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保育員的擇業範圍是非常廣泛的,不僅僅限於幼兒園,還有託兒所、早教中心、母嬰家政機構、社區服務、婦幼保健醫院等多個單位性質。雖然托育、早教中心和幼兒園存在區別,一個是針對0-3歲養護期的寶寶,一個是針對3-6歲學齡前的幼兒。作為保育老師,兩種工作環境會有哪些不同之處呢?本文就簡要的介紹一下。
之前為大家介紹過,托育中心和幼兒園的主要區別,這裡不多展開敘述。保育員的職業定義相信大家都已經非常熟悉,從事嬰幼兒的生活照料、輔助教育和營養保健護理。所以這是一門非常系統全面的學科,保育老師在上崗前需要系統的學習嬰幼兒健康知識、行為習慣以及各種疾病預防的保健護理,涵蓋的範圍包括0-6歲階段,所以不僅可對口幼兒園,同時對於托育早教也是可以的。
但因為托育中心主要以0-3歲剛出生的寶寶為照顧對象,所以“養”和"護"是重點。這裡的養有餵養、養育的含義,護則是護理、照料、醫護保障的含義。所以在托育中心,通常不涉及到教育的太多內容,主要是幫助一些因工作過於忙碌的年輕家長照顧寶寶。因此,這樣的特殊環境中,保育老師更多是做好輔助協助工作,協同育嬰人員、營養師、醫生共同完成寶寶的一日常規護理,同時保障環境的清潔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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