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好奇過,這隻基金都有誰在買?
機構買沒買?
是和我一樣的散戶?
基金經理買沒買?
不妨打開定期報告來看看基金持有人的相關信息吧~
基金的持有人結構
基金份額持有人信息在中報、年報披露,包含的信息有:
期末基金份額持有人戶數及持有人結構: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從業人員持有情況: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從業人員持有基金份額總量區間情況:
(以上僅為示例,不代表任何基金實際情況。)
上市基金還會列示基金前十名持有人的名稱及份額佔比。
在這些信息中,我們可以關注到以下3類投資者:
個人投資者
“散戶”,我們自己買基金都屬於個人投資者。
機構投資者
“公司”,某個公司、企事業單位、理財產品等投資基金就屬於機構投資者。
機構選擇基金一般有比較完整嚴格的評價篩選標準和決策程序。如果某基金的機構持倉較多,往往說明,這一階段機構對這隻基金的認可度較高。
基金管理人從業人員
“員工”,基金公司從業的員工。
管理人從業人員持有基金的情況,能體現出基金公司內部員工對該基金的認可,體現了他們的持有信心。
“機構多”還是“機構少”好?
看完以上介紹,大家可能會有一個疑問:
選擇機構持倉佔比大的基金,是不是相當於跟著“老師”買基金,收益更有保障?
其實不一定。
一是機構不是“神仙”,也有可能誤判、錯判。
二是機構持有份額佔比高,雖然一定程度說明了機構認可,但假設大多數份額都由同一兩家機構持有,也要留意持有人集中度會不會太高。
當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比例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的20%,基金季報中會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佔比,並列示可能產生的特有風險,如鉅額贖回的風險等。大家可以關注基金季報中“影響投資者決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部分,瞭解其中詳情。
同時,除ETF及ETF聯接基金外,基金一般不允許單一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額比例超過基金總份額的50%,如果某筆認購或申購,可能使單一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額佔比達到或超過50%,基金管理人可通過全部或部分拒絕該筆認購/申購的方式進行控制。特殊情況下,只有發起式基金,允許單一持有人集中度超過50%,但同時,這類基金中除了貨幣基金外,都要以封閉或不少於3個月的定期開放運作方式運作,並且不向個人投資者開放。
以上關於持有人集中度,其實不僅僅是針對一家或少數機構大比例持有而言的,任意單一或極少數投資者持倉佔比過高時,道理也是一樣的。
因此,我們在關注一隻基金時,不妨看看基金的持有人結構。這既可以讓我們瞭解機構投資者、基金公司員工對基金的認可程度,也能讓我們留意到一些單一投資者持倉佔比過高的基金。讓我們做到明明白白、心中有數。
聲明:本資料僅用於投資者教育,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我們力求本資料信息準確可靠,但對這些信息的準確性、完整性或及時性不作保證,亦不對因使用該等信息而引發的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做出決策。基金有風險,投資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