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法律工作者和專家都表示勞榮枝二審案能推翻一審的判決或者改判的幾率很微,除非有新的有力證據出現。
畢竟這是一個引發全民關注的案件,在法律程序上、證據固定上、證據鏈條相互印證上,相信在一審時檢方和法院都做出了充足的準備,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會有瑕疵。
網友們紛紛發表自己對此事的看法,可以說是幾乎一邊倒,也可以說基本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無論民意輿論如何,但是不能忽視以下3個事實:
1、勞榮枝提出二審上訴,這是中國法律框架下,賦予一個自然人應有的權利,並不會因個人喜惡、民意輿論而喪失。
2、不想死、惜命,想盡一切辦法為自己爭取活的希望,無論你認為她多麼的狡辯,多麼的無恥,但這是一個人的求生本能。
3、法律的宗旨是公開、公平、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公平”。判案講證據,而非個人喜惡,讓判案過程保持獨立、中立、客觀,不要讓主觀認為或外部因素影響到判案結果,這是“公正”。
即使你已認定勞榮枝是一個萬惡不赦之人,也必須要嚴格地按照法律流程,以證據定罪。
因為:
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
法律講證據,道德憑喜惡。
道德是約定俗成的規則,揚人性之善。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底線,懲人性之惡。
6和9,每個人站在自己的角度怎麼去看都對。
道德不能約束的人與事,只能讓法律處理,法官判案看證據,要相信法律的公正、公平。
勞榮枝的案件讓我們不得不對人性又有了新的關注和思考,而人和人性是什麼?
其實2000多年前,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就給出了答案:“人,最完美是動物中的佼佼者,但人與法律、正義和道德隔絕以後,他便是動物中最壞的東西。”
所以我們必須要明白:
人性不要挑戰!人心不可預測!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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