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心理學觀點來自 《內在動機》愛爾華 L 德西,理查德 弗拉斯特
培養孩子的內在學習動力、讓孩子擁有內驅力是近年來常見的幾個字眼,為什麼會常見?是因為老師和家長都發現越往後走,越感受到孩子的學習動力嚴重不足,學習興趣更是逐漸喪失,當然這和當前以選拔淘汰為主的中高考應試製度有一定關係。學習強度大,一定程度透支了孩子的學習能量。但是從更深的心理層面分析,卻會發現,除了一些難以改變的客觀事實,實際上也是輿論環境和父母自身,把孩子們推向了這一個境地。所以孩子在面對學習本身時,才會越來越缺乏內在動機。
什麼是內在動機?內在動機是指只為參與活動本身所產生的興奮感,成就感,和個人滿足感。
學齡前的兒童大部分學習行為不是為了實現學習目標,而是他們本身就覺得這項活動有趣,他們好奇,他們想探尋真相。所以越小的孩子探究世界的內在動機越強。
內在動機就是意味著活力、風險、超越,看看古今中外為人類發展做出卓越成就的人,無一不是擁有強烈內在動機的人。
一、自主和勝任感是內在動機的基礎
1、 自主是激發內在動機的第一心理需求
從心理學上說,無論大人還是小孩,人們需要感受到他們的行為是自己選擇的,而不是外部強加的,讓他們感受到被控制的事件,都會削弱做這件事的內在動機,從廣義上說,提供選擇是支援自主的核心特徵。
但是現實的情況卻恰恰相反,學校裡,是老師講,孩子在下面聽,老師佈置作業,孩子完成上交,這個傳統的授課模式本身對於孩子就是被動接受式的。
回到家裡,家長普遍焦慮,對孩子的放學後時間幾點到幾點幹什麼都基本規劃好了,孩子連起碼的伸縮空間都沒有,他們的作息表是一連串的被安排。自由時間都少得可憐,連發呆的時間都沒有。學習成了家長重要的任務,他們更像是在幫家長完成這一使命。孩子們的時間表被清單式定義,他們已然沒有自主的許可權了。他們既然從小就如此,被管控得多,自主選擇少,那麼怎麼能奢望他們長大了就擁有自主學習的能力呢,畢竟很多時候,他們連選擇權都沒有。
讓孩子自己為學習動起來,一旦孩子意識到這是自己的事,自己可以安排的好處,才會真正為之負責,真正動起來。
2、支援自主與設定規則共有
當然,在孩子小的時候,孩子沒有邏輯能力去自主選擇和安排,那麼這個時候,父母做一些安排是需要的,但是別忘了支援自主和控制的不同,支援自主因為處於優勢地位的人(父母之於孩子就是優勢地位)能在他人的視角出發,積極的鼓勵實踐和承擔責任。當然和咱們當下現實的教育體制結合,給予孩子一定的自主,也得一起設定規則,沒有規則的自主可以說會是一場災難,因為父母遲早會從混亂的結果中失去耐心的。
同時,支援自主不等於縱容,設定規則也不等於苛責,當然這個其中的度只有家長自己去把握了。
3、 勝任---激發內在動機的第二心理需求
其實瞭解到這一點很重要,其實世界上越挫越勇的事並不常見。一個人做一件挫敗感太強,再去做的話需要更多的能量和意志力。而人的意志力和能量都是有限的。
為什麼學霸能那麼愛學習?學習動力這麼足?其實從心理學上就能解釋,因為學霸們做的是自己擅長的事,他們從這件事中得到了極大的勝任感,滿足感和榮譽感,尤其是勝任感,從做這件事中,他們體會到自己的能夠和勝任。
勝任力的問題和活動本身的樂趣緊密交織在一起,讓當事人獲得內在滿足。這種持續的內在滿足讓他們意識到投入越多,做得越好,於是進入良性迴圈。
所以建立內在動機,勝任感很重要,極少數人才會對自己不擅長的事孜孜不倦的。
鼓勵孩子建立內在動機,也需要從他們有勝任感的事情做起,或者幫助他們獲得微小的勝任感。有句話說得很實在:成功才是成功之母。而並不是很多家長想象的嚴格要求,給他挫敗,孩子才能培養出內驅力了!
4、用支援自主的方式提出批評,關注行為而不是人
當人們聽到自己表現不佳時會感到自己無能和受控制,內在動機會被耗盡,所以負面反饋會產生消極影響,怎麼去界定顯得很重要。簡單地否定指責無助於高效解決問題。所以對待錯誤的方式顯得尤為重要。父母在這一點的表現在孩子犯錯,或者表現未盡人意的時顯得尤為重要。否定打壓多了,會讓孩子也開始懷疑自己,覺得自己真的做不好了。這顯然是得不償失的。
二、如何實現自主
1、提供選擇
支援自主的核心就是提供選擇,允許選擇做什麼,什麼時候做什麼等等。
促進孩子的自主,一定程度上就要為他們提供選擇,並且要保有耐心。儘管他們會犯錯,但是更多應該由他們自己承擔各種後果,而不是為了避免各種後果按照家長的細化要求和安排來做。
特別是學業上,要讓孩子真正為自己負起責,就要給他們一定的主動權和選擇權,特別是補習班這個問題,孩子自己真實的情況是什麼?他覺得哪種形式補習班對她更有幫助?允許孩子做選擇,在底線原則基礎上去試錯。
2、設定界限
支援自主不意味著縱容和不負責任,更不是允許從事危險或者有害的行為 設立界線是幫助人們在選擇時負起責任,畢竟,選擇就意味著承擔。學業方面同樣是,在學業方面,給他們一定的底線原則,允許他們在一定的範圍內試錯。這樣孩子會有自主的感覺,會覺得我是做自己的事。
3、確立目標和評估績效
為了達到一定的終極目標,設定一些小短目標是需要的。設定一個跳一跳夠的著目標可以幫助我們集中精力,提升動力,獲得效率。
但是並且未達到目標時,不要把結果當做批評的依據,而是把它當做需要解決的問題。尤其是面對孩子的學業,畢竟在應試體系內,獲得正反饋的孩子是少數。
4、給予獎勵和認可
適當的獎勵和認可可以帶給當事人一定的勝任感,但是怎麼獎勵和認可卻也是一門學問。總的來說,需要獎勵的是過程性的行為,是克服困難的表現,而不應該僅僅是一個結果。同時不應該盲目比較。
一句話,人需要感到自主和勝任,才能保持足夠的內在動機。
當然,對於家長們來說,在當下的教育體系下,讓孩子對學習本身建立並保持一個內在動機,並不是容易的事,因為轉型的社會,大家都重視教育,看重分數,對於學校家庭孩子,容錯率都比以往低,要家長淡定,在更長的時間線去看待問題,並不容易。
“自由:存在於約束之中,不是別人施加的約束,而是真正的約束。”基於此,孩子參加一個活動,做一件事是他自己想做,而不是被要求做,我想,這個境界和狀態,才是父母真正想給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