌的情況先批評教育再上報校方,做好被欺凌小孩的心理工作,然後通知雙方父母,接著調解問題,最後形成報告上報校方,建立專門的校園欺凌工作的檔案,從這個工作模式可以看出來,教師在校園欺凌工作中的重要性。

與通知一起下發的還有教師培訓的指導方案,方案裡面第一個提到的就是教師的師德建設,作為孩子的保護者,師德培育必須要做到首位,教師對於孩子的重要性越來越大,就代表孩子會越來越依賴於教師,這種情況下教師的師德師風就會顯得越來越重要,師德師風越來越好,教師對孩子也會更加有責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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