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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教育改革集中在兩方面,一方面在於進一步改進教學方法,完善教學內容,最佳化學生評價及選拔機制,培養思想品質健全的合格人才,另一方面在於“減負”,不僅給學生“減負”還要給老師“減負”,也給家長“減負”。為了提高社會對教育的滿意度,教育部可謂殫精竭慮,多次出臺相關措施。

教育部對校內“減負”的措施一直細化到對作業、睡眠、手機、體質、讀物五項管理上,可謂已經達到了細節上的規範,而對校外培訓機構的規範和管理才剛剛打響 :

5月10日,作業幫猿輔導兩家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因存在虛假宣傳,被頂格處以250萬罰款;

6月1日,15家校外培訓機構存在虛假宣傳行為、其中13家存在欺詐行為,被有關部門處於頂格處罰3650萬元罰款;

6月15日,教育部又有大動作:召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成立啟動會。所謂“校外教育培養監管司”,主要職責在於承擔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的校外教育培訓管理工作,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的設定、培訓內容、培訓時間、人員資質、收費監管等一系列問題制定相關標準和制度並監督執行。

由此可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的成立,勢必要將校外培訓機構納入規範管理範疇。“減負”以來,雖然學生在校時間越來越短,主科教學課時越來越少,作業量越來越少,但校內減負,校外增負卻越來越盛,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如雨後春筍般在學校周圍建立起來,孩子們出了校門,又一頭扎進校外培訓機構。而校外培訓機構為了籠住生源,一方面誇大宣傳,販賣焦慮,另一方面又超前教學,搞題海戰術以提高學生做題的熟練程度,致使學生的學業負擔不減反增。

除了學生繁重的學業壓力,家長也面臨著沉重的經濟壓力,校外培訓機構亂收費,維權難成為困擾家長的又一教育問題。

如今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的成立,必將嚴查嚴辦校外線上線下一切教育培訓的不規範行為,及時問責通報,也提供給廣大群眾合理申訴,全面監督的渠道,這樣上下聯動,必將還教育一片藍天。

目前,教育部規範校外培訓機構教學行為包括:

1、嚴禁超前教學,規範培訓內容。

2、嚴控培訓時間。

3、嚴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作業管理,不允許校外培訓機構留書面作業。

4、嚴禁校外培訓機構誇大宣傳,過分營銷。

5、嚴格監管人員資質,校外培訓機構教師必須有教師證。

6、嚴控校外培訓機構亂收費問題等。

隨著校外教育監管司的成立,以上各項問題都要有專人負責監管問責。

那麼,該司的成立會給教育帶來哪些影響呢?

一、校外培訓辦學資質申請越來越嚴格,無證辦學風險加大;

二、校外培訓機構的培訓範圍會有所縮小,以提高分數為主的學科訓練會成為學校的有益補充,而不是為提高分數而大搞物搞超前超負荷教學。

三、校外培訓多數將作為素質教育的有益補充,學科教育會被限制。

四、減少教育內卷負擔,規範教育市場,引導教育良性發展。

五、中小學生在校時間有望延長,課後服務全面展開解決學生課下去向問題,減輕家長經濟負擔。

六、減少家長以及課外培訓機構對正常校內教學活動的干擾,切實給教育減負。

總之,徹底取締課外培訓機構是不可能的,但任校外培訓氾濫加重學生和家長負擔的內卷局面也會有所控制。從教育部對教育大刀闊斧的改革力度來看,如今的教育改革絕對不是僅喊喊口號,相信在國家出手制量我國的教育會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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