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管理中的“管”強調服從,忽略了班級的關鍵主體——全體學生的權益和力量,因此,班級管理要從“管”走向“理”。“理”更強調多元參與、民主決策、契約精神、相互協調,通過自治、共治激勵學生積極參與班級活動,在活動中獲得尊嚴,進而健康發展。
一是多元參與,理好權益和服務的關係。每個學生在學校裡除了享有受教育權之外,還有人格權、公正評價權、活動參與權、安全健康權,等等。所以,班主任要鼓勵引導學生參與班級活動,讓學生在活動中服務他人,同時實現自己的權益。首先,設置“人人服務崗”。比如,班長統籌協調班級大小事務,對班級各項工作行使監督權,同時獨立或協助班主任解決班級問題,迴應同學訴求等;安全委員行使安全監督權,同時為同學提供安全幫助,進行安全提示等;環保委員行使環保節能監督權,同時要以身作則,在打掃衛生、環保節能等方面起到表率作用。
所有的班級小崗位都是集監督權與服務於一體,每個學生既行使了班級管理權,同時也服務其他同學,真正落實“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理念。其次,“人人有組織”。班級可搭建三大“委員會”,學生根據自身優勢自願參與。“活動組織委員會”負責班級活動的策劃、組織、有序開展等;“美麗班級委員會”負責班級文明禮儀、衛生環保等;“學習服務委員會”主要由各科科代表、各學科組長、學優生組成,負責與學科教師對接,輔導學困生。
“委員會”內部充分發揚“人人講訴求”“人人能表達”的精神,給每個孩子發聲的機會,同時,以組織的名義對外表達、維護個體合理需求。二是形成契約精神,理好活力和秩序的關係。班級需要活力,但又必須是有序的,所以,要在秩序和活力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首先,引導學生制訂班級公約。公約是“你情我願”,是全體學生認同並遵守的規則。
班主任要引導全班學生在班級發展的共同願景下,在遵守法律法規及學校制度的前提下,以“挖掘感悟+共同約定”為原則,制訂適合學生髮展的公約,並激勵每個人自覺履行公約,形成規則意識。其次,樹立榜樣。班級要在契約的基礎上發展,挖掘學生潛能,培養學生的積極品質,榜樣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榜樣既包括個體榜樣,也包括群體榜樣。如,小組或各“委員會”內部推選優秀者,引領組織內部成員積極向上發展;表彰某個小組或某“委員會”,樹立群體榜樣,激活群體內驅力,在團隊間形成良性競爭。
三是建立民主機制,理好共治和自治的關係。教育的各個主體之間要建立對話和溝通機制,認同班級發展願景,“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實現共治。同時,還要達到班級共治目標下的個體自覺。首先,建立輪崗監督制。班級共治,是在班級“向善、上進”的價值引領下,營造“愛與尊重”的良好氛圍。輪崗監督制就能達成這個目標。
比如安排“學習服務委員會”成員輪流對全體學生的學習狀態、學習紀律及學習守約情況進行監督,登記上課發言、課堂紀律、作業完成等情況,幫助學習困難同學;“活動組織委員會”成員輪流擔任班級活動負責人,同時觀察同學參與活動的表現,如紀律、出勤等;“美麗班級委員會”成員對同學進行文明禮儀、衛生環保方面的服務和監督。這樣就可以讓“人人參與服務,人人負責監督”的目標得以實現,使班級發展目標與學生個人意願和潛力實現最大匹配。
其次,建立互動評價制度。約定是共同遵守的準則,遵守約定是個人內心守約,最能引導並體現學生的自治能力。學生自治遵循“他律—自律—律他”規律,要聯動多方參與互動評價,可以自評,也可以同伴互評,學科教師也可立足學科評價學生,或參與學生日常評價,家長對孩子的情況也有知情權,有權參與孩子的評價。 學生在班級的核心需求是“機會和發展”,班級走向“理”,其根本目的就是讓學生享受權益,尊重學生的主體地位,以“人人有機會”實現“人人得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